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抓一提丨“重拳”打击逃废债务 积极优化金融环境——郧县农商银行依法催收逾期贷款3笔22万元

企业   2024-10-31 22:09   湖北  


10月31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开展“营商环境日”集中执行活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恶意逾期的“老赖”采取搜查、腾退、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整备集合

凌晨6点,郧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队30余名执行干警整备集合,分组深入十堰城区及郧阳区部分乡镇开展活动。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茶店镇张某2017年贷款15万元,逾期天数达953天,期间客户经理多次上门、电话沟通,担保人也积极配合督促其还款,但张某多次找理由推脱,拒不还款。凌晨6时30分许,区法院执行局同志按照线索找到张某家中,希望能顺利做通张某工作,督促其履约。睡意朦胧的张某面对执法人员仍旧含糊其辞,企图蒙混过关。法院当场向他宣读区法院执行决定,并依法拘留15日。


耐心劝导协商还款

谭山镇钟某2012年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2年,到期后截至今年9月仍有近10万元未偿还。上午7时25分,执行局执法人员上门将其送至郧县农商银行谭山支行与该支行协商还款事宜。协商期间,带队执行法官耐心向其说明协商内容,并衷告其要“算明白账,不算糊涂账”。最终在执行人员耐心劝导下,钟某当场偿还4.5万元,并承诺于11月30日前结清贷款并承担诉讼及执行费用。因其还款态度诚恳,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决定随之化解。


上门执行判决决定

南化塘镇张某于2011年贷款15万元,期限3年,逾期后截至目前仍未还款,客户经理多次上门催收,均被贷款人拒绝。上午11时,当执法人员上门时,其谎称人在外地,在得知将被采取拘留措施时,张某态度立刻转向,表示下午将前往区法院执行局与银行协商。下午当场明确还款5000元,并承诺于1年内结清贷款。

此次行动,郧县农商银行通过依法诉讼、追索等措施,请求法院冻结“老赖”朱某、何某,担保人何某资金9万余元,现场收回现金5万元,累计执行22万元,有效打击逃废债务的“老赖”行径。

近年来,郧县农商银行全面梳理诉讼执行清单中的逾期贷款,重点摸排包括借款人、共借人、担保人等责任人员相关资产线索,联系对接区人民法院;加大对已胜诉贷款的执行强度,同时分批对逾期贷款提起诉讼,加强依法维权的力度;针对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贷款的客户及担保人优先启动诉讼程序,力争起诉一户、执行一户、震慑一批,确保诉讼成效,积极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有效助力经济金融环境稳定向好。


来源:特殊资产经营部




湖北郧县农商银行
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郧县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按照现代商业银行治理模式运行、主要为“三农”、中小企业、社区居民、县域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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