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成立30周年与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治理的重大问题探究”沙龙成功举办(三)

文摘   2025-01-10 19:49   重庆  

一、刘彬副教授发言

在徐老师提到的八个要点中,我想就其中的第四点谈谈感想,即多边贸易体制中的美国因素。美国的民族性以实用主义著称。仅从美国历史上对待经贸最惠国待遇的立场演变来看,它建国后长期对经贸最惠国待遇避而不谈,或坚持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即必须基于互惠基础,或由对方国家给予某种对等性利益,才同意给予对方国家最惠国待遇。直到1924年,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美国随着自身经济实力的显著提升,为了便于本国商品进入他国市场,才转向支持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结合这个例子,再看今日美国国内对华贸易最惠国待遇问题的立场波动,可以说,实用主义是流淌在这个民族的血液中的。
再看我们今天的话题——多边贸易体制。从大历史视角看,美国对多边贸易体制最热衷的时刻有两个。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时,为了应付冷战需要,支持西欧经济复兴,它纠合了二十多个亲美的成员,建立了关贸总协定;二是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之后,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WTO正式成立后那一段时间。从这两个历史时刻来看,美国所青睐的多边贸易体制必须是以它为主导中心、以西式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一种秩序,这是它支持WTO作为国际机制存在的前提。
但如今,美国对WTO的看法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目前美国对WTO持高度实用主义心态,对它有用的部分机制可以继续运转,对它无用或不符合其利益的部分机制则令其瘫痪。美国认为WTO并非完全无用,如可与多数国家之间继续维持最惠国待遇的关税,以及在部分议题如电子商务、服务贸易国内规制上,WTO仍有一定作用,所以它没有让WTO完全“废掉”而允许其继续运转,但这种运转已经不完全了。根本原因在于,美国认为WTO这套规则在当下已不能遏制它眼中最大的竞争对手。今天,在数据流动、国有企业、产业政策这几个议题上,中国与西方之间实际上难以达成真正的共识。而WTO这套规则又是制定在30年前,许多方面已经不适应现在的需要了。
基于此,美国有了另起炉灶之心,表现在让上诉机构停止运转,甚至可能阻止总干事继续任命等。在当前阶段,让WTO上诉机构恢复运转是学术界的良好愿望,但不太可能实现。因为,仅仅试看美国现在实行的大量针对中国的单边措施,如出口管制、加征关税、经济制裁、滥用安全例外、鼓吹“供应链安全”、出台“芯片法案”及投资安全审查政策等,可以说其中很多行为是根本经不起WTO传统纪律推敲的,它近年来在专家组阶段被诉的若干案件已证明了这一点,这也是美国短期内不太可能允许上诉机构恢复正常运行的深层原因。唯有假设将来全球下一个繁荣周期来临,经贸保护主义有所消退,美国认为又有望维持以它为中心的全球经济秩序时,才有可能允许WTO上诉机构恢复正常运转。因此,短期内我个人暂时对于WTO法研究的前景不太看好,国际经济法正在进入一个被西方刻意“泛安全化”的困难期。当然,从中国的角度来讲,还是要坚持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二、梁爽副教授发言


(一)对WTO的认识与评价

虽然我并非专门研究WTO,但通过与老师们学习、给学生讲课等方式,逐渐补充完善了WTO的知识。徐老师对WTO成立30周年发展史讲解清晰,这种梳理背景知识的做法无论是对于老师还是研究生同学们来说都值得借鉴。在国际法体系中,WTO的影响是全方位且系统性的。其体系框架十分完整,能有效规制世界国际贸易行为。并且,通过600多个案子确立的WTO基本原则和规则,即便WTO组织未来不复存在,也会在很长时间内对国际法产生深远影响,它无疑是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二)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及相关治理

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并与国际接轨是毋庸置疑的。从我国历史发展来看,对外开放是与国际接轨、在经济和政治上取得进展的有效途径,是一种倒逼机制。我国参与联合国相关公约、加入RCEP、尝试加入CPTPP等,都是对接国际规则的体现。
对于徐老师提到的区域治理和多边治理的双层治理概念,更倾向于称之为多层治理。无论是周边、多边、双边还是区域等达成的协议,都能在一定区域内梳理国家政策、打通治理环节,未来若能打破边界壁垒进行融合,实现多边治理是可预见的。此外,当前格局有可能朝着以美国为中心的北美市场、以德国为核心的欧盟市场以及以中国为核心的亚洲市场三足鼎立的状态发展。


(三)WTO争端解决机制与个体权益保护

作为国际律师,我更关注国际上判决、裁定及调解的承认和执行情况。WTO的争端机制通过裁定的方式确定国家间矛盾,达成承认和执行的目的,若不执行可能面临制裁,这关乎国家间相关机制的落地。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或临时上诉机制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应更专注于个体权益保护,比如中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只有判决、裁定和调解能在其他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才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基本权益,实现保护的目的。


(四)关于WTO协商一致机制的思考

对于陈老师提到的WTO采用协商一致而非投票机制的问题,我认为若采用投票机制,各国可能会抱团形成小团体,导致强权压制弱势。从更宏观角度看,就如同公司法中虽有股东投票决定治理政策,但也有少数股东救济例外一样,在国际层面若采用投票制,对于弱势群体国家也应设置救济机制,然而在世界范围内很难达成,而且国家崩溃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和民生后果,所以从全局考虑采用了协商一致机制。



三、石晓玉老师发言


(一)核心观点

多边贸易体制在维护各成员经济贸易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中国利益角度出发,应坚定捍卫多边贸易体制。若能提出共赢的改革方案,将更有力地彰显中国的发展利益,为全球经济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二)理论层面的阐述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便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贸易体系。通过改革开放和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参与到多边贸易体制当中。正值WTO成立30周年,同时中国也正处于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时期,深入探讨WTO运行中面临的困境,有助于提出代表中国声音的改革方案。
WTO目前遭遇的困境有治理结构的危机、规则生成的危机、上诉机构运行的危机和单边措施滥用的危机。其中,美国问题是WTO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为了遏制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发展,美国频繁滥用单边经济制裁措施,甚至不惜使WTO争端解决机构陷入瘫痪。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WTO规则导向,将原本正常的国际经贸交往推向了“丛林法则”的残酷游戏之中。在“丛林法则”主导的对外经贸政策中,美国更多地将多边主义和自由市场理念作为打开他国市场、获取利益的政治工具。互惠贸易政策本身具有模糊性和多样性,而美国正是利用这一政策特性,将其塑造为满足国内保护主义需求的政策性工具。无论是在针对中国实施的贸易制裁,还是在贸易协定的谈判中,美国都以符合自身利益的互惠规范为前提。
要深入剖析多边贸易体制背后的问题,离不开跨学科的学习,若仅局限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理论之中,很难全面理解WTO困境背后的原因。建议通过阅读徐泉老师的《WTO双重二元结构理论研究》,从国际关系理论入手了解多边贸易体制。书中导论对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新自由制度主义、新现实主义、建构主义和霸权稳定论等进行了深入论述,有助于我们理解多边贸易体制为何在权力阴影下、为何需要变革以及美国因素的重大影响。


(三)美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作用及问题

美国在主导和倡导多边贸易体制运行方面曾有不可磨灭的作用,多边贸易体制本身是按照美国的价值标准和制度模式建立起来的,而强有力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也是在美国的支持下建立的。这一过程不仅体现了新自由制度主义理念,更是标志着美国霸权的确立。
尽管多边贸易体制的话语权随着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兴起不可避免地出现分散,但真正破坏WTO体制的并不是发展中国家,而是多边贸易体制的缔造者——美国。目前美国正逐渐减少其在WTO语境下的话语权。这与国际关系理论中的霸权稳定论密切相关。美国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持续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国际合作,要么减少维持多边贸易体制的义务,以维护交易成本。由于多边贸易体制推行中出现边际效益递减和“搭便车”问题,美国认为这不再符合自身利益,因此更多通过区域贸易协定等绕开WTO体制,以增强自身经济实力。谈及美国因素不可避免地涉及美国经济制裁和长臂管辖问题。自从2017年以来,美国借助对外贸易法中201条款、301条款、232条款、337条款频频发起针对中国的单边制裁。美国认为WTO规则不能充分约束中国的非市场经济行为,故绕开WTO规则实施单边的制裁措施,加征高额关税,与WTO素来倡导的自由贸易原则背道而驰。可见,美国发起经济制裁的目的就是向中国施压,进一步推动中国朝着美国设想的道路进行结构性改革,维护美国的霸权地位与收益。
现阶段,美国作为全球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国,未来将继续发挥主导作用。中国只要继续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就一定要与美国有更多的经济合作空间。中国作为多边贸易体制的受益者和捍卫者,只有处理好中美双边经贸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稳定、健康的发展。在现有合作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如何创新中美经贸合作模式。例如,在数字经济领域,探讨双方在数据治理、跨境数据流动、数字产品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合作可能性;在绿色经济领域,研究双方在清洁能源技术、碳排放交易、环境保护标准等方面的合作路径。深入分析WTO现有规则在应对新兴贸易形态(如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方面的不足,探讨如何对这些规则进行补充和完善,以适应全球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同时,研究在规则制定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平衡不同成员的利益诉求,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



四、2023级博士生提问


(一)关于开放式诸边协定与发达国家利益的关系

传统观点认为,诸边协定更多反映并保护发达国家的利益。但在当前开放式诸边协定或“联合声明”模式下(如投资、电子商务协定等),其优惠待遇往往会外溢到所有世贸成员,包括未参加的成员也能受益。这种开放式的诸边协定是否仍主要只对发达国家有利?还是会惠及所有成员,从而与传统的认知相矛盾?


(二)为何部分发展中国家(如南非、印度)会反对开放式协定

在开放式协定下,优惠和效率会外溢到所有成员,理论上也包括发展中成员。既然协定的优惠可普遍适用,为什么一些发展中国家仍持反对态度?其根源和考量是什么?


(三)WTO谈判机制的困境与理想化模式

现有的协商一致决策机制在应对当今贸易复杂性和多元利益需求时面临困境。在WTO内部,如何对该决策机制进行创新?理想化的谈判机制或模型应当具备哪些特点或要素,以兼顾效率与包容性?



徐泉教授回应


在多边规则谈判陷入僵局的情况下,部分成员先行推动的“多数前进机制”非常重要。诸边协定并非只对发达国家有利,发展中国家也可利用它在多边贸易体制内寻找最大公约数并获得制度保障。合法性是诸边协定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即在“搞小圈子”的同时,如何在现有多边框架下保持正当性。
诸边协定不仅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更是全球治理机制和治理体系层面的问题。它承载着多边贸易体制的“自我拯救”功能,是对现行规则体系的再认识与再梳理。
同时徐教授也希望同学们能进行长期深入的观察与研究,才能在看似不可能的领域发现可能性。对新议题的敏锐捕捉与持续钻研,能为多边贸易体制改革和创新提供思路与方案。鼓励青年学者关注诸边协定的理论与实践,为国际贸易治理机制的演进贡献智慧。
关于第二个问题,徐教授认为在全球规则治理的路径设计中,比较GATT、FTA与MTA等不同机制,实际上体现了一个国家在地区主义与全球主义之间如何抉择。中国面临的选择尤为值得深思,不仅有区域合作,也包括单边开放、高水平对外投资等多种模式。“高水平对外开放”并非自然而然的进程,而是政府主动治理与制度创新的结果。
徐教授以张维迎《市场的逻辑》为例,回顾中国早期改革开放更多是“摸着石头过河”,并未有清晰的蓝图或终极方向。现阶段则需要更有目标性、主动性地思考:要开放到哪里、如何开放,强调国家治理在引领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徐教授强调,各国普遍担忧争端解决机制的停摆,尤其中国对此格外关注。美国因素至关重要,若想恢复争端解决机制的功能性运转,美国的参与与合作不可或缺;反之,撇开美国的WTO将遭遇重重困难。这背后的原因在于,当今国际社会依然存在历史形成的层级结构和大国主导的惯性逻辑。
若从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中将中国“剔除”,世界将回到传统的“西方主导”的治理格局。正是由于中国的崛起,当今世界格局才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在全球政治经济舞台上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因此,讲好“中国故事”、深入研究并阐释中国道路,对学界与政策界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



五、2022级硕士研究生古尤嘉分享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徐泉老师2022级的研究生古尤嘉。听完今天徐老师对这八个命题的解读以及其他老师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的阐释,我也结合自身的学习研究,交流一下对几个问题的思考。
首先是关于“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一些思考。结合刘彬老师方才提到的,国内很多经济学家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提出研判,认为西方国家和我国就部分问题其实是难以达成实质意义上的共识的,例如数据跨境流动、国有企业、产业政策问题等。我自己在研究国际国有企业规则时也深有此感,并且发现不仅是国内外学者基于国家立场的不同对于国有企业规制问题存在观点分歧,国内学者其实在该问题上也存在着认知分野。虽然我国一直在提“推动国有企业‘走出去’”,但国内专门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学者更多还是从国内经济体制发展的角度来切入,较少会关注国际层面的国企规则,但与此同时国际法方向的学者在对国际国有企业规则进行规范分析时,又会出现忽视我国国内自身国企改革方向和目标的现象。在对这些既有研究进行梳理的过程中,也引发了我的思考,也就是在对诸如国有企业这样一个相当具有中国特色的议题进行研究时,一味遵循“规则对接”的路径也许是难以适用的。这也提醒了我自己在对国际经贸规则进行研究时,始终要思考基于我国的立场,应当将研究落脚到何处。
第二点思考是关于我们当下为何要继续研究WTO?放到10年前、20年前、30年前,我们为什么要研究WTO?是因为我国要通过加入世贸组织,进入到全球经贸市场,所以我们需要去对标、接轨WTO,并持续对我国国内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修订。而当下WTO已经陷入治理困境,国际经贸规则也面临重构,研究WTO规则本身看上去已经没有了过去那样的重大意义。如果要说当下对WTO的研究意义何在,我认为有两点价值:一是通过反思以WTO为核心的国际经贸规则治理体系所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为WTO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改革提出方案;二是思考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和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双边经贸协定的关系。
对于国际经贸规则治理体系的结构性特征,徐泉老师曾指出以WTO为代表的国际经贸规则治理体系仍然呈现出“中心——外围”的运行结构模式,其治理结构具有非正式的“等级制”特征。基于这样一种论断,我们再进一步地深入思考。随着世界权力的分散和下沉,国际经贸治理体系由“中心——外围”转向“多中心”运行结构。“多中心”运行结构主要表现为区域性经贸大国的涌现和区域贸易协定数量的激增,这也意味着更加多元化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同时,各国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扁平化治理结构也成为可能。
我认为“中心——外围”治理格局向“多中心”治理格局的转向体现在国际经贸规则改革层面则涉及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如何处理好多个区域贸易制度体系之间可能存在的制度竞争关系,二是如何处理好区域贸易制度体系与多边贸易体制之间的关系。区域贸易协定可以是开放式的,也可以是封闭式且具有排他性的;区域贸易制度体系的治理结构可以是等级制的,也可以是扁平化的。区域贸易协定对于区域内成员和区域外成员会产生不同的效应——对区域内成员产生贸易创造效应,对区域外成员却带来贸易转移效应,因此极可能形成“对内开放、对外保护”的局面。而这些也都关涉到未来的多边贸易体制能否继续存续并良好运行。



六、2023级硕士研究生提问


在如今美国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参与方,它可能在主动弃用了WTO的一些规则的情况下,那么我们中国政策的WTO合规性这样一个问题是不是就变成一个伪命题?



徐泉教授回应

首先关于“合规”,你的说法并不准确。合规是讲符合一种规范性的要求,或者符合一个技术标准。你的问题实际上问的是在WTO贸易体制下国家的义务和国际法的责任问题。

所以目前就WTO来讲,我个人有三个判断,你也知道规则迭代升级举步维艰。第二来讲,它的应有的价值意义正在被消耗和被侵蚀,因为皇冠上的明珠不亮了,皇冠也跟着掉色了,生锈了。第三,它的很多机能和功能正在逐渐消退,这表现在各成员对它的热情不再。但我坚信一点,人类创造的这种制度文明和通过多边贸易体制近70年的实践,所遗留的这一份宝贵的遗产会再度展示出它应有的发展的这样一种后劲。

坦率地说,这次美国大选让我们重新认知了建制派的美国和另类的特朗普和美国政治精英以及美国学界对这个问题的状态。重新梳理一下,看看米尔斯海默他在大国的政治悲剧中所揭示出来的这种残酷的现实,去看一看他们提出的是中等收入陷阱和中美必有一战这些观点论证。再来梳理一下福山的观点,我们看到西方政界,西方学界的经验,其实给了我们很多重新认识问题的角度,我们不说它全是糟粕,它有很多精华,但是我们在比较研究过程中就发现,单一学科和多学科的这种跨学科的认知,可能会帮助你提高很多思维。

总的来说,当前的国际贸易与全球治理体系正面临严峻挑战,但人类社会在多边贸易体制等方面积累的制度文明遗产仍具有强大的潜力与生命力。透过国际政治、经济与学术界的多元探讨与实践,人们对未来的制度创新与全球治理依旧保持信心,并强调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思维对于推动全球合作与治理不可或缺。



编辑:顾珺涵
审核:吕亮 刘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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