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

政务   2024-11-30 18:11   浙江  


11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洪国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超、秘书长刘峰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彩莲参加会议并讲话。有关新闻媒体应邀参加会议。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直接以“商业秘密”命名的地方性法规,是温州民营经济特色立法集群的重要构成,为推动实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出温州方案、贡献温州解法。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通报《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立法工作情况,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作法规实施表态发言。

葛益平充分肯定市市场监管局立法工作和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他强调,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针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难、维权难等情况,深入组织立法调研,精心开展制度构建,反复研究修改草案,就立法中涉及的重大争议问题提前和市人大相关专委沟通对接,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强化指导服务、培育示范基地、建立保护联盟等举措,大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形成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制定实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专项法规,能够及时凝练经验,巩固扩大试点成果,为我市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商业秘密保护标杆城市、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葛益平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实施《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制定《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是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法治手段、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是凝练温州经验、提升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城市影响力的有效途径。

葛益平强调,要做好宣传文章,营造浓厚氛围。以法规实施为契机,掀起宣传热潮,扩大法规的知晓度、影响力,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全面营造保护商业秘密、崇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做实协同文章,强化保护链条。相关部门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聚焦法规具体规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又要树立系统观念,强化协同配合,完善标准规范,提升行政和司法保护能力。要做优创新文章,扩大试点成果。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形成更多具有温州辨识度的保护模式和实践经验,推动“创新试点”向“创新示范”转变,努力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贡献温州力量。要做深监督文章,务求实施效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发动各级人大代表,一体推动“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等法规的实施,为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来源 |  温州市人大 温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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