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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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城市问题》2024年第06期,已在知网上线,感谢作者同意转载。
一、研究背景
如何有效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是政府在城市建设与发展方面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2014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旨在率先推动城市各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集中构建统一的城市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础数据集中采集、多方利用。城市数字化转型不仅涵盖政府治理与民众生活,也涉及到经济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于2016年4月发布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在原有的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范围内,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同时,作为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同样提供了重要的政策环境,有利于带动城市经济转型发展。
政策升级是指对已有政策进行调整、改进或完善,使其更加适应新情况、新需求或新目标,从而提高政策的效果、影响力及针对性。政策升级可以通过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增加政策内容等方式实现。本文所探讨的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政策与后续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政策之间,呈现出明显的政策升级关系。后者在前者的政策作用对象和范围基础上,通过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技术与“互联网+”发展思维来进行技术升级和思维升级,这不仅增强了政府治理的敏捷性和精准性,提高了民众生活的便捷度,还借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式,促进了城市数字经济的发展,实现了政策效果的持续性和城市数字化转型进程的全面协调性。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四、研究结论
第一,信息惠民国家试点政策能够显著促进城市在政府治理与民众生活方面的数字化转型,但对数字经济的影响不显著;而在试点政策升级后,实现了以上三个重要维度的城市数字化转型发展。
第二,相较于中心城市,试点政策升级前后对外围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驱动影响更具有持续性。同时,中等水平公共服务城市在试点政策升级前后均享受到了试点政策红利,推动了城市数字化转型;高水平公共服务城市仅享受到信息惠民国家试点的政策作用;而低水平公共服务城市未能有效发挥试点政策升级前后对城市数字化转型产生的驱动作用。
五、政策建议
第一,在今后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实践中,应注重政策制定与试点执行的系统性,持续巩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成果,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通过借助“一整套”政策试点机会让各城市能够取长补短、均衡提升数字化发展的整体水平。政策效果的取得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通过政策升级,带来更大的政策红利和更持久的实施效果。
第二,根据地区自身发展条件,科学有序推进数字化建设,助力形成良性联动发展格局。对于中心城市和高水平公共服务城市而言,应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建立健全数字化运营体系,增强数字化转型的持续性动力。外围城市和中、低水平公共服务城市则要考虑在逐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的同时,合理推进数据要素和新兴技术与城市治理的深度融合,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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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吴沄
审核 | 陈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