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石市监行处字〔2023〕43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石门县红*土菜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变更经营许可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10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0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11/10
处罚机关: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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