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资源获悉,12月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郑州市纯电重型卡车购置补贴》(以下简称《补贴》)。
《补贴》明确:补贴范围需满足一是车辆类型为总质量≥12吨的牵引车、自卸车、搅拌车、环卫车;能源类型为纯电卡车,不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增程式)卡车。二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州市购置新车、上牌并完成道路运输登记(环卫车除外)的车辆所有人或企业进行补贴两个条件。
补贴标准为根据购车终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10%。
原文如下:
为加快推动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动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转变,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4〕26号)文件精神,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税务局联合推出纯电重型卡车购置补贴。
一、补贴范围
需要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车辆类型为总质量≥12吨的牵引车、自卸车、搅拌车、环卫车;能源类型为纯电卡车,不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增程式)卡车。
二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州市购置新车、上牌并完成道路运输登记(环卫车除外)的车辆所有人或企业进行补贴。
二、补贴标准
根据购车终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10%。
三、申领方式
通过“郑好办”平台进行网络申请(在“郑好办”平台搜索“纯电重型卡车补贴”即可找到申请页面)。
四、所需资料
(一)车辆购置合同;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车辆行驶证;
(四)道路运输证(环卫车除外);
(五)车辆所有者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或等效证明材料;
(六)银行卡号及开户行。
具体提交材料以“郑好办”平台为准。
五、截止时间
申请时间截至2025年2月15日。
六、注意事项
(一)车辆购买合同中购买方信息、发票中购买方信息、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信息、道路运输证上业户名称信息,四者需要一致。
(二)申请材料未按要求申报被退回的,申请人需根据提示补充材料,申请时间以重新提交申请时间为准。请申请人关注补贴申请状态。
(三)补贴资金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发放,资金使用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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