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作为
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
也是单位消防工作管理的中枢核心
是灭火、救援的应急指挥中心
但总有单位心存侥幸
漠视消防安全
案例曝光
最近,惠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惠安县东岭镇一娱乐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主机存在故障,无法联动。无独有偶,消防监督员在检查惠安县螺城镇一娱乐场所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主机存在故障。
上述两家单位均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
▲消防控制室主机存在故障
“消控主机控制着整栋楼的消防制动设施,包括楼道间的声光、烟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以及防火门的监控系统等,主机存在故障,相当于这些消防设施形同摆设,无法起到制动灭火的作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依法分别对该两家单位处以9300元、8900元的行政罚款。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