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近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巴图一行到通辽市科尔沁区社会治理中心进行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
科尔沁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彭程、副书记程立明、副书记崔佳元参加了座谈会。
法院入驻社会治理中心
座谈会上,崔佳元介绍了科尔沁区社会治理中心成立后各调解组织的入驻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法院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及即将入驻科尔沁区社会治理中心的物业审判团队针对本领域与相关调解组织的工作衔接提出了相应工作建议。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加强人民法院与社会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维调解力量的充分联动,努力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优化诉调对接机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妥善解决,让人民群众用最少的诉讼成本体验最优的诉讼服务。
近年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多元共治,共建共享。主动与住建、民政、妇联、人社、工会、工商联、市场监管、金融主管部门等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重点领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商会、社会团体对接,建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力量,协同推进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成讼率逐步下降至合理区间。
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引导鼓励人民群众运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加大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力度,将“调”向前端延伸,让“解”深入人心,不断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在诉前。
文字:董伟
编辑:陶然
审核: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