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政务
2024-10-15 17:22
内蒙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波与被执行人胡尊柱、吴美勤(曾用名阿茹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胡尊柱、吴美勤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尊柱,男,1970年3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2072119700314121X。
被执行人:吴美勤,女,1976年6月25日出生,蒙古族,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152322197606250081。凡向人民法院举报提供法院尚未掌握被执行人胡尊柱、吴美勤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到位款项的20%(总执行款为2339790.73元),给予举报人悬赏奖励。法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