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1982;安庆东大湖档案 (600字)
标签: 安庆东大湖档案 1952 1982 7125亩 4.75平方公里分类: 得烟楼收藏
从1952年到1982年,安庆东大湖档案资料
在湖心路以东,有一大湖,面积4.75平方公里,约7125亩。建设大湖初期,市政府面临土地归属难题:湖区所属四个生产大队,要求市政府按规定价格征用。当时国家规定每亩征收价一万元人民币,7125亩市政府就得付出7125万元,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市政府无力拿出。但征收大湖必须依法办事。经查1952年土改时大湖所在地十二个乡的十二个村,共3079户,11518人,他们在土改时共分得土地面积11663.56亩。当年大湖水面和土地4.75平方公里中,有7000余亩土改时没有分配,也就是说,土改没有分配的水面和土地属于国有,集体和个人享受补偿沒有历史法律依据。安庆市政府依法作出决定:“大湖区域土地属于国有,土改未分给农民,不存在征用,应划拨治理建设大湖风景区使用。”但,市政府对于大湖治理规划线以内的农村青苗和农房拆迁均按规定给予补偿。
由此,我们才有了今天的大湖风景区,有了安庆大酒店,有了黄梅戏博物馆,有了美术馆,有了戏院、黄镇纪念馆、程长庚铜像、文化馆、科技馆、体育馆,有了东湖大桥、湖心喷泉、市民广场、科技广场、皖江公园……
原载新浪博客(2019-02-24 10:03:08)[编辑][删除]
2024.8.16微信公众号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