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营企业“能不捕的不捕”,“少捕慎诉慎押”。加上最近克劳德马回国,感觉民营企业有了超国民待遇,春天又回来了,朋友圈又沸腾了,但仔细想想好像哪里不对。
对于民营企业最好的政策其实就是“依法办事、一视同仁”。如果民营企业“能不捕的不捕”,那么外资呢、国企呢、个人呢。如果大家待遇都一样,那么没必要特别提出来,只要依法办事就好。如果大家待遇不一样,为什么民营企业特殊,其他人就不行呢?
回头看什么叫“能不捕”,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到底应该不应该捕呢?这个说法是说有模糊空间,到底依法看应该捕,还是不应该捕。应该捕,那就没有什么“能不捕”的操作。不应该捕,但怎么又出来个“能”不捕呢?到底谁来定义“能不能捕”,依法办事不应该是“该捕尽捕”,“不该捕坚决不捕”吗?
今天特别提出来“能不捕的不捕”,那么“昨天”是怎么操作的,昨天不是这样吗?那昨天的操作跟今天不一样的要不要纠正。问题是如果今天和昨天不一样,那么明天这个政策会不会变。
对民营企业、甚至所有企业来说,最好的政策就是公平公正的环境、依法办事、一视同仁,谁也不要有超国民待遇。
一旦有了通过人来判定“能不能”的待遇,不仅这件事,在一些非国计民生的普通商业领域,只要一出现大力扶持、鼓励、振兴的政策,总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事情产生。不仅容易滋生执政官的一些问题,还会导致一些问题民营企业的发展,比如之前的地产、P2P、包括足球,还是要依法办事。
与其说“能不捕的不捕”,不如严格依法,一视同仁,公平公正,无论民营企业、国企、央企、个人、外企,“依法该捕的尽捕,不该捕的坚决不捕”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