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的两位官员,因为坚决贯彻执行了领导的“会议纪要”,被判滥用职权罪,虽然免罚,但清白不再,不仅丢了工作,子女的前途也将受一定影响。
审判结果:明知违法仍执行构成滥用职权罪。
被处罚的官员不服,称自己是执行职务没有滥用职权的故意,但法院认为,其作为规划单位主要领导明知“会议纪要”违法但仍去执行,应属滥用职权。
在体制内,领导如果下了指示,你会怎么办?大多数体制内的朋友一定会坚定贯彻执行,哪怕心里不认可,但官大一级压死人,上命难为,自己毕竟还要在单位里混下去,再说了,领导都敢下命令,下面照做了又会有多大问题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其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法条规定,但是在GUAN场,在体制内,都讲究面子,讲究服从,讲究不折不扣执行,真正敢对领导说“不”的决定是稀罕物。这是特殊制度特殊社会的产物,有规则不落实。这也是长期以来法治很难落实的原因,都是人治。
那遇到类似问题,究竟如何处理呢?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只是如何降低对自己的影响。
第一步:要敢于表达,敢于提醒领导这属违规。如果通过微信写一段文字发给领导,留下痕迹就更好了。有些时候,领导提出来要求你做的事情,他自己并不知道或没意识到违规,因此需要我们肩负起提醒义务,要清清楚楚的说明是哪个法规或者公司规定禁止从事这类事项。
第二步:目的导向,提出如何做的建议。就是有没有其他不违规的方式干成这件事。作为下属,否定上级指示的同时,必须要给出可行的建议和方案,否则就本末倒置了。要根据领导要求的事项,判断其最终目的,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用合规的渠道和方式方法来达成。
第三步:竭尽全力,能拖就拖,想尽一切办法不在自己这里处理这件事。前面两步都做了,均已失败告终。领导明知违规,还要求你来执行,而且必须执行,同时也没有其他可替代的合规合法手段。那就只能选择服从领导决策,同时要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必须把这个事情做砸,让它胎死腹中。当然,作为副产品,你在领导那里就要落下个能力不行的评价!
第四步:未雨绸缪,寻找各种机会逃离。面对胆子大的领导,胡作非为,滥用权力,早晚进去,能躲开最好。跟着这样的领导,早晚都是要趟雷的,趁着还能糊弄过去的时候,尽快寻找各种机会离开他的管辖,三十六计走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