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关于红色“老头乐”在四川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视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根据新闻报道,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证实,74岁男子杨某安在无证驾驶无牌“老头乐”的情况下,还搭载了55岁女子韩某容,并在收费站强行冲闯道闸,继而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最终与杨某(男,30岁)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令人痛心的是,“老头乐”中的两人不幸遇难,同时两车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行车记录仪的画面显示了这一悲剧的一幕,红色的“老头乐”在高速路上逆行的情形令人震惊。图/视频截图
公众对于小轿车司机杨某的处境感到同情,有人认为“老头乐”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强行闯卡并且无牌无证行驶,使得轿车司机不幸遭遇如此车祸实属不幸。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陈贞律师向媒体指出,如果轿车司机在事故发生时处于正常行驶状态,并且没有任何过错行为,他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轿车司机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考虑向“老头乐”的驾驶员主张赔偿,同时也可以向收费站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四川警方在通报中指出,10月12日,发生在G5京昆高速公路(成雅段)1882公里+300米处的交通事故,造成两人遇难。据调查,事故发生于当天8时许,74岁的杨某安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的低速电动车,并搭载55岁的韩某容,从G5京昆高速公路的蒲江东收费站冲闯道闸进入高速公路,随后在通往雅安至成都方向的左侧第一车道内逆向行驶,与另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了猛烈的碰撞。
事故造成杨某安和韩某容当场死亡,两车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撞击。目前,相关部门正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
媒体报道称,四川交警部门于10月14日证实,这辆电动四轮车于12日由成都蒲江东收费站强行闯入高速,并逆行了十多分钟后与小轿车相撞,导致电动四轮车内的两人不幸遇难。
律师陈贞表示:“依据目前收集到的多个现场视频,这起事故中,‘老头乐’一方需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他强调,杨某安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行为,影响了众多其他驾驶者的行车安全,构成了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其行为或将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法律。
同时,陈律师也指出,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驾驶该车型需要持有C1或C2类别的驾驶证。无证驾驶的行为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受到处置,由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且有可能面临最长15天的拘留。此外,杨某安于收费站闯卡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
网络上流传的视频显示,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曾有试图阻止“老头乐”上高速的行为。陈律师表示,如果这一情况属实,收费站的这部分行为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赔偿责任,而不会完全免除责任。收费站作为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关口,对“老头乐”强闯卡并逆行上高速负有一定的过失责任。
此外,关于“老头乐”生产厂家,律师指出其在此次事故中的行为并不构成过错,因此不应承担责任。目前,各地对“老头乐”的生产、上路使用及驾驶资质的管理方式不一,对于“老头乐”相关问题的频发现象,必须呼吁相关部门出台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制,保障交通安全。
本次事件引发的讨论再次集中在交通安全意识以及法规执行层面。随着老年化社会的加速,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低速电动车的上路驾驶问题,将是社会各界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希望通过此次事件的反思,能够引起更广泛的关注,从而促进更加完善的交通管理法规的制定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