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全省苏新消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接近尾声,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参与 2025 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支付平台企业要满足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结算、审计相关要求,做到销售、交易数据在后台 D+1 回传至省级服务平台,审计所要求的数据资料 T+7 回传至省级服务平台。
(二)2024 年国家明确的 8 类家电补贴商品,2025 年每人每类至多购买 1 件,2024 年我省增加的 36 类家电补贴商品,2025年每人每类至多购买 3 件,后续按国家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三)参与活动的所有经营主体在经营中应规范有序,及时开具符合税务部门和本次活动要求的发票。各设区市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商品备案价的审查,防止经营主体变相提价、套补,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强化业务监管,对销售、交易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跟踪审计,防止骗补行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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