*ST汉马: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财富   2025-01-08 20:08   广东  


*ST汉马公告,公司因被马鞍山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已于2024年12月3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公司因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通知,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重要内容提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或“本公司”)因被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 2024 年 12月 30 日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公司因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通知,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汉马”,股票代码仍为 600375,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编号:临 2024-057)。

2.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的公告》(编号:临 2024-133)。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编号:临 2024-057)。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管理人向马鞍山中院提交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汇报了关于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 10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编号:2024-155)。

2024 年 12 月 30 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因公司被马鞍山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56)。

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公司因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三、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本次撤销公司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仍存在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汉马”,股票代码仍为  600375,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四、风险提示

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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