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吃喝”要不得——禁止“舌尖上的腐败”

文摘   2024-08-07 18:25   陕西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违规吃喝
被称之为“舌尖上的腐败”
一顿饭、一杯酒
看似稀松平常
殊不知
在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之间
思想就会悄悄滑坡
作风就会悄悄涣散
纪律就会悄悄松弛
接着就模糊了亲清政商关系的界限
打开了腐化堕落之门……


管不住违规吃喝的“嘴”

怎能守住廉洁从政的“心”

违规吃喝问题是“四风”顽疾,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违规吃喝是大部分违规违纪行为的“导火索”,是腐败问题的“催化剂”,是作风建设的大敌,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滋生蔓延,必须盯住不放、深化整治。


那么,违规吃喝歪风专项整治的

重点是哪些呢?





严查“吃公函”问题


虚列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等事项,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搞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超陪餐人数接待;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以各种名义套取公款大吃大喝。



严查“吃食堂”问题


在单位内部食堂、“一桌餐”场所、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严查“吃老板”问题


违规接受“三商”人员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将吃喝费用违规转嫁给“三商”人员;以“个人买单”为由组织宴请,费用由“三商”人员支付。



严查“吃下级”问题


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将吃喝费用违规转嫁给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特别是在基层调研、检查考核、下级到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工作等期间,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差期间,既接受公务接待,又领取出差伙食补助。



严查在会议、培训期间违规吃喝问题


在会议、培训期间,违规提供或接受宴请



严查与腐败问题紧密交织的违规吃喝问题


党员干部之间、党员干部与“三商”之间,借违规吃喝搞“小圈子”、请托办事、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的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坚决整治违规吃喝行为
项目部提出如下八条禁令


01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超标准公务接待;虚列开支套取钱款用于吃喝应酬。
02
严禁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吃请
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由其支付费用;不得以公务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违规吃喝费用。
03
严禁隐形变异吃请
不得隐匿在会议、培训、专项工作等费用中超标准接待或违规吃喝行为;以“个人买单”为由组织宴请,费用公款报销或由合作方支付。
04
严禁隐秘场所违规吃喝
不得组织和参与隐秘聚会或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躲进私人会所、高档小区、写字楼吃“一桌餐”,或把就餐地点安排在偏僻隐蔽的农家乐、私家菜馆;在集团公司所属宾馆酒店违规业务接待或违规吃喝。
05
严禁敏感时段违规吃喝

不得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期间违规吃喝;不得在个人升迁、孩子满月、乔迁等重要时段违规宴请。
06
严禁餐饮浪费
不得大办宴席、互相攀比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缺乏节约意识,讲排面、比阔气、土豪式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
07
严禁违规饮酒
不得在工作日、值班执勤、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或其他工作时间违规饮酒;携带涉密文件、驾驶车辆等违规饮酒;酗酒后失德失态或与他人发生争执冲突,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08
严禁参与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
不得与管理服务对象勾勾搭搭、吃吃喝喝,以及依托各种“饭局”拉关系、搞小圈子、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等行为。


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
常敲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思想警钟
时刻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
坚决防止违规吃喝歪风反弹回潮


—End—

编辑:陈   玲

责编: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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