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嘉县实验小学招生方案

旅行   2024-05-29 17:41   浙江  

永嘉县实验小学招生方案

招生简章

相聚助力花开 梦想点亮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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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实验小学学校简介



      灵运永嘉,古城上塘。鹅浦曲水,文风流长。百年实小,立根浦上。永嘉县实验小学地处美丽的鹅浦河畔,底蕴深厚,条件优渥,是求学的最佳宝地。永嘉县实验小学欢迎您来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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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



      切实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根据《永嘉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永教发〔2024〕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

(三)坚持“对象分类,招生分批”原则。

(四)坚持“以民为本,公平公正”原则。

二、学校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的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一年级开设8个班,共招收320名学生。

四、招生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审核录取和超额随机派位相结合、对象分类和招生分批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本校报名对象,均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注册监护人个人信息并认证,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温州市永嘉县,勾选同意授权大数据中心查询信息真实性并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到申请我校咨询报名。

我校施教区报名对象,除施教区学生和统筹类第一批学生之外,均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段内,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招生范围

      东:鹅浦河以西;南:桥汇路(含桥汇路)以北;永建路东侧:永建路230号(含230号)以北;永建路西侧:永建路215号(含215号)以北;西:县前路北侧:永建路(含东侧沿街住宅)以东,县前路南侧:县政府大院门口对面屿山广场沿屿山公园以东;北:环城北路(含环城北路南侧沿街住宅)以南;云架山村;户籍在上塘城区的望江社区(原前村)、城关社区(原中村、原后村)世居适龄儿童。原城东小学施教区。

      备注:原城东小学施教区范围

      东:环城东路(县前路以南段)至县前路至龙山公园;

      南:望江路(含沿街住宅)以北;

      西:鹅浦河至陡门浦以东;

     北:环城北路(含南侧沿街住宅)以南

(三)对象分类

      (1)施教区学生

       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审核的施教区学生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招录。通过审核的施教区学生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根据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辖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就读。

      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的户籍不作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施教区划分依据。

      报名所需要的材料详见附件3,下同。

      (2)政策照顾学生

      ①烈士子女、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第八条所规定的对象。

      ②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参照《中共永嘉县委统战部 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嘉县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永委统〔2022〕2号)实施)。

      ③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才子女(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永嘉县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永委人办〔2024〕1号)实施)、“飞地”人才子女、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参照《关于开展 2024 年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的通知》(永经信〔2024〕15号)实施)。

      ④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对象(参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市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积分疗养工作的通知》(永流联办〔2024〕1号)实施)。

       ⑤因政府城市规划实施、土地开发、公共设施建设、地质灾害移民等原因所形成的政策性移民子女、政府安置人员子女(凭相关政策文件等材料,可选择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或在政策安置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

      ⑥符合《永嘉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规定,在乡村学校从教10周年(含)以上的乡村教师子女。

       ⑦其他符合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对象。

上述第①⑤⑦种对象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县教育局审核议定录取结果。

       上述第②③④种对象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向相关部门(县侨办、县人才办、县经信局、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对象。

上述第⑥种对象直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申请对象,于5月31日前把相关材料交到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直接抄送名单给学校,并直接录入招生系统,无需监护人报名。监护人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完成新生注册。

      申请就读学校在招录完施教区学生后无空余学额的,政策照顾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至周边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3)统筹学生

       在满足本施教区学生和政策照顾学生就读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按以下批次依次统筹安排:

第一批:

      ①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户籍的施教区对象。

      ②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下同)不动产证(5月31日之前取得)的适龄儿童少年。

本批次两类学生同时报名、审核与录取。

不动产的产权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上,规划用途为住宅,且一套不动产当年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申请就读所在施教区学校。产权登记时间截止于2024年5月31日。

第二批:

       ①父母一方为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员工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连续在该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保各满3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同一企业工作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各满3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父母一方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在我县领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参照附件4执行)

      ④父母一方为山区(边远)学校(公办幼儿园)高级职称教师或县级学科骨干及以上教师。

      ⑤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购买在建商品房,已签订购买合同并报县住建部门备案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下同)5月31日以后在施教区内取得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⑥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就近入学条件的对象。

      ⑦在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不动产并入住3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①父母在施教区内工作、经商满1年,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②在我县实际工作且有居住登记的随迁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参照附件4执行)

统筹类第一批次第二种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采取按不动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由片区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在周边学校录取完统筹类第一批次对象之后,统筹类第二批次录取之前予以录取。

       统筹类第二批次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随机予以录取。未被录取的统筹类第二批次学生,由片区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在其第二批次对象录取之后,第三批次录取之前予以录取。

       统筹类第三批次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随机予以录取。

       以上统筹类三批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由片区指导学校制定方案,招收确需在该学校就读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五、招生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段:

      1. 现场报名:6月4日——6月5日、

6月12日,上午9:00-11:20;

下午13:30-16:30

      2.线上报名:6月4日——6月28日

     3.补报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报名的,线下到学校教务处补报。


所需审核材料:

       1.报名形式

      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注册监护人个人信息并认证,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温州市永嘉县,勾选同意授权大数据中心查询信息真实性并点击“开始报名”,选择公办小学——直属——永嘉县实验小学,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到申请报名的学校咨询报名。

      线下报名地址:永嘉县实验小学二楼报告厅

       2,报名所需材料

       施教区学生:户口簿(户籍地址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家长需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及相关批次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统筹生第一批:

      户口簿(户籍地址页、监护人页、学生页)、不动产证。

       统筹生第二批:

      户口簿(户籍地址页、监护人页、学生页),除此之外:

      1.父母一方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最近一次的工资变动审批表;

      2.父母一方为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满3年的本县适龄儿童对象,父母还需提供连续缴纳社保3年的证明;

      3.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同一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证明(3年银行工资流水证明)、企业执照、连续缴纳社保3年的证明;

      4.父母一方在施教区范围内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

随迁人员子女,还需提供我县发放的《浙江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父母一方为山区学校(公办幼儿园)高级教师或县学科骨干的,还需提供荣誉证书;

      5.父母在施教区内购买在建商品房,还需提供首付发票、住建部门证明等;

      6.5月31日之后登记不动产的,还需提供不动产证;

      7.符合《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就近入学对象,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证明、企业执照、相关职务证明等材料;

      8.有房无证对象满3年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水费电费票据(含户主信息)等原件及复印件。

       统筹生第三批:

      户口簿、单位证明、工资册、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NO.3

实验小学录取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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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

      教导处:0577-67021177校长室:0577-67222620

      监督电话:

      上塘片区:0577-57755616

      县教育局:0577-67222969;

                      0577-67222987。







供稿:永嘉县实验小学教务处

编辑 : 陈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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