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丹尼李;一位消防知识的分享和传播者,志在为提高个人、组织、团体或企事业等的消防管理专业水平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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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因此很多单位都是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的。
那么针对维保单位的服务质量,到底是如何呢?让我们来倾听以下两位网友的看法:
网友“一”:
消防设施的维修人员就应该是甲方自己的工程部的人员,为什么要把消防的水电风从建筑机电的水电风里单独分离出来呢?!还是要培养物业水电工能维修消防设施的能力。越依靠维保公司,消防设施瘫痪得越厉害。
网友“二”:
实际上,做消防这么多年,用水最靠谱的还是市政用水。非要把市政用水和消防用水分开另成一套系统,这就是大多数消防栓和喷淋没水的隐患。我曾经幻想过,无论什么地方,消防用水都只靠市政用水,最多研究一套最简单的加压泵装备,而不是那些复杂到专业人士都不能理解的水源。
笔者的话,从以上网友的回复可见:
一、对消防设施的稳定性存在怀疑。很多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中,也经常描述到:导致火灾蔓延的主要原因“消防保护自动系统未处于自动状态、或存在缺陷处于失效状态、或未按设计要求进行配置、或未进行有效的检测维护等”。让人们对消防自动保护装置的功能不抱有希望,反而到认为市政水更可靠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