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文】张波、任艺璇 |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导向下公共文化治理的空间向度

文摘   2024-12-27 09:02   天津  
 


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作者简介:


张 波,女,管理学博士,国家重大人才计划获得者,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任艺璇,女,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作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引着公共文化治理的方向。发挥公共文化治理的“软治理”手段,对于丰富精神生产、提升精神境界、充盈精神生活具有重要作用。按照空间生产理论的逻辑,聚焦公共文化空间的可治理性,构建物质生产空间、社会组织空间、精神文明空间三维空间结构,适用于加强公共文化治理、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基本思路。在当前的公共文化治理实践中,还存在文化服务的供需适配不足、创新空间受阻引起的物质生产空间窄化、主体协同效应欠佳和交往秩序欠缺导致的社会组织空间分隔、价值空间内认同缺失和形塑作用消解引起的精神文明空间挤压等治理困境。为了解决上述困境并提升公共文化治理效能,我们需要从丰富物质生产空间、打造社会组织空间和构建精神文明空间等方面探索治理路径,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关键词]公共文化治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空间生产理论;价值导向

本文原载《山东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参考文献及注释参见本刊原文。欢迎转发与授权转载。如需转载请留言或联系0531—82866278,联系人:孙老师。转载请注明来源!配图均来自网络。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述评


(一)问题提出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期盼,也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追求目标。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新时代美好生活的精神向度,是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应有之义,是新发展阶段公共文化治理的价值导向和目标主题。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愿景的提出,加强公共文化治理、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已成为当下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这一目标任务提供了理论依据。《“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是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和提升文化治理效能是“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这表明,以公共文化服务为内容的文化治理,已经成为当前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和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立足点,进一步探究二者关系、明晰其发展路径,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兴盛和共同富裕的整体推进。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和满足人民生活新期待理应呈现的精神样态,通过精神生产、精神交往、精神消费的环节衔接和有序运动,“使全体人民在心理生活、文化生活、信仰生活三个层面达成共赴美好生活的精神状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自觉、抒写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精神图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全面性和整体性而言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要从全局上来看”,突出强调了协调发展理念和共享发展理念,指向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公共文化作为一种具有公共属性的文化形态,其治理目标是实现文化要素的系统集成,保持价值意义和文化事态的协调平衡。在这个意义上,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和公共文化治理在发展理念和实践价值上具有内在契合性,公共文化治理成效关系到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进而影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从空间维度审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仅契合将共同富裕作为整体性概念的研究需求,还能够识别不同区域、城乡和群体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个性化需求。从空间生产视角看,公共文化空间涵括文化产业的物质空间和文化价值观念的精神空间,为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了双重保障;从文化治理视角看,文化的“软治理”功能影响公共文化空间形态,加之技术赋能文化建设,文化新业态为满足人民多样化的精神需求提供了丰富产品。在此背景下,公共文化空间的治理效能影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治理效能还需进行深入探讨。本文从空间生产理论切入,搭建公共文化治理的物质生产空间、社会组织空间和精神文明空间的三维空间结构,研究空间生产理论下公共文化空间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治理框架、潜在困境和可能路径,从而促进文化高质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二)文献述评


梳理相关文献可发现,学界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研究集中在内涵意义层面的价值分析、衡量指标的量化研究以及问题解决的路径探索,其理论依据围绕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和需要理论展开。此外,也有一些学者探讨了空间维度下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如王欢、杨渝玲指出数字空间是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文化平台和技术前提;李斌雄、杜泓锐探讨了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应遵循空间正义的价值原则;王慧莹、田芝健认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能够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价值认同和文化权益保障。尽管现有研究成果较为丰富,对进一步深入研究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有一定借鉴意义,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分析视角相对单一,多数研究为描述性研究,尚未同文化治理、乡村振兴、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等主题有效融合;二是研究内容存在重合,对该主题的价值导向和其他功能属性缺乏针对性研究。 


在“空间转向”思潮的影响下,文化领域的空间治理成为学界研究重点,尽管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网络文化空间治理、社区文化空间治理等领域已取得较为丰富的成果,但结合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行研究的成果仍然较少。公共文化空间的“公共性”特征对于增强身份认同和加强情感联系具有重要作用,这也正是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关键要素。因此,对二者关系进行研究是必要且可行的。本研究以公共文化空间为实践场域,以公共文化空间治理效能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为研究主题,通过分析空间生产理论下公共文化空间的三维结构,对应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精神生产、精神交往和精神消费等环节,探讨在公共文化治理中二者互动的可能路径,以提升公共文化治理效能,服务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




二、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公共文化治理:一个整体性框架


将空间维度引入公共文化治理,既有助于彰显公共文化空间的价值功能,也有助于站稳人民至上的价值基准。通过解释空间生产理论的适用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回答多维度分析公共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现实意义和可能路径。


(一)空间生产理论的引入和适用性


空间不仅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实践场域,也是人类进行情感联系的载体,具有社会性意蕴。马克思认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要素”,现实的人在生产和再生产中改变着空间的形态和结构,“人类生存的空间秩序形成于空间的社会性生产,各种空间结构既为社会所建构又构建着社会”。列斐伏尔基于马克思的实践生产理论和空间的社会逻辑,提出了空间生产理论,认为空间是一种生产手段、控制手段和支配手段,也是一种权力方式。物质空间、精神空间和社会空间共同出现、互为基础。列斐伏尔的空间辩证法将空间划分为“空间的实践”(spatial practice)、“空间的表征”(representations of space)、“表征的空间”(space of representations)三个维度。其中,“空间的实践”指向物质空间,承载着物质生产生活的客观活动;“空间的表征”指向社会关系交往互动的社会空间,包括权力体系和参与体系;“表征的空间”指向情感体验的精神世界,与现实生活场景和个体认知有关。空间生产理论对空间实践性、政治性和生活性的强调,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整体空间的变化机理和群体交往互动关系的运作逻辑。


将空间生产理论应用于以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为价值导向的公共文化治理中,既符合整体研究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现实需求,又顺应了文化治理现代化凸显公共文化治理的理论创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所体现的协调发展理念指向相对稳定的空间状态和在此状态下不同生产要素的和谐共生,物质空间、精神空间和社会空间共同构成了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场域和载体。由物质性要素、主体性要素、公共性要素和生活性要素构成的公共文化治理,具有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与空间生产的属性共通且逻辑互洽。从空间维度拓展公共文化治理,能够有效释放文化治理效能,提高公共文化产品质量。借助列斐伏尔的“空间三元辩证法”,我们可以将公共文化空间具象化为物质生产空间、社会组织空间和精神文明空间,呼应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精神生产、精神交往、精神消费三个环节。物质生产空间是精神文化产品的创造地和输出地,指向文化产业等生产活动,为公共文化空间提供了实践基础;社会组织空间是由交往和互动形成的共同体,包含权力关系和交往关系,是公共文化空间的运作载体;精神文明空间则关注文化产品的意义再现和符号表征对个体精神特质和精神面貌的影响,是公共文化空间的情感纽带和价值联结。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演变离不开三重空间的协同发力。由此观之,以空间生产理论研究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导向下的公共文化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见图1)。



(二)公共文化空间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治理框架


公共文化空间由物质生产空间、社会组织空间和精神文明空间组成,具有实践性、政治性和生活性等特点,在产品生产和观念塑造的空间运作中,能够反映精神产品、精神面貌和精神世界的充盈程度,影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公共文化空间的有效治理体现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积极样态,在资源嵌入、主体协同、结构优化和场景塑造等治理活动中,通过激发治理动能、建构主体认同、促进精神世界的意义生成等方式,影响精神生产、精神交往和精神消费,并以文化善治达成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见图2)。



1.治理资源嵌入:物质生产空间和精神生产的实践特质耦合


物质生产空间与精神生产关注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精神文化产品,具有实践属性和社会属性。就实践属性而言,物质生产空间和精神生产表现为文化产品或文化产业的实践形态,是对现实生活的映射。这种形态因其文化特性具有凝魂聚力的价值功能,所以文化产品不仅具备美学价值,还承载了启迪心灵、弘扬价值观念的育人功能。就社会属性而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只有贴合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才能赢得人民的喜爱和认同,其携带的符号意义和价值功能才能真正内化为人民的行动准则。这两大特性决定了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资源的创作不能脱离人民生活实际。在公共文化空间作用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治理过程中,物质生产空间和精神生产的耦合特质和互动机理表现为以文化要素为内容的治理资源嵌入,为公共文化空间治理增添动能。


2.治理主体协同:社会组织空间和精神交往的运行逻辑吻合


公共文化空间并不局限于文化遗产保护意义上的文化生存空间,它更是一个主体交往和信息流动下的动态发展空间。为了确保这一空间的有序和可控,必须完善治理机制并维护治理秩序。其中,广泛普遍的精神交往体现了人们自主意识的增强,因此,畅通交流渠道、积极反馈人民需求成为当下公共文化治理的重要考量,传统的单向度文化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有效整合多元力量和积极凝聚集体共识的现实需求。在此背景下,提升社会组织空间的整合效能和促进精神交往的利益实现,关键在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结构,趋向和践行公共价值和公共精神,形成自觉的文化认同和行动自觉,从而汇聚成治理合力。


3.治理效能提升:精神文明空间和精神消费的价值追求一致


打造精神文明空间和促进精神消费旨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共享”理念在文化领域的具体表现以及文化成果惠及全民的最终环节,具体体现为精神境界的提高与精神品格的塑造,是治理效能在精神维度的重要表现。在优化公共文化空间、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治理过程中,既涉及物质财富的增长,也包括和谐关系和精神家园的构建。后者的形成依赖于前者的生产实践,精神家园和精神世界能够反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治理成效,并反过来推动文化产业的升级转型与公共精神的培育,从而为营造充实丰盈的精神文化空间创设实践条件。




三、公共文化空间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治理困境


公共文化空间内部要素的流动性及其范围的全域性为人们提供了进行精神生产、精神交往和精神消费等活动的实践场域。精神文化生活的抽象性和弥散性、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不同步,以及人们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等因素,影响了和谐文化生态的构建。只有综合考量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面临的空间治理困境,才能构建起同这一目标相衔接的公共文化治理机制。


(一)物质生产空间对治理资源的利用效能不足


物质生产空间是公共文化空间生产和实践的基础,负责产品供给、需求满足、生存环境优化以及生活空间的提供。然而,面对人们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以及精神生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困境,供需适配性的矛盾和产业创新空间的有限性已成为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主要障碍。对治理资源的低效利用阻碍了产品供给模式和产业创新空间的转型升级,导致公共文化服务的生产和供给难以满足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1.文化服务的供需适配不足


由于不同区域、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人口因素、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使得群众之间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差距较大。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内容和空间分布对这种差异化需求的认识和关注不足,进而引发了不同程度的精神生活空间压缩、精神生活秩序紊乱以及精神状态消极。从供给内容看,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价值和文化意蕴的不突出导致产品具有可替代性,供给内容未能充分满足群众的主观期待。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可能会借助网络等更为便捷的方式满足审美体验,导致公共政策安排下的文化产品被闲置。从供给空间看,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着群体的价值偏好和品味差异,单一的供给方式和供给模式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需求,而标准化和格式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可能导致某些地区出现供给不足或供给低效的现象。特别是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深刻影响群众消费体验和消费结构的今天,传统的文化媒介和空间平台难以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服务,进一步加剧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滞后性。


2.文化产业的创新空间受阻


文化产业的创新升级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提供多种类文化产品的必要举措。数字技术的引入拓宽了公共文化空间的范围,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的交互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迭代更新,但在文化资源配置和监管方面仍然存在技术性要素和价值性要素的融合困境。一方面,对治理理论的简单移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不力导致治理资源未能有效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升级。在具体实践中,治理理论未能有效同当地实际相结合,文化治理流于表面,受传统的行政思维影响,出现治理空心化现象,导致公共文化服务和治理资源分配不均,公共文化空间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价值。再者,乡村公共文化供给场所有限,以及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使得本土化文化产业难以达到物质和精神的双效统一。另一方面,区域特色资源和乡村文化资源在识别、挖掘、转化和呈现过程中与时代脱节,传统元素与时代理念的融合创新相脱嵌,导致传统文化资源的低效配置、不当使用和浪费现象严重。


(二)社会组织空间内治理机制的衔接动力不足


社会组织空间内包含多元主体的参与和互动,公共文化治理的公共属性强调多元力量的整合协作,但在当前的治理机制下,还存在治理主体的协同效应欠佳、公共交往空间的秩序欠缺等困境。


1.治理主体的协同效应欠佳


一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治理的内在动力有待提高,相关机制有待完善。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主要由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主导,这种“政府出钱办、群众围着看”的治理模式使得群众对于公共文化产品的享受成为其参与感和满足感的主要来源,从而削弱了群众在产品质量提升方面提供的反馈和建议的有效性。由于企业和社会团体在公共文化治理中的专业程度有限,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社会活力未能充分激发,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影响了精神文化生活的体验感。同时,主体性缺位影响了治理决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降低了群众对公共文化空间的认同感和参与感。另一方面,行政人员的伦理规范和道德素养有待提高。单向度的文化管理模式扩大了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多方参与的治理结构相对分散,难以对权力边界进行有效监督并充分调动主体的智慧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治理。因此,如何规范公共权力的行使,协调多方利益,始终是公共文化空间内协调解决公共性和多元性冲突的重要问题。


2.公共交往空间的秩序欠缺


公共文化空间是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不仅具有丰富心理体验和满足文化需求的空间价值,还具有维系情感和承载群体归属感的文化价值,是群众进行精神交往的重要平台,需要公共秩序的有力支撑。一方面,公共秩序的形成离不开群众的集体行动,在部分地区“城乡分割”的模式下,农民的参与热情和自主意识相对较低,治理行动缺位和主体结构单一导致公共文化空间因主体数量的变化而结构失衡,从而影响公共文化供给质量。另一方面,公共文化空间内部信息和资源的流动与转化有助于群众适应新场景、深化文化认同,但其中也暗含着个体自主性和公共秩序性的平衡困境。个体在精神交往中渴望展现自我,追求独立性和自由性,而文化空间的共享性和公共性又决定了建立规则和秩序以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必要性,因此个体的自由表达必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何在满足个体自我表达需求的同时,维护公共秩序的稳定与和谐,成为公共文化空间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精神文明空间内治理效能的转化能力不足


精神文明空间是公共文化治理效能的最后生成环节,涵盖了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与价值共识的达成等关键过程,是衡量人民精神生活充盈和丰富程度的价值尺度。然而,在社会转型和文化多样性日益增强的背景下,多种价值观的并存导致精神文明空间中充斥着大量无序信息,这些信息引发了人们的价值认同困境,进而阻滞了治理效能的转化。


1.主流文化价值的认同困境


精神文明空间的动态发展依赖于多元价值的互动,其中,主流价值是维系空间秩序的核心力量,对于增强身份认同、坚定理想信念具有重要作用。但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治理模式的变革,精神消费空间的急剧膨胀引起了人们认知模式的变化。个体价值系统对异质化价值的持续追求,使得主流价值的传导受阻,陷入了认同困境。一方面,主流文化价值的传播模式尚有缺陷。传统模式下,价值的传达往往采用“宣传—接受”的模式,这在短期内对于强化大众的价值认同、凝聚集体力量具有显著效果。然而,随着人们自主意识的觉醒和多元化需求的出现,这种权威主导下的价值传播模式以及消除个性化的价值秩序已难以引起广泛的共鸣,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多元价值的交互对主流价值的文化生态产生了干扰。科技革命和文化的市场化使形态各异的消费文化、网络文化进入大众视野,多元文化价值的交流碰撞形成了复杂多元的文化生态。尽管这为当代人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空间,但同时也导致了价值的多维性和无序性,扰乱了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认知架构,加剧了主流文化价值的认同困境。


2.价值空间的形塑作用消解


技术进步和政策变化已经深刻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使得原本由血缘关系维系的社会互动和情感共鸣逐渐淡化。如今,人们更多地依赖于媒介进行交流,使基于特定空间和乡土社会的价值归属和认同逐渐消解。当下的人们希望在有限时间内获得丰富的精神体验,随之而来的便是物质享受后的精神空虚,其根源在于价值空间的萎缩及其形塑作用的消解。网络技术的发展打破了地域限制和信息壁垒,使人们在享受文化信息时不再受到物理空间的限制,导致人们在选择公共文化空间时,更加看重文化环境、服务设施和精神体验。人们的生存状态发生了从物理空间向非物理空间的转变,对空间的情感寄托和精神归属也成为暂时性的存在,这进一步导致了群体价值认同趋于弱化以及价值空间的作用场域不断窄化。在消费空间内,大众同实体消费空间的情感联结和互动在于空间的符号化。在日常生活中,借助文化场所、宣传标语可以潜移默化地传递主流价值观。然而,受经济利益驱使,消费者的文化体验感往往较差。同时,为了追求时效性和便利性,虚拟空间利用大数据对个体精神文化需求进行识别和匹配,虽然丰富了群众体验,但“数字技术的不良导向消耗了公共价值”,从而阻碍了公共价值和主流文化在价值空间内的形塑。在此背景下,如何耦合个体同空间的关系,建立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的有机联系,是充实人民精神生活、构建健康文化秩序的关键所在。




四、公共文化空间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治理路径


公共文化空间是文化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中发挥着凝聚共识、增进认同的重要功能。《“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这凸显了公共文化治理的“软治理”功能和公共性导向。立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只有营造和谐交往的空间场景,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质量,增强公共文化的治理效能,才能促进文化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一)丰富物质生产空间,优化精神文化资源配置


丰富升级物质生产空间,是提供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基础。以创新为动力,促进文化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是公共文化空间的生产动能和关键环节。 


1.精准识别精神文化需求,生产公共文化新产品


以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是激发人民群众认同感和归属感、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改善人民精神生活质量的主要路径。“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合理配置精神文化资源,才能创造真正有利于人民利益的精神文化产品,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保证。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开发利用区域特色文化资源。通过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将文化资源转化为优质资产,开展文化增值服务,积极研发具有地区特色的文创产品。同时,推行文旅融合、主题研学等公共文化活动,打造多层次、沉浸式、互动式的场景体验。其次,切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将公共文化服务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生产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设施,提升产品供给的精细化和精准化水平。最后,促进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新业态,创新文化产业的运营模式,丰富文化服务的内涵与形式。


2.数字赋能文化产业空间,建设公共文化新业态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这是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实现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路径。为了丰富公共文化空间,我们需要运用数字技术,协调好处理好虚拟空间和实体空间的交互,实现线上和线下的联动互补。一方面,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对现有文化产业空间进行创新改造。这包括在原有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借助数字技术进行功能重组、空间重塑和品质提升,从而打造“嵌入式”和“开放式”的公共文化空间。因地制宜建设同区域发展和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多主题功能空间,将文化创意同文化资源、生活场景进行“嵌入式”融合,打造文化广场、文化驿站、乡村戏台等能够体现人文特质和地域特色的新型公共文化平台。另一方面,将数字技术嵌入公共文化空间以延长文化产业链和价值链。利用数字技术打造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平台,加强文化产品的数字资源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进程,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普惠性公共空间网络,让数字技术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赋能。此外,政府应加强对数字技术的支持和监管,利用政策扩散效应,优化公共文化新业态的空间布局,在数字化和本土化的融合中提升文化资源配置效能。


(二)打造社会组织空间,完善公共文化治理结构


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增强集体力量和公共意识,这要求我们不仅要营造和谐包容的交往氛围,而且要重构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文化空间的结构关系,这样才能确保人民对精神文化产品的体验感及时转化为自觉的文化认同。除了认同建构和情感维系外,还应鼓励社会多元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治理,形成治理合力,最大限度地激发公共文化空间内部的社会活力,实现治理主体的权责匹配和文化组织的培育发展。


1.打造主体协同共治空间,构建公共文化新格局


立足人民多元化和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作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在共建共享共赢的治理思路下,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融合、共建共享”的工作方案,打造集游、娱、购、康养于一体的特色文化空间群落,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充实而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借鉴金牛区的治理思路,只有确保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共同参与,构建多方联动、优势互补的空间治理格局,才能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性和持久性中优化精神文化生态。一方面,坚持协同共治的治理理念,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治理机制。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治理、实施运营管理,既有利于明确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创新文化治理机制,又有利于激发社会各界力量,群策群力赋能文化产业创新,从而提供高质量的精神文化产品,形成公共文化治理的比较优势,营造积极和谐的治理氛围,助力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精神追求。另一方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民众参与能力,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同共治、共建共享的文化空间新格局。以政府为主导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确保产品供给的高质量和均等化;以民众需求为牵引创新发展精神文化产品,在专业化生产体系下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吸引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文化领域,以多元力量参与激发文化资源创造转化活力,推动文化产业的优化升级。


2.坚持正确价值观的引领,建立精神交往新秩序


空间生产理论认为,空间是社会的产物,包含着社会秩序的建构和社会关系的重组。在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下,良好的公共秩序能够反映社会关系中多元力量的和谐交往关系。因此,构建既能保障个人权利、又能维护公共利益的精神交往秩序至关重要。一方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增强文化认同。通过以共同理想映照个体理想,使社会成员感知到自身的独特价值,在反省和思考中实现个人理想与共同理想的深度嵌合。另一方面,巩固文化主体性,重塑独立自主、和合共生的精神交往秩序。处理好一元引领和多元创造的辩证关系,构建和谐交往的治理秩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公共文化治理提供了规范精神秩序、充盈精神世界的方向引领,在思想层面以独特的精神标识和民族气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行动层面“以良好的精神文化形塑人们的精神世界,养成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独立自主的文化品格”,构筑起人心相聚、情感相依、精神相通的共有精神家园。


(三)建构精神文明空间,促进文化价值意义生成


物质生产空间是精神文明空间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和构建情感联系的内容来源和实践基础,社会组织空间营造了和谐的精神交往秩序并提供了规范性的治理结构。没有精神文明空间的有效治理,物质空间和组织空间将会丧失发展活力,公共性的价值意义也无法渗入人民精神空间。因此,提升公共文化治理效能,实现精神世界的意义生成,离不开对精神文明空间的积极建构。


1.盘活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增进主体的文化自信


提升公共文化治理效能需要治理机制的保障,还需要在全社会形成积极的行动自觉,始终对传统文化资源、文化建设道路和文化发展前景保持高度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公共文化治理的核心资源,蕴含了共同的文化符号、深层的集体记忆和高尚的价值情怀。利用好这些资源,可以实现主体精神的升华。例如,山东省邹城市通过打造孟子研究院文化空间,将儒家传统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使群众在沉浸式体验中达到熏陶渐染的文化效果,是盘活传统文化资源以提升群众文化自信的生动实践。以此为参照建构精神文明空间,需要重点关注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创新。一方面,坚持“第二个结合”,盘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在中华民族最深厚的身份认同中,坚守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魂脉和根脉,创造性地发展具有时代风格和民族特点的文化符号。另一方面,公共文化治理的公共意义需要落脚到群众的实践活动中,通过引导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和公益活动,涵养培育群众的公共精神,从而克服精神生活的虚无化和抽象化困境。


2.建设公共文化治理共同体,延伸文化空间共享性


在一个基于血缘、地缘的社会共同体中,人们共享着相似的语言、风俗、道德和习惯,公共文化也就成为共同体建构的结构性要素。建设公共文化治理共同体,能够深化人们对精神世界意义的理解,还能促进物质空间、组织空间和精神空间的综合发展。一方面,在集体主义精神的引领下,推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共同体协作,在多元治理格局中以治理实践培育塑造公共精神,进而构建全社会共生共荣、彼此涵括的结构关系,激发人民群众共建精神家园的文化自觉。另一方面,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空间,延伸文化空间的共享性。当前,脱贫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水平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为了防止供需脱节和发展失衡成为返贫诱因,应增强治理的均衡化发展和成果共享理念,准确识别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新变化,提高公共文化治理的精准化和精细化水平,从内容体验、方式创新、队伍建设和资金保障等方面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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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策划 | 宋林霖

编辑 | 冯星翰  吴沄 黄梓璇

审核 | 柳淇方 张玉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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