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浦预征地告〔2024〕第312号
浦东新区万祥镇新路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自贸临港规划资源选预〔2024〕59号,国家拟征收你村路二第2村民小组、路二第11村民小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浦东新区书院镇西段西起规划路,东至新元南路,东段西起老芦公路,东至两港大道约300米处
二、用途:公路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浦预征地告〔2024〕第313号
浦东新区书院镇黄华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自贸临港规划资源选预〔2024〕59号,国家拟征收你村8、9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浦东新区书院镇西段西起规划路,东至新元南路,东段西起老芦公路,东至两港大道约300米处
二、用途:公路用地
临港征地补偿标准来了!万祥、书院、泥城、大团、南汇新城镇均9级
根据上图所示,浦东的补偿费标准区片主要有7个等级,其中:
花木街道、陆家嘴街道、潍坊新村街道、沪东新村街道、浦兴路街道、南码头路街道、洋泾街道、塘桥街道、周家渡街道、金杨新村街道、上钢新村街道、(原洋泾镇、原严桥镇、原六里镇、原杨思镇)划为一级,补偿标准是132,300元/亩;
高桥镇、高东镇、高行镇、金桥镇(含原金桥镇)、张江镇、北蔡镇、三林镇(不含临江村、红旗村、懿德村、南阜村、天花庵村区域划为二级,补偿标准是128,100元/亩;
三林镇(仅临江村、红旗村、懿德村、南阜村、天花庵村区域)划为四级,补偿标准是119,400元/亩;
康桥镇、川沙新镇(原川沙镇)、祝桥镇(原川沙镇 )、唐镇、合庆镇、曹路镇划为五级,补偿标准是116,300元/亩;
周浦镇划为七级,补偿标准是109,100元/亩;
川沙新镇(原六灶镇)、祝桥镇(原祝桥)划为八级,补偿标准是104,500元/亩;
航头镇、新场镇、宣桥镇、惠南镇、大团镇、老港镇、万祥镇、书院镇、泥城镇、南汇新城镇划为九级,补偿标准是101,000元/亩。
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执行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生效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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