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仙桃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湖北1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0.71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3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4名从业人员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0.145万元。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13日,仙桃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核查某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商业综合体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时,发现湖北某某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检测的技术服务项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中存在7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系统中多项无实测数据,不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XF503-2004第5.1.6条之规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仙桃市消防救援大队遂对该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查处理由及结果 通过调查,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操作员等4人,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消防违法行为事实存在、证据充分,且公司确实存在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技术服务机构罚款人民币0.71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3万元;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操作员,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0.145万元。 消防设施年度检测作为核实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有效运行状态的良好手断和措施,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测试;如发现不合规或功能不达标情况时,应及时提出,提醒业主单位尽快修复,否则不予出具检测报告;而不能避而不谈,忽视不管,直接出具合规检测报告,想蒙混过关;否则,遇到真正火灾时,消防设施失效或者存在缺陷,而无法达到控制火险的作用,真是害了业主也害了自己; 正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描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否则面对的则是相应的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