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修改,相信在座的各位打工人都第一时间关注到了,毕竟事关切身利益啊。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修改是:春天假期和五一劳动节假期分别增加一天。
在这之前,打工人们的法定假期一年共有11天。而从明年开始,全年法定假期增加2天,增幅达18.18%。修订后的《放假办法》修复了“除夕不放假”的bug。除夕也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当天放假,能给予外出打工的劳动者们返程归家的时间,赶上团年饭。事实上,很多公司早就在除夕当天甚至更早开始放假了,这一天大家也无心上班,不如顺水推舟把除夕放假规定下来。
年年春节期间,网上关于延长春节假期的呼声高涨。特别是那些背井离乡的打工人,春节归家团圆的每一分一秒都弥足珍贵。现在梦想成真,假期增加,就算只有一天,也足以振奋人心。
五一假期也增加一天,虽然劳动节假期的长度还是五天不变,但人们只需调休一天。
或许有人还是吐槽说怎么还有调休,但一来总假期增加了,二来修订后的《放假办法》也规定了调休后连续上班一般不超过6天,三是像明年元旦是星期三,直接当天放假一天,不用再东挪西凑。无论如何,这都是好事,惠及大众。
从某种程度上看,消费比生产更为重要,特别是在当前生产相对过剩、要大力促进内循环的情况下。很多人一年从头忙到尾,产出也足够多了,而且加班的效率是边际效用递减的。要促进消费,既要想办法增加收入,也要增加休闲时间,让大家有时间、精力出门消费。
闲暇时间增加了,对于提振生育率也有好处啊,是不是。
一年13天的公共假期,其实不算很少了。但是,关于打工人的休息权利,我想现实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很多公司并未严格落实8小时工作制,反而将“准点下班”视为洪水猛兽。打工人就算下班了,回家也是随时on call的状态,精神上并未下班。
二是双休日经常被老板随意侵占,一个电话就得扔下休闲活动急匆匆往公司赶。
三是加班常态化,加班费却比大熊猫还稀少。又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
四是年假落实还不够到位。明明是自己的合法假期,请假还需要想各种理由去求领导批准。有的公司是给你休足年假了,但是不让你随意休,而是规定时间统一休,也影响了你休假的自主权。
五是一些公司的AB角或备岗制度不够完善。就算你请假了,你的活无人接手,客户和其他部门同事也不知道你休假,依旧啥事都来找你解决。明明休了假,还得干着活,休了个寂寞。
增加两天假期,这是很大的好事。但这还不是终点。打工人们要继续努力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