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悲剧!辽宁,老太太摔倒满脸是血无人敢扶,好心人叫了120,刚被抬上担架,家属就说:家里一分钱没有,赶紧下来!

文化   2024-09-16 00:02   福建  

辽宁街头,一位满脸是血的老太太摔倒在地,路人却避之不及。


当好心人终于叫来救护车时,一场更令人唏嘘的悲剧上演了。


真实案例回顾:



街道上行人寥寥。突然一声闷响打破了宁静,只见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重重地摔在了人行道上。


"哎呀!"李奶奶痛苦地呻吟着,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怎么也使不上力。


她的额头磕在了路沿石上,鲜血顺着皱纹密布的脸颊缓缓流下,在灰色的水泥地上留下一道道刺目的红色。


路过的行人看到这一幕,脚步明显慢了下来。


有人驻足观望,有人快步走过,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搀扶。


"要是被讹上了怎么办?""万一是碰瓷呢?"这些想法像一道无形的屏障,阻挡了人们伸出援手的冲动。


就在这时,一位三十出头的年轻人——王先生——骑着电动车经过。他看到满脸是血的李奶奶,立刻刹住车,跑到老人身边。


"奶奶,您没事吧?能站起来吗?"王先生蹲下身,轻声询问。


李奶奶微弱地摇了摇头,眼中满是恐惧和无助。王先生二话不说,掏出手机拨打了120。


"喂,120吗?这里有位老人摔倒了,头部流血,情况看起来很严重...对,地址是..."


十分钟后,救护车呼啸而至。医护人员迅速将李奶奶抬上担架,准备送往医院。


就在这时,一对中年夫妻匆匆赶到现场,他们自称是李奶奶的儿子儿媳。


"妈,您怎么样?"儿子张先生急切地问道。


还没等李奶奶回答,儿媳张女士却拦住了正要把担架抬上救护车的医护人员。


"等一下!我们家里一分钱都没有,可付不起医药费啊!"张女士的声音里充满了焦虑和无奈,"妈,您还是先下来吧。"



这句话如同一记重锤,击碎了现场所有人的心。医护人员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王先生难以置信地看着这对夫妻,李奶奶则用微弱的声音呜咽着:"我不去医院了,让我回家吧..."


张先生满脸愧疚,低声解释道:"我们真的很想送妈去医院,但家里真的拿不出钱。我和我爱人都是下岗工人,靠打零工度日。家里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要养,每个月掰着指头过日子。如果去了医院,一检查就是几千块,我们根本承担不起..."


王先生听后,心里五味杂陈。他掏出钱包,拿出仅有的几百块钱:"这些钱您们先拿着,至少做个简单检查吧。老人家摔成这样,万一有什么内伤可就麻烦了。"


张女士看着那几张皱巴巴的钞票,眼泪夺眶而出:"谢谢您,真的谢谢您。可是这点钱根本不够啊,而且万一查出什么问题,后续治疗怎么办?我们真的没办法..."


李奶奶被搀扶着从担架上下来,蹒跚着向家的方向走去。救护车空荡荡地离开了,留下一地的叹息和无奈。


几天后,社区工作人员登门探访。原来,张先生一家的情况比想象中更糟。


他们住在一间破旧的平房里,家徒四壁。李奶奶的老伴早年去世,她一直和儿子儿媳生活。张先生夫妇虽然勤劳,但收入微薄,常常入不敷出。


"我们也知道不送妈去医院不对,"张先生红着眼圈说,"但真的是走投无路了。去年我摔断了腿,借了一屁股债才治好。现在还在还债,根本拿不出钱来..."


司法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女对父母确实负有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法律也认识到,赡养能力是有限度的。如果子女确实无力赡养,法律并不会强制要求其超出能力范围履行义务。


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最基本的人文关怀。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李奶奶,也可能成为张先生夫妇。



声明: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事件,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文章旨在引发社会思考,促进相关制度完善,绝无冒犯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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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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