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防和治疗静脉血栓栓塞(VTE)等血栓性疾病方面,抗凝药物起着关键作用。传统的抗凝药物华法林虽应用广泛,但存在有效剂量个体差异大、受多种因素影响以及需定期监测凝血指标等局限性。随着医学发展,非维生素 K 拮抗药类口服抗凝药(NOACs)应运而生,利伐沙班便是其中的重要代表,自 2010 年在我国上市后,凭借其独特优势在临床治疗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一、药理机制
利伐沙班属于单靶点作用的抗凝药物,它直接抑制凝血因子 Xa 的活性,通过减少凝血酶的合成来发挥抗凝作用。与华法林的多靶点作用机制不同,利伐沙班能够更精准地作用于凝血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这种直接抑制的方式使得利伐沙班起效迅速,通常在口服后 24 小时内就能发挥抗凝效果,能快速应对血栓形成风险。而且它对已生成的凝血酶活性无影响,相较于其他一些抗凝药物,对生理性止血功能的干扰较小,在保障抗凝效果的同时,降低了因过度抗凝而导致出血并发症的风险。
二、适应证
利伐沙班拥有较为广泛的适应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非瓣膜性房颤卒中的预防:房颤患者由于心房颤动,血液易在心房内形成血栓,一旦血栓脱落随血流进入脑部,就可能引发卒中。利伐沙班可有效降低此类患者的卒中风险,改善患者的预后。
2. 深静脉血栓(DVT)与肺栓塞(PE)的治疗与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后,若血栓脱落并随血流栓塞肺动脉,会引发严重的肺栓塞,甚至危及生命。利伐沙班既能用于治疗已经形成的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也可预防高危人群发生此类疾病。
3. 择期髋膝关节置换手术后静脉血栓形成(VTE)的预防:髋膝关节置换手术属于创伤性较大的骨科手术,术后患者因肢体活动受限、血液高凝状态等因素,极易发生静脉血栓。利伐沙班可在术后特定时间开始应用,有效预防血栓形成,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
4. 美国和欧盟还获批用于冠状动脉疾病和外周动脉疾病的预防:冠状动脉疾病和外周动脉疾病患者往往存在血管内皮损伤、血液流变学改变等问题,容易形成血栓导致血管阻塞,利伐沙班可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血栓事件的发生,改善患者的心血管健康状况。
三、不良反应
尽管利伐沙班具有诸多优势,但也并非毫无风险,其不良反应主要包括:
1. 血液系统方面:可能出现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情况,这些不良反应会影响人体的正常造血功能和凝血功能,导致机体抵抗力下降、出血倾向增加等问题,需要定期进行血常规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
2. 出血相关:如腹膜后出血、脑出血等,虽然利伐沙班的颅内出血发生率低于华法林,但一旦发生严重出血事件,尤其是颅内出血,往往会对患者的神经系统功能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危及生命。此外,还可能出现皮肤黏膜等局部出血表现,如鼻出血、牙龈出血等。
3. 其他:黄疸、过敏反应、头晕等也有一定发生概率。黄疸可能提示肝脏功能受损,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瘙痒、呼吸困难等,头晕则可能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和行动安全,若出现这些症状,需要及时评估病情并调整治疗方案。
四、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
1. 肾功能损害:对于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 为 50 - 80 ml/min),其利伐沙班的代谢和排泄功能基本不受影响,无需调整剂量。在预防择期髋膝关节置换术后静脉血栓形成时,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 为 30 - 49 ml/min)也无需调整剂量,但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 为 15 - 29 ml/min)则应避免使用利伐沙班,因为肾功能严重受损会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增加出血等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
2. 肝功能不全:由于利伐沙班主要经肝脏代谢,肝功能异常时会影响药物的代谢过程,导致药物在体内浓度升高,从而增加出血风险。对于轻度肝损伤(Child - Pugh A 级)患者,通常无需调整剂量,但在中重度肝损伤(Child - Pugh B 级和 C 级)时,则应禁用利伐沙班,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3. 老年患者: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衰退,往往存在多种合并症和器官功能减退情况。在使用利伐沙班时,其剂量需要综合考虑出血风险、肾功能及全身状态等因素。多数情况下,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但在用药过程中需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尤其是出血倾向,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利伐沙班禁用于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因为目前尚无足够的临床研究数据表明其对胎儿和新生儿的安全性。育龄妇女在接受利伐沙班治疗期间应严格避孕,以避免潜在的药物不良影响。
5. 儿童:不推荐利伐沙班用于 18 岁以下儿童,这是由于儿童的生理特点和药物代谢动力学与成人不同,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充分验证。
五、与华法林的转换
在临床治疗过程中,有时需要在利伐沙班和华法林之间进行转换,转换时需遵循特定原则以确保抗凝作用的连续性并减少出血风险。
1. 华法林转换为利伐沙班:若患者是为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风险而使用抗凝药物,在停用华法林后,需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3.0 时,即可开始服用利伐沙班进行治疗。而对于治疗深静脉血栓(DVT)和肺栓塞(PE)以及降低 DVT 和 PE 复发风险的患者,停用华法林后,应在监测 INR≤2.5 时开启利伐沙班治疗。需要注意的是,华法林转换为利伐沙班治疗期间,INR 值可能出现假性增高,但此指标不能用于判断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
2. 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首先采取两者联用的方式,前两天华法林使用标准起始剂量,随后根据 INR 结果调整华法林用量,直至 INR≥2.0,即可完成转换。转换期间,由于利伐沙班可使 INR 值出现假性增高,因此监测 INR 值应在利伐沙班给药 24 小时后且下一次利伐沙班给药之前进行。停用利伐沙班后,至少在末次给药 24 小时后,才能监测到可靠的 INR 值。
六、围手术期用药调整
对于需要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利伐沙班的用药调整十分关键。大多数患者在术前停药 24 - 48 小时就能够安全地接受手术。在手术或其他治疗后,一旦确定伤口已充分止血,应立即重新使用利伐沙班。对于低出血风险手术,可在术后 24 小时恢复全剂量利伐沙班;而高出血风险手术,则需在术后 48 - 72 小时恢复全剂量利伐沙班,这样的用药调整策略能够在保障手术安全的同时,有效预防术后血栓形成,降低患者围手术期的血栓栓塞和出血风险,促进患者术后的顺利康复。
利伐沙班作为一种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在血栓性疾病的防治中具有重要地位。其独特的药理机制、广泛的适应证以及相对便捷的用药方式,为众多患者带来了福音。然而,在使用过程中仍需密切关注其不良反应,尤其是特殊人群的用药安全,并谨慎处理与其他药物的转换以及围手术期的用药调整等问题,以确保利伐沙班的安全、有效应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在血栓防治领域的优势,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并降低疾病相关的致残率和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