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常备药——布洛芬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
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不良反应。
其他不良反应:
皮疹、肾炎、膀胱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等。
若症状严重或持续发生,请前往医院就诊。
若服药后出现视觉异常(如视物模糊等),应立即停止用药。
用药禁忌
1.妊娠期禁用(从妊娠 20 周开始应避免使用 NSAID,否则,可能会导致未出生婴儿罕见但严重的肾脏问题或先天性心脏缺陷,包括布洛芬);
孕妇首选的短期止痛药和退热药是对乙酰氨基酚。
哺乳期:母亲口服布洛芬后,在母乳中的布洛芬含量极低,半衰期短,且在婴儿中的安全使用剂量远高于母乳中的剂量。(然而有些药品说明书会标注哺乳期禁用,此时可遵医嘱用药。)
2.对本品或其他NSAID(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正在服用含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者禁用;
5.活动性或既往有消化性溃疡史,或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6.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摄入含有酒精的饮料。相互作用
1.其他非甾体抗炎药
合用会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能发生胃溃疡。
2.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糖药
合用时,能使这些药物血药浓度增加,不宜合用。
3.降压药物
合用时会降低降压药的降压效果。
4.阿司匹林
阿司匹林与布洛芬合用,可增加胃肠不良反应 ( 如溃疡、出血 ),并可干扰小剂量阿司匹林抗血小板作用,而影响阿司匹林预防心血管事件的作用,还可显著降低布洛芬血清水平 。
5.口服抗凝剂
与肝素、口服抗凝药合用时可增加胃肠道出血风险。
6.糖皮质激素
不宜与布洛芬合用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有:地塞米松、可的松、醋酸可的松、倍氯米松。
糖皮质激素与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的风险明显增加。合用时需监测患者,注意胃肠道副作用的症状。可加用胃粘膜保护剂,特别是老年人。
7.氨基糖苷类药物
不宜与布洛芬合用的氨基糖苷类抗菌素:阿米卡星、链霉素、卡那霉素。
非甾体抗炎药可能通过降低肾小球滤过率增加氨基糖苷类的血浆浓度。联合用药期间,监测氨基糖苷类的血浆浓度和氨基糖苷类药物中毒的表现 (如肾毒性),相应调整氨基糖苷类的剂量。
8.喹诺酮类药物
不宜与布洛芬合用的喹诺酮类抗菌药:莫西沙星
非甾体抗炎药与喹诺酮类药物合用增加发生中枢神经系统刺激和惊厥的风险。其原因可能是喹诺酮类药物和非甾体抗炎药同时抑制 γ - 氨基丁酸 (抑制性神经递质) 与受体的结合。据报道,合用依诺沙星与芬布芬的患者惊厥的发生率较高。二者避免合用。有关其它喹诺酮类药物与非甾体抗炎药合用发生不良反应的报告罕见。稳妥起见,应密切监测中枢神经系统副反应,如癫痫、震颤。对于癫痫患者,尽可能不要联合应用这两类药物。
用药交代
1.可间隔 4~6 小时重复用药 1 次,24 小时不超过 4 次。
2.最好与食物或牛奶同服,可以减少对胃的刺激;整粒吞服,不要咀嚼或压碎服用。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3.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日,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文字 编辑:宋莹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