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精编】张俊艳、李佳欣、马小彧 | 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政策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影响研究——基于政策升级的视角

文摘   2024-12-19 08:31   天津  

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作者简介:

张俊艳


张俊艳,天津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人文社科处处长。

李佳欣


李佳欣,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公共管理学院。

马小彧


马小彧,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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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城市问题》2024年第06期,已在知网上线,感谢作者同意转载。

一、研究背景

如何有效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是政府在城市建设与发展方面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2014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旨在率先推动城市各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集中构建统一的城市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础数据集中采集、多方利用。城市数字化转型不仅涵盖政府治理与民众生活,也涉及到经济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于2016年4月发布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在原有的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范围内,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同时,作为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同样提供了重要的政策环境,有利于带动城市经济转型发展。


政策升级是指对已有政策进行调整、改进或完善,使其更加适应新情况、新需求或新目标,从而提高政策的效果、影响力及针对性。政策升级可以通过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增加政策内容等方式实现。本文所探讨的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政策与后续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政策之间,呈现出明显的政策升级关系。后者在前者的政策作用对象和范围基础上,通过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技术与“互联网+”发展思维来进行技术升级和思维升级,这不仅增强了政府治理的敏捷性和精准性,提高了民众生活的便捷度,还借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式,促进了城市数字经济的发展,实现了政策效果的持续性和城市数字化转型进程的全面协调性。

二、文献综述

1.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相关研究


在内涵解析上,学者们基于系统思维认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是由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驱动的城市发展模式与实体形态的结构性转变,是一个动态的协同演进过程,通过信息、计算、沟通、连接等数字技术的组合促进城市技术体系建立和治理模式变革。在转型程度测量上,单一指标法侧重衡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指标法则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和数字治理等维度综合考虑。在影响因素方面,既有研究主要研究了地方政府能力配置、公众参与、创新环境和技术运用的适配水平等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影响。近年来,更多学者开始关注城市数字化转型中韧性建设、绿色融合与敏捷治理的演化机制和影响因素。


2.信息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研究


信息惠民政策通过采用信息技术促进社会发展,增加民众生活福祉,是兼顾生产革新与生活变革的评价指标。在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政策效应方面,试点建设通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效率、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等,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研究指出,试点建设通过加快企业新产品创新速度赋能城市创新,并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感知促进创业。也有研究尝试分析试点建设与大数据环境的互动发展和信息生态效应。对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内涵,学者们认为,其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渗透融合,促使政府紧跟网络时代的技术创新步伐,从而影响和带动制度变迁。在“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政策效应研究方面,多集中于试点建设的经济增长效应分析,认为其主要通过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降低交易成本、改善传统政商关系等传导机制影响城市经济发展。也有研究探讨了试点建设对地方发展软环境的社会效果。


总体而言,已有相关研究较为丰富,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现有文献主要聚焦于技术本身和参与主体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作用,并着重关注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促进创新创业的政策效应,尚无从政策评估角度系统分析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政策与城市数字化转型之间的理论逻辑和影响机制的研究。二是多数文献仅从单一角度分析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或“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的政策效应,忽略了两者间的政策升级关系以及政策影响范围的差异,对有效评估试点政策实施效果会产生一定影响。三是已有研究侧重于对城市数字化转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效率进行评价,未充分考虑我国城市数字化转型实践中经济发展、政府治理和社会生活协同推进的问题。

三、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2011—2019年中国284个城市的面板数据,同时构建涵盖数字经济效能、数字生活潜能和数字治理功能的城市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基于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政策升级为“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政策的研究视角,应用DID与DDD方法验证了试点政策升级前后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考虑城市面临的内外环境差异,进一步分析了资源配置效率与对外开放水平在试点政策升级前后产生的调节作用,这不仅丰富了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政策的评估体系,也为有效实现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实证依据。

四、研究结论

第一,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政策能够显著促进城市在政府治理与民众生活方面的数字化转型,但对数字经济的影响不显著;而在试点政策升级后,实现了以上三个重要维度的城市数字化转型发展。


第二,相较于中心城市,试点政策升级前后对外围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驱动影响更具有持续性。同时,中等水平公共服务城市在试点政策升级前后均享受到了试点政策红利,推动了城市数字化转型;高水平公共服务城市仅享受到信息惠民国家试点的政策作用;而低水平公共服务城市未能有效发挥试点政策升级前后对城市数字化转型产生的驱动作用。


第三,资源配置效率与对外开放水平均在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政策升级前后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影响中起到了正向调节作用。具体而言,资源配置效率在试点政策升级前后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影响中均发挥了正向调节作用,而对外开放水平仅在实施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政策阶段有效发挥了正向调节作用。

五、政策建议

第一,在今后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实践中,应注重政策制定与试点执行的系统性,持续巩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成果,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通过借助“一整套”政策试点机会让各城市能够取长补短、均衡提升数字化发展的整体水平。政策效果的取得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通过政策升级,带来更大的政策红利和更持久的实施效果。


第二,根据地区自身发展条件,科学有序推进数字化建设,助力形成良性联动发展格局。对于中心城市和高水平公共服务城市而言,应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建立健全数字化运营体系,增强数字化转型的持续性动力。外围城市和中、低水平公共服务城市则要考虑在逐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的同时,合理推进数据要素和新兴技术与城市治理的深度融合,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


第三,提升城市的资源配置效率,合理深化对外开放程度,营造优质的数字化转型环境。应依托人才、资本等各种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激发试点政策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潜在动能。同时,在全球数字化发展浪潮中,各城市可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元有益的发展理念,本土化建设社会经济、人民生活与政府治理的数字化变革模式,为实现数字化转型提供多元融合与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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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策划 | 宋林霖

编辑 | 吴沄

审核 | 陈志超




治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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