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50号公告(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
2024年4月22日,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实施,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以下简称《导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国家药监局制定发布了《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对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实施分类管理,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普通化妆品提交安全评估基本结论,安全评估报告由化妆品企业存档备查。二、鉴于化妆品研发需要一定周期,为了避免企业研发资源重复投入,在2025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仍可以提交符合《导则》要求的简化版安全评估报告。2024年4月26日,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4年第53号公告(成立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化妆品标准(含牙膏)制修订工作,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委员会由164名委员组成,秘书处设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委员会设职务委员,由国家药监局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相关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8个分技术委员会,通用技术要求、原料和包装材料、安全评价等3个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产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牙膏通用要求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4年第57号公告(BJH 202402)
2024年5月10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批准发布了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化妆品中双氟拉松丙酸酯的测定》(BJH 202402)。
2024年第91号公告(全面实施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
2024年7月8日,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监管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化妆品(含牙膏,下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档案电子化,提高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效率,国家药监局就全面实施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4年9月1日起,境内的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提交用户信息资料、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时,仅需要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称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资料,相关纸质版资料无需提交,由境内的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或者化妆品生产企业自行存档。二、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等规定需提交资料原件、第三方证明资料和其他纸质版资料的,由境内的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签章确认资料真实性,并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相关电子版资料。三、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技术审评机构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优化调整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受理、技术审评和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四、此前发布的化妆品与化妆品新原料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的新规
2024年4月30日,为引导化妆品行业提升化妆品安全评估能力和水平,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有序实施,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以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要求,中检院制定发布了《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和《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
《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应用技术指南》等3项技术文件2024年4月30日,为引导化妆品行业提升化妆品安全评估能力和水平,规范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有序实施,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和《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中检院制定发布了《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应用技术指南》《交叉参照(read-across)方法应用技术指南》和《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
《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和《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2024年4月30日,为引导化妆品行业提升化妆品安全评估能力和水平,规范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有序实施,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和《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中检院制定发布了《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和《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
标准更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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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效液相色谱-四极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法通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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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牙膏中6-甲基香豆素、二氢香豆素、7-甲基香豆素、7-甲氧基香豆素、7-乙氧基-4-甲基香豆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
| 化妆品中限用组分月桂醇聚醚-9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
| 化妆品中限用组分二氨基嘧啶氧化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
| 饲料添加剂 第10部分:调味和诱食物质 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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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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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明质酸钠(替代原标准QB/T 4576-2013) | | |
| 植物提取物中9种有机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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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36/T 757-2013、DB36/T 955-2017、DB36/T
957-2017、DB36/T 958-20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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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香料香精化妆品》编辑部
编辑 | 王 睿
审核 | 高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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