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钢铁产业中,除了我们熟知的正常标准成品钢材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存在——非正常产品,钢贸行业习惯于把其统称为降级品(其实这种说法有失偏颇)。
这类产品在产量、质量等方面与期货合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但却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本文将带您了解非正常产品的产生、分类及其利用价值。
二、非正常产品的分类与产生
通常钢厂按期货或是计划现货的要求生产出来的材料,被认为是正常品,也即符合生产计划要求(合同要求,可能是期货合同也可能是内部的现货合同)。而不符合生产计划要求的被统一归类到非正常品。
常见的非正常品有两种:合同余材和质量余材。
合同余材:在期货生产过程中,由于销售管理、生产管理原因导致超出交货数量公差要求,但符合原合同产品供货标准的产品。
#1 符合原合同要求,不意味着符合同牌号的国标要求。比如用户定期货Q235B热轧板卷,签署的订货协议可以是负公差交货,负公差厚度下限可能低于国标要求。
质量余材:分为降级正品和非正常产品。降级正品指降级后仍满足国标、企标等标准的产品;非正常产品则是指质量上不符合原计划/合同要求,也不满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乃至企标要求的产品。
#2 比如FA电镀锌板卷,缺陷:卷取挫伤,也即是说该卷材料是因为卷取挫伤这一缺陷导致不符合原合同要求降级的,卷取挫伤是一种机械损伤,做深冲容易开裂,也会影响表面美观,但是这卷材料可以通过分选缺陷得到利用。
三、非正常产品的数量估算
按我国年产钢量10亿吨计算,估算非正常产品的数量不会低于4000万吨。这些产品的数量在钢厂销售中所占比重较小,但集中在现货流通领域则成为一个庞大的分类。
#2 我们在电商平台上看到的FA热镀锌板卷、MHS-2等,都属于非正常产品中的质量余材。
四、非正常产品的标准与规范
非正常产品标准:目前,非正常产品品种繁多,各钢厂对这类产品的分类各不相同,缺乏统一标准。
宝钢股份的探索:2002年,宝钢股份对非正常产品进行了初步梳理,制定了《板钢非正常产品有关规定》,旨在规范非正常产品的销售和管理。
#3
在质保书的标准栏,我们会看到对应的协议号,比如BXNQ开头的协议就是宝钢协议非正常质量的缩写。
五、非正常产品的利用价值
商业机会:了解非正常产品的分类,明晰其要求,对贸易商和用户都具有商业价值。
资源利用:非正常产品虽然不符合原合同要求,但仍然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将这些产品推向市场,有利于资源充分利用。
避免纠纷:在钢厂较为强势的市场地位下,了解非正常产品的相关知识,有助于避免踩坑,产生不必要的异议。
六、结语
非正常产品作为钢铁产业的特殊组成部分,其产生、分类和利用值得我们关注。通过梳理和规范非正常产品,有助于提高钢铁产业的资源利用率,为市场提供更多选择。在电商平台的作用下,非正常产品的销售和管理将更加透明、公正,为我国钢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