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简称“丙肝”)是由丙型肝炎病毒(丙肝病毒,HCV)感染引起的一种以肝脏损害为主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传播。人体感染HCV后,大多数人症状轻微甚至完全没有症状,病情易被忽视,因此也被称为“沉默的杀手”。关于丙肝您需要了解以下四点:
一
丙肝可治愈
目前丙肝没有有效预防的疫苗,但可以治愈!早检测、早诊断、早治疗是丙肝防治的关键。通过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和随访,95%以上的丙肝患者可以完全治愈,建议在治疗开始时、治疗第4周、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12周或24周进行HCV核酸检测,以判断疗效。
二
治疗不出县
目前,我省在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有1家丙肝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提供丙肝抗病毒治疗服务,实现了丙肝治疗足不出县。
三
医保能报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和省卫生健康委在2021年4月联合制定出台了两项医保支付保障政策(门诊慢性病保障、门诊国家谈判药保障),明确将国家谈判协议期内的丙肝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畴,部分药物一个疗程的价格降幅达85%以上,极大减轻了患者的治疗经济负担。
(一)
职工医保:
先行自付10%,扣除自费后的费用,支付起付线(800元)剩余部分后按85%报销,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约2000-4000元左右。
(二)
城乡居民医保:
先行自付10%,扣除自费后的费用,支付起付线(1200元)剩余部分后按70%报销,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约3000-5000元左右。
实际过程中,每位患者个人支付部分受疾病程度、辅助检查和治疗用药等多个因素影响。
四
困难患者费用可减免
目前,云南省开展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对部分困难患者丙肝救治费用进行减免。除享受上述医保政策及其他补助政策外,还可对检测及治疗自费部分给予一定比例减免。
(一)
减免对象
丙肝核酸检测阳性的现症患者,参保地在云南省,且在云南省省内丙肝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全程规范疗程抗病毒治疗的困难丙肝患者。
1
6类低收入人口(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特困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支出型困难家庭;
(6)其他低收入人口: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2
重点帮扶人群
(1)HIV和HCV合并感染;
(2)血液透析和肾透析;
(3)重型肝炎和其他重大疾病的丙肝患者。
3
其他人群
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同一家庭内有2人及以上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现症丙肝患者,其中1人可按低收入人口享受检测和治疗补助。
(二)
减免标准
低收入人口丙肝患者:享受医保政策及其他补助政策报销后,检测及治疗自费部分100%托底,全部减免;
重点帮扶人群丙肝患者:享受医保政策及其他补助政策报销后,检测及治疗自费部分按50%减免。
同时符合低收入人口和重点帮扶人群补助不可重复享受,1人只可补助1次,按低收入人口减免标准进行减免。
(三)
减免流程和方式
具体信息可以向当地疾控中心或丙肝定点医疗机构咨询,提前了解诊疗和减免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准备好相关资料,根据各地具体减免流程和方式进行减免。
(四)
减免政策享受时间
政策规定的减免时间截至2025年底,如遇政策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符合减免条件的患者尽早接受治疗!
治愈丙肝,利己利人,请将看到的信息扩散到您身边更多的人。
END
供稿单位: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马 铭
审核|李云涛
终审|段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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