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半夜“不翼而飞” 】监控一查居然是他

民生   2025-01-05 11:12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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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濮院的徐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去年他租了一辆电车开网约车,到去年12月28号的凌晨,有人把他的车给开走了,徐先生实在是气不过,我们来看。



这是去年12月28号凌晨0点50分左右的监控,有一个男人到他的车子边上看了看,绕着车子转了一下,之后打开车门,进到驾驶室,把车开走了。到了当天下午,徐先生发现车子不见,这才查监控,搞清楚这回事



徐先生说,开车的人他也认识,是租车公司的车管,不过租车公司在他并不知情也并不同意的情况下,就把车开走了,徐先生认为,这跟偷车差不多。

车管为什么会把车开走呢?原来,去年2月,徐先生向嘉兴市福报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了一辆长安逸动的新能源车,车子是新车,租期从去年2月到今年的2月,徐先生交了5000押金,每个月的租金是3500元,月底付钱。


之后,徐先生就去开网约车了,到去年12月,租车公司突然联系到他,说是要换一辆车。

徐先生:公司说是经营不善,车子可能要回收,但是车他们有保留下来几辆车,要给我换一辆同样车型的车,但是我没有同意,虽然车辆外观上差不多,但是实际使用,谁也不能保证这个车是完全一模一样的,如果中途开着开着有损坏,我既然交了押金,车在我开,那如果是我,那是不是需要我承担了。


徐先生想按合同办事,换来换去隐患太多,于是坚持不换。他事后想想,车子被开走,很可能是这个原因。他认为,租期还没到,租车公司已经违约,希望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包括违约金、押金等等损失。他自己算了算,各项损失加起来要一万四万左右,他希望公司赔偿。

那么公司方面为什么要把车开走呢,现场,徐先生联系开车的这个车管,对方没有接电话,按照合同,他又联系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姜女士。


姜女士:这台车要召回,一个可能是公司它有另外的安排,可能质量也有问题,但是具体哪里有问题,需要总部检测,目前她不清楚。

具体车子是什么问题,对方一直没有明说,姜女士说,公司愿意提供给徐先生同款车型,甚至公里数更短的车,不过徐先生不认可,他不想承担换车的风险,坚持要退回车辆或者赔偿自己的损失。

而公司方面的意见,公司是做租车生意的,不是卖车生意,车子有问题,总归要拿回来的,车子的确是公司派人开走的,但是已经跟徐先生提前通知到位了,并不存在什么违约,徐先生要公司承担赔偿,那是不可能的。

姜女士:他不同意换,他要赔偿,赔偿这个我们做不了的。

对于公司这样的说法,徐先生完全不认可。

徐先生:按合同办事,车子我不换呀,因为使用权在我这里,车是你们的没错,但是使用期限还没有到,你不能把我的车开走啊。


徐先生说,他已经在搜集证据,准备打官司。记者也在网上查了一下,徐先生租的这款车型,目前没有查到召回的通知。


这件事情,记者也咨询了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律师边建平,边建平认为,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一方要更换合同的标的物,需要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所以,租车公司自己单方面要求更换标的物,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比如达到什么条件,可以更换标的物,如果没有类似的条款,那合同约定的是哪一款就应该是哪一款,承租人可以要求租车公司履行约定。


至于租车公司在承租人不知道,不同意的情况下,租车公司把承租人的车开走,边建平认为,行为可能涉嫌违法,从合同角度看,车辆开走之后,承租人正常的租车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属于租车公司违约,另外一个方面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看,这是一个侵害占有的行为,车辆已经交付给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租车公司单方面把车子拉走,侵犯了承租人的合法占有,承租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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