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氏上法庭,一石稻谷判分手

文摘   2025-01-22 11:56   安徽  

陈龙氏上法庭,一石稻谷判分手(1914字)

老屋张忠

按:本文根据@得烟楼/收藏的“皖江文书”民俗资料——皖北人民法院安庆分院1950年至1951年三份“二陈”离婚诉讼通知书内容,以安庆民间习俗为切入点,用非虚构+虚构文学故事形式创作而成。老屋张忠;2025.1.22午间上传

1950 年,在安徽旧省城安庆,县门口街四十八号,住着陈家庭一家。陈家庭刚满 20 岁,生于安庆城里的一个破落户家庭。虽说家道中落,好在七十里外的高河埠乡下还有祖传的几亩薄田,租给当地佃农,每年靠着那点租子,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计。陈家庭打小儿就被捧在手心里,娇生惯养,脑后留着一撮头发,邻里街坊都觉着有趣,送他个绰号叫 小辫子

家中的媳妇陈龙氏,已然 27 岁了。回溯往昔,她的身世满是辛酸。二十年前,她还是高河埠乡村龙姓佃农家的一个小女孩,家里穷得叮当响,连锅都揭不开,无奈之下,岁的她就被送进了陈家门,做了童养媳。过去女人没地位,也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在娘家随父亲姓龙,叫“龙氏”,七岁把婆家,从此跟夫家姓陈,“陈龙氏”成为她的全名。那个年月,旧俗难改,女孩子都得裹小脚,陈龙氏也未能幸免,小脚成型后,走起路来一步三摇,颤颤巍巍。进了陈家,她就像个陀螺,从早到晚忙个不停;白天,什么洗衣浆衫、烧火做饭、针头线脑的各种粗活累活全包在她一人身上;夜晚,还要为她那一岁的“小男人”拉屎把尿,小男人稍一哭闹,她就遭公婆的呵斥甚至驮打。可即便如此,在这家里,始终低眉顺眼,依然也没什么地位。当地流传着一句民谚:女大七,有得吃,当年陈龙氏入门时,长辈们念叨着这句俗语,满心期许她能给衰败的陈家带来好运、添些福气。哪晓得,日子一天天过去,全然不是想象中的模样。陈家庭从小被宠得无法无天,对年长自己七岁的陈龙氏,没有半分疼惜。他整日游手好闲,不是在街上闲逛,就是和一帮街头混混厮混在一起,家里的事儿一概不管。陈龙氏心里委屈啊,常常背地里偷偷抹泪,可在那个年头,女人要想离婚,简直比登天还难,只能打碎了牙往肚里咽,默默忍受着一切。

1949年,时代的春风吹进了安庆城。政府工作队在街头宣讲共和国婚姻法,新政策颁布下来,好似一道曙光,给了陈龙氏这苦命的女人重新抉择生活的机会。陈龙氏听闻消息,心底那团被压抑了多年的苦火” 地一下就蹿了起来。她思前想后,把心一横,下定了决心要和陈家庭离婚,要挣脱这束缚自己多年的枷锁。

为了这离婚的事儿,陈龙氏和陈家庭两人闹得不可开交,一年后对簿公堂,两人相继上了皖北人民法院安庆法庭一天,法院的通知送达陈家庭手上,告知 1951 年 月 31 日上午要开庭审讯,通知书上院长杨尚宇、审判员徐绍犀的大名印得端端正正,还特意严肃地注明:送达员不许向诉讼人索要一分一毫,诉讼人同样不准招待茶饭、馈赠财物,谁要是违反了,必定严惩不贷。陈家庭捏着通知,心里乱成了一锅粥,平日里虽说没把陈龙氏当回事,可真到了要彻底分开的这一步,心里又空落落的,慌得不知所措。

在此之前,还有一段小插曲。陈龙氏深知那几亩田产是她在这场婚姻变故中的一点依仗,担心离婚期间高河埠的田产有什么闪失,便提出在案子尚未判决之前,双方都别上庄收租,只为稳稳保住这份共同财产,她纯粹是求个安心,压根儿不涉及土地的转移、买卖之类的事儿。可陈家庭稀里糊涂,根本不领会陈龙氏的苦心,还急匆匆跑去法院递呈文,污蔑陈龙氏要假(借)此机会私自处分田产。好在院长杨尚宇是个明事理的人,了解清楚情况后,批示陈家庭误会了事实,准予转呈皖北人民法院进一步核办,让他明白自己的莽撞。

等到 1951 年 月 10 日,陈龙氏依照安排前往法院,领回了审判陈家庭给的一石稻谷十六两老秤,约合今120斤至180斤不等)。她双手紧紧抱着那袋米,眼眶微微泛红,这一石米,承载的是她在陈家这些年的血与泪,是她辛苦付出的见证。此刻,她站在命运的十字路口,满心期盼着法院能给她一个全新的开始,助她彻底摆脱旧日子的阴霾,去寻觅属于自己的那片烟火人间。

日子缓缓流逝,安庆城的街头巷尾都在热议这桩离婚案,有人不住地摇头叹息,感慨世事无常;有人则暗暗叫好,为陈龙氏敢于抗争的勇气点赞。众人都屏气敛息,等着瞧这场官司最终的结局。而陈家庭和陈龙氏,也在这新旧交替的时代浪潮中,各自揣着满心的不安与期待,静静等待法院最后的宣判,谁也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怎样天差地别的人生境遇。

*本文根据@得烟楼/收藏的“皖江文书”民俗资料——皖北人民法院安庆分院1950年至1951年三份“二陈”离婚诉讼通知书内容,以安庆民间习俗为切入点,用非虚构+虚构文学故事形式创作而成。老屋张忠;2025.1.22午间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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