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伴我行
海安市交警南莫中队
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队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24日,交警南莫中队走进海安市南莫镇中心小学,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交警南莫中队吉警官主要给孩子们详细地讲解了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倡导师生乘搭电动车上下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出行。通过观看视频,让我们意识到头盔在事故中能真正成为保护驾驶员头部的最后一道防线,认识到“一盔一带”的作用。他教育师生驾乘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给驾乘人员身体造成的伤害,这些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另外,在这次活动中,学生们还了解了不满12周岁孩子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吉警官还鼓励同学们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当好家长的交通安全监督员,拒绝交通违法行为,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交通安全宣传
通过这次活动,学生们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更提升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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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仇旭东
撰稿|田小凤
编辑|吉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