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早读丨《中国字 中国人》:惠

民生   2025-01-28 08:03   山东  




服务利他篇


  《説文解字》:“惠,仁也。从心,从叀。”

  “惠”是会意字,最早见于西周金文,其上半部分是“专”的本字,形似纺线的工具;下面是“心”字,表示“惠”与人的心理活动有关。《说文解字》释云:“惠,仁也。从心,从叀。”可见,“惠”的本义为仁爱,因为“仁”与“惠”都与人内心的真实情感有关,而这种情感体现在行动上,就是给人财物或好处,即恩惠。

  在中国文化早期,人们习惯把“惠”与政德联系起来,将其视为为政者应当具备的德行。《尚书·皋陶谟》中有“安民则惠,黎民怀之”的说法,意谓想要使民众安心,得到民众的拥护与支持,就要给予民众恩惠。《诗经·大雅·民劳》中的“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左传·成公二年》中的“无德以及远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用之”,都是说为政者要惠民利民,“惠”是一种自上而下进行施予的道德行为。

  开创儒家学派的孔子探讨了“仁”与“惠”的关系,将“惠”作为君子修身与治国所必需的一种德目来界定。当弟子子张问孔子什么是“仁”的时候,孔子回答说:“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论语·阳货》),一个人如果能够践行恭、宽、信、敏、惠这五种具体的道德规范,那么他离“仁”的标准也就不远了。其实,终其一生,孔子都很少称一个人为“仁人”,但他还是在弟子们评价管仲的时候,表达了自己独特的见解。他称赞管仲辅佐齐桓公治国,不动用武力而一霸天下,救万民于水火而大惠生民。孔子认为,仁者何?爱人者也。如果天下的民众都受到一个人的恩惠,那这个人还不能算作“仁人”吗?

  孟子从“性善论”的角度来阐扬人性的光辉,进一步将孔子的惠民思想发展为“以民为本”的“仁政说”。孟子认为,君王只有以仁爱之心从民之所欲,利民之所利,推恩于民,施惠于民,才能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儒家惠民思想的出发点有两个:其一是以“惠”使民,以“惠”作为赢得民心、巩固地位的手段;其二是以“惠”养民,以民为本,为民谋利。孟子的“惠”,显然属于后者。对此,孟子有自己三方面的设计:经济上富民、惠民,政治上宽民、爱民,思想上教民、化民。孟子这些治国韬略与伦理思想在当时虽未得到君主们的重视,却给我们留下了对仁政惠民的乐观追求与理性反思。

  在荀子看来,仁爱是具有普遍性的,能够爱自己的同类,是人作为“血气之属”的天然能力。而对于圣人和君主来说,爱自己的同类就意味着要施惠民众,将一己之惠德推扩至公共领域,实现对民众的兼爱与泽惠。于是,荀子从实践层面入手,对惠民利民做了规划与设计:总体上,执政者要像呵护赤子一般,来关怀、惠养民众;具体来说,则要从“裕民以政”“节用裕民”“节其流,开其源”“利而后利之”“爱而后用之”(《荀子·富国》)等方面来落实惠政。

  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人是以善施惠政著称的,有的甚至因此而得到“惠”的谥号。如春秋时期的卫国大夫公叔文子,在国家遇到凶年灾荒时,施粥以惠济灾民,因此他去世后,卫君赐给他的谥号中有一“惠”字。又如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曾任鲁国士师,虽遭遇三次罢免,却始终不愿离开自己的国家。他的妻子问其缘由,柳下惠说,现在有这么多的老百姓身处困厄,我怎么能抛下他们不管呢?柳下惠去世后,其门人想写一篇诔文以寄哀思,但柳下惠的妻子认为自己最了解丈夫的德行,便亲自执笔为丈夫写下诔文,其中有云:“蒙耻救民,德弥大兮。虽遇三黜,终不蔽兮。……夫子之谥,宜为惠兮。”(《列女传·贤明传·柳下惠妻》)妻子细数了柳下惠的德行,认为他柔质慈民、爱民好与,应该以“惠”为谥号。门人读罢这篇诔文,惊叹每一个字都妥帖精当,无须做任何修改。

  在中华传统文化的浸润下,中国人特别善于将自己内在的仁爱之心外化为对他人的惠行。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人们在施惠他人的同时,也会滋养自身;在善待他人的同时,也会助益自身。当然,施惠于人也要有一定的原则,即这种施惠应体现“正能量”,应符合“义”的要求,应不求回报且对他人真正有益,还应使他人在受到恩惠之后处于积极的情绪状态之中。

  “惠”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互惠互利。施惠与回报是密不可分的,正所谓“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当别人无条件地施予恩惠时,我们会心怀感激,并希望能在适当的时机予以报答,否则就会产生愧疚心理。

  可以说,仁爱默契、互惠互利、守望相助,是中国人维护人际关系的“核心密码”,是中国人生命的价值与意义所在,更是中国人传承千年的基本道德素养。

  (《中国字 中国人》编委会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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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第六届全国党员教育培训优秀读物《中国字 中国人》(山东友谊出版社)
编辑:李妍璐   校对:丁彩
编审:刘贤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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