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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都知道,购买车险后,如果一年都未出险,则第二年保费会适当下降。
如今这种模式被很多人拿来和居民医保比较,于是提出疑问:
笔者顺着这个模式继续假设下去:
这就是商业保险的底层逻辑,既要按大数法则保障客户理赔,也要保证商业保险公司的利润。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车险虽然第一年未出险,第二年能降低保费。但是第一年视出险情况的不同,第二年保费也大不一样,甚至被拒保。
试问,作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居民医保能按照这种商业保险模式运行吗?
如果第一年没有发生就医报销,第二年降低参保费用;
那么第一年生病报销了几十万,第二年参保提高参保费用;如果已经是重病在身,那就被拒绝参加医保。显然,如果采取这种模式,发生的情况就不仅仅是现在的“吐槽”一下医保而已了,将会是排山倒海的波动。
所以,居民医保搞“区别对待”显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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