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芳的抖音,上次解除封禁后,粉丝从200+万涨到630+万,当大众以为事件已平息,56芳的抖音再次被封禁,粉丝被清退,从630+万减到4.4万。再次引发争议——“靠擦边吸引眼球赚钱,到底要不要封?”
忍不住也叨叨几句
1、 很多人不喜欢56芳的所谓“擦边”视频,包括我本人,但只要她没有违法,那么选择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谋生手段是她的权利。
2、 如果违法了,那么直接告知大众具体违法事实标准即可,避免大众争议。如果没有违法,但平台认为违反平台规则,那么直接告知清晰“规则标准”,而不是一句简单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可以避免网络争议。
3、 再次,“擦边”究竟如何严格定义?如果不能严格定义,就不应该成为一条“处理标准”,否则谁来认定“擦边”呢,最后就变成“扣帽子”——我觉得你擦边算不算,那我和他觉得你擦边算不算,是不是大家都觉得你擦边就算呢,又或者某个人觉得擦边才算呢?那到底谁觉得擦边才算呢,这样没法做到“依法办事”。按此标准、很多综艺、小品都应该被封禁。
同样的,也要允许不喜欢的人批评她,喜欢或者不喜欢,支持或者不支持,大众都应该有发言的权利。但是平台方,或者guan方出面来处理,那就要明晰相关处理依据和规定,而不能仅仅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处理。
4、 当然,如果大众觉得这样行为无法容忍,那么可以提请人大制定相关的“擦边标准”、“处罚标准”,并立法。
5、 前国家队队员不可以“擦边”?如果普通网红“擦边”不违法,那么不能因为她是“前国家队队员”就没有擦边的权利。如果说有损国家形象、甚至滥用了国旗、国家队队服,同上,如果违法违规了,就直接说明,并处罚,否则哪怕是不喜欢,但这是她的权利。更不能因为她现在“擦边”就不能提她的“前国家队队员”身份,这是客观事实,谁都没法否认。
网络上的热议也很有意思,
1、 比如这篇文章是“反对如此处理56芳“,于是反对者就说“你支持56芳”。逻辑就是你反对A,所以你就是支持B,这就是二极管思维,其实还有C这个选项,我反对的只是对56芳的处理,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还有灰,反对票和赞成票之外还有弃权票。类似的,你买了苹果手机,那么你就是反对华为手机,但事实是可能手里有了一部华为手机,甚至可能还有华为的电脑和汽车。
有人说“你会让你女儿或者妻子”拍这样的视频吗?如果不愿意就说明她错了。这同样是二极管思维。反对的是如此处理她,而不是喜欢她的拍摄内容,这两者没有非此即彼的关系,中间有巨大的灰色地带。这逻辑就好像“我反对禁止吃狗肉”,但不代表我就会去吃。我反对封禁游戏产业,但不代表我就会让我的孩子去打游戏。
要求自己的时候,用高道德标准,但要求别人的时候,用法律底线就好,没有权利用道德标准要求(绑架)别人——可以赞美、鼓励、批评,但不能因为别人道德标准低就借此惩罚,除非违法。
2、 还有人认为,“你支持56芳,所以你好色”,这又是一种无限引申的扣帽子的思维,不是实事求是。也许支持的人只是支持她“选择的权利”,并不是“喜欢她的内容”,但有些人会“不论迹猜内心”。比如,你今天支持了女排世俱杯的朱婷,批评者认为你支持意大利球队,不支持中国的天津队,认为你不爱国。你今天批评了父母,不去管批评的内容,而是说你不孝顺。
当然了,我也的确“好色”,我喜欢在合法前提下看好看的舞蹈、美女、吃好吃的美食、看好看的电影、好看的小说、看美好的一切,好色也不违法。
3、 还有人认为,56芳退役后国家没有给一个理想的安排、生活不好,还参加了公益活动,所以现在支持她。这个理由不成立。尽管我不反对56芳,但这不是支持她的理由。
如果擦边不违法,那么哪怕之前国家给安排的工作非常理想、她生活的很好,选择作主播也是她的权利。相反如果擦边违法违规,那么哪怕她之前生活的再不好,也不是擦边的理由,别说她之前做公益,哪怕她之前做了再多的好事,擦边违法她也不能做。否则就会出现一个曾经做过贡献的人,现在犯错就被无限宽容、无视、颠倒黑白。反对封禁她,无关她之前如何,是支持她选择的权利。她的过往可以构成喜欢她与否的理由,而不是她做事对错的理由。
4、 当然还有人认为是56芳事情影响太大,所以这么处理。这个观点和做法更麻烦,一件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一件错事,因为影响小,就可以被忽略,就不是错事吗?一件没有错的事,因为影响大,就变成错事?这同样违反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认为是错的,那么就对所有的都封禁吧,否则这也没有做到“一视同仁”,是不公平的。
你支持不支持继续封禁56芳
注意,不是支持不支持她“擦边”,而是支持不支持继续封禁56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