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文】马雪松、冯源 | 中国式现代化:历史政治逻辑与均衡秩序构建

文摘   2024-12-25 09:00   天津  


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作 者 简 介:



马雪松,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院副院长;



冯源,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刊发于《学海》2024年第4期 





内容提要

在世界范围的现代化实践中,中国式现代化的突出特征在于重视秩序层面的均衡性,主要体现在其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与政治文明转型的关系处理上。综观经典现代性的诸多内部面向与现代化理论的基本发展取向,以现代文化为底本、遵循战后既有发展模式的现代化建设实践不足以实现文明尺度的现代转型,需要历史脉络及关系秩序维度的观察加以补充。各国现代化建设的政治实践与历史进程表明,以秩序重建为导向的政治生活是现代化的核心领域,现代政治的基本任务或现代国家的共同目标是使新旧转换之际多元分散的社会利益通过适当机制,重新凝聚在民族国家的政治意志乃至文明层面的秩序结构之中。中国式现代化是党的领导下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现代化,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中轴,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力图建构并推动重构现代国家内部及国际体系的均衡秩序,从而在文明层面为现代化开辟了新的理想形态与现实可能。


关  键  词

中国式现代化  政治逻辑  均衡发展  秩序构建  全面深化改革





现代化是对特定时空尺度下人类社会发展主要特征的概括,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途径。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后发国家,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是在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现代化事业经历了一个从被动改变到主动应变的过程,而以使命型政党领导为特征的现代政治秩序的确立,是中国现代化实践从自发到自为的基本标志。实现国家与社会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一以贯之的鲜明主题。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等现代化基本要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框架下全面发展起来。现代政治概念既是解释世界的语言工具,也是改造世界的有力武器。同资本逻辑主导、以自发秩序生成为目标的现代化模式相比较,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实践在现象本质、总体格局、文明意涵上存在根本不同,“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政治概念应运而生。较之“中国模式”“中国道路”等概念对经济发展的侧重,“中国式现代化”一词在系统性和全面性上有所补充,具备了以国家治理重构现代化诸领域基本秩序的深层意旨,但在价值规范与发展目标的既有建构下,“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推进和贯彻落实仍面临应然与实然的落差,这就要求我们在理论上相对准确地标注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坐标并阐明其政治逻辑。近年来,中西现代化在秩序格局与国家建构上的本质差异,加之政治学研究关怀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本土学术传统,使得政治学界关于现代化问题的研究频现新见。相较过往对狭义政治领域的民主政治、制度化、政治文化等具体议题的关注,研究者更加强调政治在现代化总进程中的核心地位,以及现代化建设在历史脉络和整体格局层面的秩序含义和政治本质,而在研究路径上共同强调历史过程和秩序维度的宏观比较。对于后发国家而言,现代化的主要挑战在于社会分化前提下由政治领域所引领或表征的“再秩序化”。中国式现代化突破了现代化理论中对立式、绝对化的思维前提,在实践中不断弥合历史文化、革命传统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内在张力,力求维护和达成更高水平、涵括多元主体和多重逻辑的均衡秩序。




  文明尺度的现代化:

基本要义、内在差异与政治含义




现代化是对一定时期人类社会发展变化兼具描述性与规范性的刻画,其在时间上最宽泛的定义可追溯至文艺复兴以来的历史时期。作为一种关乎宏观社会转型的叙述模式,现代化的基本对象依文化特质与经典现代性的关系不同而存在“文化”与“文明”的视角分异,其中前者更多关注本国现代化建设状况同现代西方社会主要特征的比较,后者则更强调各自社会文化内部的条件性、情境性因素。现代性批判的诸多内部面向彰显了现代化在文化尺度上的基本要义及内在局限,而现代化理论的基本发展取向对各种实践类型在文明尺度上的内在差异有所遮蔽。从自身脉络看,中国式现代化本质上是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型,政治文明的累积与突破统摄经济社会发展,政治领域的自觉规划引领各领域的自发演化。

第一,现代化的共同目标一定程度上来源于对现代性经典形态的阐发,而对其基本要义的把握则立足于特定时空下的文化样态。安东尼·吉登斯(A. Giddens)提供了关于现代性的一般认识框架,认为现代性涉及人类对于改造世界的态度、工业生产和市场经济等复杂的经济制度、政治领域的民族国家和民主制。经典现代性的特征提取和根本批判见于其自身历史中的社会理论建构及其分析应用,在此意义上,文化尺度上现代性的特定形态虽存在局限,却为文明尺度的现代化提供了基本要义和推进方向。其一,资本主义为经典现代性提供了主要动力。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当中,现代性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标志,产品和劳动力的商品化导致商品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基础。在此条件下,现代化与资本积累共享了追求剩余价值这一动力,现代性由此超越城市和国家的边界而扩展至整个世界,但也引发了经济危机、社会异化、政治冲突等深层次的矛盾。其二,涂尔干(E. Durkheim)等学者关注经典现代性的“工业主义”内涵,主张现代社会是以工业主义和劳动分工为基础的新型工业社会。社会分工发展与个人主义的强化,带来了传统宗教、道德、习惯等整合纽带的消解,进而引发了更加普遍的社会失范。这种视角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国家的作用,主张在高度社会分工的基础上重建道德纽带,即由“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发展。但社会团结理论对非西方国家现代转型特殊性的低估,使其在东亚社会存在较为明显的理论缝隙。其三,“理性化”论述揭示了现代性的基本矛盾与内在张力。马克斯·韦伯(M. Weber)指出,现代性在精神领域表现为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理性主导,而理性化又产生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鸿沟及前者的普遍失落。理性化最重要的社会及组织后果是官僚制,对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自由、创造力等价值被锁定于官僚制的铁笼,针对此类困境的破解之道构成不同国家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差异。国家建构中合法性与效率追求的交织从根本上造成了理性化批判的内在复杂性。在官僚制约束与社会政策需求的巨大张力下,克里斯玛型政治领袖的崛起、制约与影响表明,现代政治理性需要着力解决由其奠基的诸种法制及秩序状态等问题。例如经济理性在德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思想的政治化”等非意图后果,魏玛民主让位于民族狂热基础上的国家主义。总之,经典现代性的界定来自对具体文化形态的普遍化处理,而使其不同侧面得以串联起来的是文化尺度上的共同特征和文明尺度上的单一本体,看似差异的现代性面向拼接出的却是时空受限下的同一幅文化景观。

第二,现代化理论的基本发展取向表明其注意到了文化之间的内在差异,而正是不同的现代化道路与现代性样态共同构成了和而不同的现代文明。文明的内在价值表现为文化的外在形式,现代化是文明社会自其传统状态转型而逐渐具备共同的现代文化特征的过程,不同文明背景转化而来的现代文化共同构成“美美与共”的现代文明。问题导向的发展社会科学与科学导向的现代化理论的差异,为现代化研究从文化层次向文明层次的可能进展提供了某种基础。与经典社会理论针对单一文化的深刻批判和反思意识相比,现代化理论因其经验样本的丰富性而在文化比较层面具备了初步建设性,由此得以更加积极地探索普遍意义上的“现代文明”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可能样态,并为各国的转型过程提供借鉴,但历史意识的匮乏使其仍无法正面解释和直接推动文明尺度的现代转型。其一,现代化理论对各具体模式加以区分,关注后发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一定程度上触及其与经典现代性之间的诸多文化差异。人们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共享着工业经济、民主法治等现代常识,但在解释现实的意义上却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理论。从现代性批判到现代化理论的发展,体现着社会科学主要问题意识和自身社会定位的变迁:一方面显示出现代性与现代化概念的重叠内涵与差异外延,即不同于现代性的明确内涵,现代化则更接近于对应特定和具体传统因素而言的剩余概念;另一方面越发倾向于将现代化视为客观层面的动态演进过程。以帕森斯(T. Parsons)、亨廷顿(S. P. Huntington)等为代表的现代化理论,虽然构建起更加宏阔的经验空间和分析框架,却基本坚持了现代性批判中的普遍主义思维方式和线性发展的观念。在此思维下检讨拉美、东欧、东亚等地区的现代化模式,自然会着眼于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成败得失,而对其文明本体的现代转型尤其是政治转型的本土方案怀有根本性疑虑。其二,后发现代化中的政治秩序问题始终是现代化理论力有未逮之处。在走向成熟现代化的过程中,西方社会付出了长期社会冲突甚至政治共同体分裂的代价,而其为现代化设定的高门槛,既是后发国家向往的目标,也可能是陷阱和羁绊。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大,而自身又有着强大文化惯性和复杂转型脉络的政治体而言,新自由主义所期许的自发秩序在缺乏基本政治秩序的状况下难以实现。现代化理论试图以民主选举作为转型社会重建秩序与化解冲突的中轴性机制,但以选举为中心的政治体系的本质功能在于程序性确认,面对国内经济发展对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依赖所导致的产业和社会结构的非均衡状态,很难进行针对性矫治及秩序重建。现代社会在处理系统性风险上的挑战日益加剧,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承担巨大社会代价的前提下实现西式政治秩序并不是一个合理或可行的目标。总之,现代性批判与现代化理论构成了在文化的尺度上观察现代社会的一体两面,现代化理论拓宽了对现代性的理解,但经典现代性批判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仍未解决,反而在时间和空间上进一步扩展。

第三,中国式现代化既不能归结于对宽泛的社会文化内容的概括,也无法在狭义的思想文化层面加以涵盖,文明尺度下的审视更有助于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立的框架中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含义产生于历史文化、革命传统与现代文明三种资源在现代中国秩序重建中的思想轨迹和实践脉络,需要在长时段历史秩序中定位包括当下在内的特定时刻,以克服文化层面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诸多症候,并在现代化的解释模式上突破东亚“发展型国家”的不足。其一,通过认识长时段历史脉络确立政治文明的基本要素和历史方位,并进行有效反观。一方面,强调历史赋予现代化理论以更为宏观的解释框架,使对现代化的理解在历史时间观与时代段落感上允许存在出于不同文明本位的个性化感受。历史研究倾向于将宏观社会秩序而非具体领域的变化视为时代变迁的标志,也更注重把握文明层面的精神内核。理解中国的现代转型,需结合时代背景与学术语境,形成有别于近代西方史学循环时间、线性时间等的历史秩序,如“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另一方面,文明内部的自我反观只有综合考量观念进步与制度建设,才有望使时代性的文化批判融入政治文明转型的历史进程。在特定的制度环境和现代化阶段内,现代主义与后现代思潮对社会价值规范的解构未必完全消极,改革开放之初的“文化热”现象表明,一定的文化观念在后续的制度化过程中可以得到创造性转化。其二,在把握重大历史事件及其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厘清政治文明之本质地位与基本目标。发展型国家理论致力于刻画战后秩序下的东亚各国政府在其经济发展模式中所扮演的角色,从产业政策和国家能力角度解释经济发展成就,为理解不同于欧洲的现代政治经济秩序提供了帮助,也是理解中国经济奇迹的重要理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包含文化比较上的“中西之异”以及自身历史脉络与现代文明秩序间的“古今之变”等双重矛盾,国家建设是现代化实践中矛盾缓和与秩序建构的最高表现,体现为政治力量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根本性作用及主动设定现代化议程的能力,进而形成了影响深远的革命传统,而发展型国家理论同塑造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基本特征的革命传统有所抵牾。中国式现代化是国家主导的现代化,基本秩序的政治性建构对于分化的现代社会而言意义尤为重大,其特征广泛涉及历史文化、革命传统与现代文明三者关系,并非进步导向的线性时间观和横断面式的观察所能涵盖。在现代化真实且历史性地触及了文明的深层秩序的状况下,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表现为从民族国家走向文明国家的根本自觉。政治文明特质孕育了现代国家内部的体制机制及其参与国际秩序的政策惯习,现代国家的制度框架支撑着政治文明的价值目标并使其在实践中得以拓展。




  政治秩序与社会发展:

比较视野中的中国现代国家




在经典物理学基本观点影响下,经历行为主义革命的现代西方政治学总体上倾向于将政治史视为平衡发展的有效过程,然而政治秩序建构并不完全是社会发展格局中的分支领域,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甚至引领性因素。经济快速发展伴随着社会的高度分化,针对其与政治秩序之间的张力,最具决定性的化解或转化机制是现代国家建设。文明的现代转型,具体体现在发展与秩序、经济社会领域与政治领域的关系方面。现代政治的根本任务在于通过某种过程,使多元分散的社会利益凝聚为民族整体的政治意志与文明层面的秩序结构。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秩序较之其他政治体更具内生性与历史性,引导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进程,在同资本逻辑主导的现代化实践的竞争中形成自身优势。

第一,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在内生性与历史性方面与资本逻辑主导的现代化之间存在差异。秩序状态是人类社会组织建构与发展延续的基础,而维护政治秩序是国家的功能实质。作为一种源于社会、高于社会、异于社会的力量,国家的自身前提和基本目标是将社会冲突控制在秩序范围内,国家建构包括制度建设、认同塑造等复杂面向。对于文明层面的现代国家建设而言,政治秩序的正当性与可行性既取决于国家建设与经济发展中的内生性因素,也取决于其历史脉络的延续性特征。其一,不同政治共同体背景的现代国家建设在内生性和自主能力方面存在差异。现代国家既是现代化最重要的产物之一,也是现代化进程最有力的推动者,在这一过程中,要找到适合本国的现代化道路。政治精英或组织、制度机制、合法性论述等方面的内生性因素对于解释不同国家现代化的异同,以及解释国家在现代化阶段特征的差异性方面具有重要启发。在政治精英或组织层面,中国的特殊性在于党内政治精英对作为“革命传统”的组织文化的共享与坚持。统一原则与灵活策略相结合的辩证哲学与领导风格,以及思想与行动中贯通的系统思维,奠基于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奇迹般而具有决定性的崛起过程,成为其组织运行的基本特征。在制度机制层面,内生制度变迁的分析途径,修正了外部冲击引发重大变迁的观点,揭示出国家自主性以政治吸纳、规划引领、纪律约束等内生性作用机制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机理。在合法性和软实力层面,“爱国卫生运动”等政治运动同时也是不同于韦伯式经典类型的合法性机制,当代中国的政治合法性越发倾向于诉诸中国政治文化的独特性。其二,不同政治共同体背景的现代国家建设,在历史性即其与自身历史传统的关联方面存在差异。从基本历史事实来说,中国历史上主要以和平方式维系的周边国际秩序、权力集于中央的制度传统等,成为现代国家建设需要审慎对待并可资借重的历史资源。而就现代化的主流历史认知而言,带有启蒙性质的思想运动作为现代化进程的先导,往往致力于打破并重塑其文化中的传统记忆和历史脉络,“神意的、直线发展并终结于末世论危机的中世纪历史观念,让位于一种由像人自己这样的自然力量所决定的内在于物质世界的历史观念”,经由心灵秩序而在公共秩序层面为现代国家建设与历史传统的关联注入了高度的不确定性。启蒙运动本身虽然产生自西方社会,但其相对模式化、绝对化的历史认知,在价值和制度层面造成了显著的历史性断裂和流失,使其自身的现代化进程付出了巨大代价。即使在启蒙运动内部,其英国传统即英国知识群体的现代启蒙思想也曾被长期忽略,后发国家现代化更不可囿于启蒙语境,被动接纳或模仿西方业已成形的现代化模式。中国新型现代国家的自我审视与历史定位,正是基于“复兴吸纳启蒙”的历史发展逻辑。

第二,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与市场经济运行相辅相成,相较资本逻辑主导的现代化拥有自身优势。西方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主线是从绝对主义国家到封建主义国家再到资本主义国家,反映了资本主义从特定时空下的社会文化向影响和改变人类文明秩序的演进过程。受到资本逻辑支配的四组基本关系展示了现代政治秩序的基本面,同时也导致现代化实践在宏观结构层面根本性的非均衡状态。其一,就商品经济发展的阶级关系后果而言,近代西方商品经济发展使传统的政治法律强制关系日益解体,促成了专制权力与资产阶级政治权利的阶段性联合;而市场机制的周期性失灵与再分配领域“下溢效应”的效果不彰,导致民主转型未能取消资产阶级实际上的特权地位或对此现象有所改善。相对于此,中国式现代化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相互赋能和促进,致力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其二,财产权与法律体系方面,自下而上强化的私有财产和自上而下强化的公共权威构成了法律现代化的双重取向。罗马法的显著特点即为绝对的、无条件的私有财产观念,恢复、引入古典法从根本上有利于自由资本的增长。中国式物权制度则从社会主义公有制、人民利益、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制度需求,创新性地回应了财产权文明的世界之问。其三,公权力维度的战争机器、财政汲取与责任政府建设上,重商主义强调战争的必要性和利益所在,西方的“战争制造国家”模式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消耗和政治共同体分裂,而提高财政汲取效率的需求带来政治代表观念的增强,责任政府成为可能。针对资本主义社会在自由民主政体下日益加剧的非均衡性,有效国家、法治和民主问责制的制度组合重新成为其自我纠偏的重要方式,这与中国现代化实践中党领导下“过程-结果”导向的人民民主与实质性的党内问责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政治形态存在某种历史性契合。其四,经济发展中资本与劳动的关系问题,使资本主义文明在公平与效率两方面遭到挑战。在以企业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组织中,生产活动根据工资劳动关系展开,资本拥有者及其代表对占多数的劳动者形成控制,其控制手段在数字时代由实体转向虚拟而表现出更加的多元化。高质量发展的文明意义在于尝试解决现代社会理性牢笼中“人”的困境,推动经济理性主导的当代文明,向中国古典哲学对人格尊严的共同主张和积极维护转型、复归。

第三,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在根本上涉及政治秩序与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在现代化研究中,政治现代化方面的各项表现较少被视为自变量,但后发国家的实际状况却往往是政治现代化影响乃至引导着其他领域的现代化。其一,面对经典现代性落地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多元分散的离心倾向,现代化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能否从社会离心力和政治向心力的共存中建立稳定与活力兼备的政治秩序,亦即能否找到平衡“个体-地方利益”和“民族-国家利益”的有效机制。从实践来看,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使多元分散的社会意见聚合为民族整体的政治意志,创制出具有现代性特征并能够持续推动各领域现代化发展的政治过程。回顾历史,在国共两党“以党建国”路径的表面相似性下,同旧秩序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其在重建国家秩序与相互竞争中的结果差异。前者在受到地方势力、外国资本、旧文化精英巨大辖制的同时,也基本承接了社会层面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间存在巨大张力的“失衡秩序”,而后者则在以决绝态度否定和打破旧秩序的基础上,吸纳其要素以重建统一秩序,并开启了真正具有系统性、累积性的现代化建设进程。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国家适当介入经济社会事务,自然演化与国家建构两种宏观机制渐趋平衡,但在现代化各领域的关系秩序层面,“中国社会还没有找到一个确定的方向”,尤其是至今没有产生新的国家理论,这客观上反映出现代国家的建构与巩固仍旧任重道远,由“统一秩序”向“均衡秩序”的转变尚未完成。其二,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作为官方对政治秩序与经济社会发展之关系的规范概括,意味着在社会发展限定政治秩序和政治秩序指导社会发展两种基本倾向间已做出历史性选择。“国家-社会”关系的一种类型,是经济发展引发社会关系变动,进而重塑既有政治秩序,这在现代化的早期阶段,以及一些自身政治传统不够稳定而以涌现秩序和自然演化实现现代转型的国家中较为常见。“国家-社会”关系的另一种类型是政治秩序容纳乃至指导社会发展,这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基本特点。改革之初,经济领域农业部门、农村工业部门与城市工业部门并存的三元结构等混合体制和“双轨制”,成为社会冲突的主要来源。国家治理框架下的政治秩序不仅为市场运行和社会发展提供空间,而且肩负规划和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面对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和新旧动能转换等市场或社群无法自发完成的治理任务,国家需要利用危机窗口,通过战略性资源配置的系统性调整予以推动。总而言之,国家既需要以公共权力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也需要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时,不断重构政府职能以巩固体制,让权力、市场、社会形成纵横交错、动态平衡的治理关系。




  中国式现代化:

以国家治理现代化建构均衡秩序




中国式现代化对文化意义上的“百年未有之变”与文明转型的“古今中西之变”给予新时代的直面与回应,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体化、时代化意义上的下位概念,在改革开放的实践基础上总结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路径。中国式现代化是国家与文明层面的现代化,其历史实践经历了由国家建构、国家建设到国家治理逐步深入的过程,也是化解后发现代化,尤其是文明尺度的现代化“发展”与“秩序”之基本张力的过程。在政治秩序容纳乃至规范社会发展的基本格局下,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当前统合改革发展与秩序构建的重要实践场域,政治秩序促进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为政治秩序提供物质力量支持和绩效合法性。在完成治理任务的前提下,制度建设是传统文明现代转型的核心,深化体制改革与制度型对外开放能够持续优化社会秩序的基本框架,进而通过社会动员与政治整合、资源汲取与利益分配、关系协调与国家巩固等基本矛盾的再平衡,建构均衡发展、秩序稳定的现代文明。

第一,现代国家所代表的政治秩序是在广泛和动态的治理活动中实现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更广空间和更深层次的现代化建设,使认同层面的民族国家和行为层面的行政国家均受到冲击。在发展中扮演关键角色并有效平衡发展与秩序,成为现代国家的共同挑战与首要议题,“治理”思潮的兴起便是对此议题的理论回应,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动力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各领域的中轴。其一,国家治理体系是不同领域治理形式和治理机制的综合集成,其现代化意味着“国家”社会属性和治理任务的突出。现代国家自主性的背后是社会生活的泛政治化,“政治在现代社会似乎总是和人们最切身的物质需要有关”,国家要实现基本的秩序维护功能,在内部结构上面临人民主权与政府治权分离的挑战。就化解冲突而言,经济发展模式所产生的利益分化是社会矛盾的主要来源;从协同合作来说,主体多元化和权力分散化引发了不同场景下的社会困境。曾在西方现代化进程中作为重要社会改革机制的民主选举、司法独立等在这一时代性困境面前展露疲态。中国各级政府也需要同时承担作为现代政府和国家资本的双重角色,故而形成了一种“准分权治理结构”,但国家治理体系整体而言更加全面、稳定,强调各部分的内在一致性与整体层面的使命驱动性。其二,国家治理能力为治理体系有效运转并产生预期功能提供可能性,其现代转型与治理主体的行为模式相关,也是应对治理任务系统性和复杂性等特点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最关键的组织枢纽,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根本保障,确保了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人民性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价值规范,在实践中意味着国家治理能力的广泛社会基础和灵活运行机制。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奠基和探索时期,就认识到要从具体实际出发妥当处理不同产业、不同地区等矛盾关系,“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使其统一于“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根本任务。新时代国家治理能力不仅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保障,更在政治权威方面取得“两个确立”这一根本性成果,应对复杂治理变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经济领域新旧发展动能转换、风险挑战提升的背景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体现了治理任务的国家属性和国家自身的秩序保障功能,高质量发展只有置于现代化建设总秩序下才能得到准确理解和真正落实。

第二,制度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构建均衡秩序的主要抓手,更是传统文明现代转型的核心层次。现代化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实践过程,器物和思想层面的一切进步可能,都需要制度安排提供必要的空间。制度是秩序的具象表达,秩序是制度的内在本质,政治秩序必须通过国家及其代表的政治制度来实现,而所有政治制度的终极功能均是为了实现秩序。制度是文明的核心要素,作为文明转型的现代中国国家建设内在地具有一种制度视角。在把握转型期制度文明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深化体制改革与推动制度型开放成为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其一,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体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求把握转型期制度文明的基本精神。国家既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各类政治制度及其相关实践经验累积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方面,传统政治文化在理论、精神与方法上的时代更新,塑造了中国现代国家的体系、主体和行动。制度转型的侧重点,来自对制度文明历史得失的审视。中国的大一统政治传统在维持超大规模国家、资源汲取效率和政策执行力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在约束汲取限度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规定了制度文明现代转型的总体方向,即在维护秩序的同时更加注重释放社会活力。通过发展民主释放经济活力,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设计思路:“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目标,是通过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协调发展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更加全面的秩序性保障。其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建设之维,重点在于统筹深化体制改革与推动制度型开放,使改革的有效性、系统性和开放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相互支撑。“运动式治理”对革命动员逻辑的路径依赖以及其政治实用主义的思维方式,是改革与开放之“体-用”“表-里”式关系实质的实践渊源,也是制度建设的超越对象。制度层面的深化改革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性秩序前提,以法治规范国家权力的基本架构和行为方式,构建各治理主体间广泛而有效的协调机制,并与不同层次的域外主体形成对话、合作、竞争等多类型关系。就推进制度型开放而言,开放本身并非天然等同于或在根本上有利于深化改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历史时期均不乏“洋跃进”式的权宜性或短期的开放政策,其本质是“运动式治理”手段的运用,在带来短期经济社会发展利好的同时无助于各方形成稳定预期。国家法律、管理制度需要与国际进行接轨,通过倒逼改革提高制度运行的有效性与规范性,并逐步为国际秩序的建构提供具有中华文明意涵的制度方案。总而言之,中国式现代化意味着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再秩序化”,需在吸收传统文明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建构现代制度体系。

第三,文明层次的现代转型意味着发展与秩序目标的兼顾,为此须以国家的强大行政能力为保障,分层次统筹治理任务需求与制度建设要求。为实现到21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中国“不仅在政治战略上选择了一条走向现代化的中间道路,而且在经济增长和社会建设等实践中采取了相应的平衡战术或均衡策略”。国家建构与国家建设是行政国家内部侧重民主与效率的两个不同面向,行政国家与经济社会事务在治理中的互动,使得不同社会领域的动态发展过程形成统一秩序。具体而言,社会动员和政治整合、资源汲取和利益分配、关系协调和国家巩固等既是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所蕴含的功能,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内在矛盾的转化和化解,建构均衡发展和秩序稳定的现代文明。其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更好地平衡社会动员和政治整合,实现国家建构功能。由于文明秩序转换与超大国家规模共同导致的不平衡发展状况,中国的国家治理传统在近代以来一度遭遇各类批判思潮和离心倾向的严重挑战。后发国家惯于通过大规模社会动员实现快速发展,但旧有观念秩序与行为惯习的打破需遵循一定限度,才能使社会系统成为国家权力的来源与对象、国家权威的基础性来源和支持性力量。即使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系统中,经济社会发展对制度环境的要求与政治领域维持既有秩序的内在倾向也始终存在张力。在此意义上,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动员和政治整合的组织枢纽,以强大社会基础和灵活组织技术为依托保障二者间的基本平衡。其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更好地平衡资源汲取和利益分配,实现国家建设功能。与权力结构意义上的国家建构不同,这里的国家建设关乎利益的产生与分配。面对经济社会变革和国际环境压力,现代国家制定强制性规则垄断税收和暴力,以获得行使其职能的必备资源。国家汲取能力的发展同社会成员间进行合理利益分配的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具有稳定性的集中型财政制度的现代国家并不意味着利益纷争的终结,而只是为有关社会福祉公平和分配正义的政治活动提供了基本结构。化解资源汲取和利益分配的失衡往往触及体制问题,改革究其本质是一种国家建设实践。其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更好地平衡关系和国家巩固,实现国家治理功能。国家治理涉及现代国家对具体经济社会事务的规划、调控、监管、管理,其发展逻辑的非线性和复杂性较国家建构与国家建设更为显著,需要处理现代化各领域的复杂关系并在此过程中巩固国家建构与国家建设成果。总体性社会解体后,社会活力的释放与阶层、人口流动等结构性变迁相伴随。在不同事件主体打破旧公共均衡、重构新公共均衡的过程中,群体冲突不断出现。改革进程需要直面社会利益的分化重组,通过主体间协商式关系走出公共事务治理的困局,基于统合式原则协调国家、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兼顾关系协调和国家巩固。

不同国家的现代秩序构建存在“文化”与“文明”的层次分异,具体而言,政治领域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的相对位置则决定了对于现代国家的差异化理解。如果将政治生活视为一定意义上“去政治化”的当代社会文化中的一类秩序形态,则国家能力保障之下的民主制度及其实际运行无疑构成了现代国家的显著特征和核心内容。对于历史脉络长期延续、内部因素高度复杂的文明转型来说,社会生活整体层面的“再秩序化”更具本质意义,现代国家制度的秩序含义不仅局限于政治生活,在国家主导现代化建设的框架下更意味着现代化各领域间的经常互动、系统关联、内在协调。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描述性特征和概括性意义相比,“中国式现代化”对现代社会各领域间的内在秩序进行价值和规范上的确认,进一步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同于其他现代化道路的“文明”底色。中国式现代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历史方位、实践目标与文明价值,是以文明转型为实质、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强调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在实践层面通过核心政治力量在政治社会秩序中的领导作用,力求统筹实现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全体人民共同福祉与文明共同体的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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