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悟:
马克斯·韦伯是古典社会学的一位巨匠,他的逻辑缜密令人折服。尽管他的著作精彩纷呈,却总是谦逊地表示不够专业,不希望专家们把自己的研究过于重视。
在阅读《自杀论》后,老师指出了我们读书的误区,让人茅塞顿开。以往我们可能只是机械地读书,逐字逐句。在豆瓣书评中,刘瑜的《资本主义新人》引用了韦伯对新教伦理的观点,认为这本书实质上是为“资本主义”正名,挑战了这一观点的作者开始阐述反对意见。他指出,虽然关注著作内容本身并不错,但过于专注内容而忽略其他方面是不科学的。就像《自杀论》,关注数据和死亡原因有何意义呢?一些观点早已被证伪,这表明经典之处并非在内容本身。尤其是在研究古典社会学时,必须跳出内容,理解作者的思路,这能帮助我们获得更多观察事物的角度,这也是社会学迷人之处。
导言至关重要!一定要仔细阅读导言,了解作者的想法和思路。跳过导言可能导致读书枉然,尤其对非社会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在阅读《自杀论》时,若忽略导言,只看迪尔凯姆的观点,记住一些数据,甚至以为理解了自杀原因……若我告诉你其实关注了很多无用信息会不会让你气馁!在尚未读完这本书之前,已经知晓书中提供了一种出色的思考模式——对话马克思,不否认经济对资本主义的影响,同时提出文化也是一个因素。这是十分巧妙的方法,许多研究者会否定前人成果,这没问题,可以批判性思考;或者像后现代主义者那样只批判不建设;或者像韦伯那样,站在前人肩膀上,继续发展。然而,马克思提出的经济决定论是否无懈可击是前提。重申思路重要性!在导言中,韦伯阐述了本书的研究目的,从文化角度出发,提出了关于西方文化中独有的普遍文化现象的探讨。
韦伯通过对科学、法学、史学、政治学、音乐、建筑等领域的对比,观察到西方文化日益现代化、理性主义增强,而其他地区仍停留在传统文化,只是经验知识的积累。他将这一观察延伸到资本主义,对比基督教徒和新教徒,发现资本主义中产阶级几乎全是新教徒,引发他对新教的兴趣,探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联系。这本书从思路到内容都令人折服,无懈可击!
读后感悟:
这本书是基于《置身事内》的推荐扩展作业而展开阅读的。尽管日本在金融创新方面已落后于中国,但作者以一贯认真的研究态度和高度内省的思考,为我们提供了对当前世界金融竞争格局的框架性介绍。特别是对每个“颠覆者”独特发展和传统金融机构反击战略的介绍,使这本书成为一本轻松上手的入门教材。
作者对人本主义的重视让我略感惊讶。他强调金融业要与客户建立亲密且频繁的联系,介绍了会员价值概念,即终身价值,并强调积累更为本质的个人信用信息。在这方面,新兴的“颠覆者”表现更出色,更接近金融的本质。例如,亚马逊通过IoT、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获取超越人类感知能力,评估贷款时注重的是其在商流、物流和资金流中积累的数据,而蚂蚁金服提供的金融服务如结算融资、资产管理和信用评分,其数据支持正是源自阿里巴巴生活服务的基础。
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是数据合理流动能发挥更大的价值。日本2018年生效的《银行法》要求银行向外部业主提供API,这对传统大银行体系是一次帮助。这与它们目前面临的困境形成鲜明对比,具有启发意义。数字化对盈利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就像历史由多种因素塑造一样,未来也将呈现多样面貌!数字化在金融领域的涟漪效应必将导致不同的震荡。虽然部分回顾总结并不具有新意(包括星展的转型等),作者站在咨询立场,通常通过“使命”、“客户”、“体验”等范式进行推演,但未深入探讨金融脱媒的内在逻辑,并忽略了“治理滞后于监管、监管滞后于技术”的复杂性。最后,建议通过“区块链”和“新价值观”构建的新一代场景,或许是金融4.0的关键所在。
读后感悟:
《信念共同体》深刻启迪了我对法律的本质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有着全新的认知。书中强调了法律之于人们的约束不仅仅停留在文字条文上,而是需要建立在执法与守法的信念之上,形成一种信念共同体。这使我意识到,法律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建立在共同信念基础上的行为准则。在一些法治观念较为深入的社区,人们之所以遵守交通规则并非仅出于惧罚,而是内心认同并信奉这些规则对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只有当法律成为人们内心的信念中心,被人们内化并遵守,才能真正实现其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
作者对新古典法律经济学的批判也颇具启发。传统观念认为法律越严厉、惩罚力度越大,遵守度就越高,但实际中存在众多反例。这使我明白,法律的有效性不仅仅取决于法规的严格程度,还需考虑社会文化、个人观念以及执法者的行为等多方因素。比如印度的一些法规,虽初衷良善,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重困难,这表明法律的执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
书中以博弈论解读法律与个体行为的关系,为我们提供了独特视角。透过博弈模型,我们可见个体在法律框架下的选择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个体行为不仅受个人利益驱动,还受其他个体行为及整体社会信念的影响。这使我想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在面对道德和法律问题时,常考虑他人反应及社会期望后作出选择。例如在公共场合,人们遵守秩序不仅因为知道他人遵守,还因共同行为维护了共同利益。
同时,博弈论观点也让我认识到,建立信念共同体对引导个体行为至关重要。当社会形成共同信念,认为法律应遵守,违法不可容忍,个体在做决定时更倾向于守法。这种信念可通过教育、宣传及公正执法等方式形成,使个体在法律框架内谋求个人利益,同时造福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