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是在20年前的JNC7时代,回答很明确并且也很一致——如果血压轻度升高(即140-159/90-99 mmHg),建议予以3个月的治疗性生活方式干预。若血压不能得到满意控制则启动降压药物治疗。
20年后的今天应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我的意见是——等啥呀?别等了!直接启动降压药物治疗,同时指导患者开始强化生活方式干预,并在3个月后复查血压。若患者经过有效的生活方式干预后血压明显下降,可以考虑逐渐减量甚至停用降压药物。
刚刚颁布的2024年ESC血压升高与高血压管理指南作出如下推荐建议:
对于血压≥140/90 mmHg的患者,无论心血管风险水平如何,均应启动降压药物治疗,同于予以生活方式干预。对于血压升高(120-139/70-89 mmHg)者,需要进行心血管风险分层并以此作为是否启动降压药物治疗的依据。
即便非常保守的2023年ESH高血压指南也做出了如下推荐建议:
18-79岁的高血压患者,血压超过140/90 mmHg启动降压药物治疗(IA);≥80岁高血压患者,诊室收缩压≥160 mmHg启动降压药物治疗(IB),≥80岁、收缩压140-160 mmHg的患者也可考虑启动降压药物治疗(IIC);合并心血管病者血压≥130/80 mmHg即启动降压药物治疗(IA)。
为何国际主流指南都做出了更为积极的建议,都主张更早启动降压药物治疗(不是为了多卖药,阴谋论者勿入)?
其主要考虑有以下几点:1)这些患者中多数人的10年心血管病风险≥10%;2)能够实施有效生活方式干预的人数占比较小;3)部分人即便经过了生活方式干预其血压仍不能得到满意控制。启动药物治疗与生活方式干预并不抵触、而是相辅相成,并且启动药物治疗后并不意味着必须终身服药。如果生活方式干预有效,当然可以考虑停用降压药物。
早一天干预、早一天控制血压,患者受到高血压的危害就少一天。道理就这么简单。
所以说啊,别等了,及早治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