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全国城市交通工作现场会在浙江杭州召开。
11月14日,全国城市交通工作现场会在杭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交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总结近年来城市交通工作成效,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简称《条例》),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扬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副省长柯吉欣出席会议并致辞。杭州市市长姚高员介绍杭州城市交通发展情况,深圳市、南昌市、泸州市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作经验交流。司法部解读《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蔡洪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推动城市交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形成,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地落实,公众出行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城市交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人民群众城市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要按照《条例》规定,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坚定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快深化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协同发展,完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体系,促进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
会议强调
要全力做好《条例》贯彻实施,以此为契机加快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与会人员赴杭州地铁实训基地、杭州火车西站、杭州出租车服务大楼等地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地铁实训、杭州交通治理在线平台、交通枢纽综合运输衔接和管理服务保障及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协同发展等相关情况。
姚高员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杭州系统构建“1321”超大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体系,深化“交通引领”的城市发展方式,打造“人民满意”公共交通体系,开辟城市交通治理新路径,探索形成超大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模式,有效推动城市交通运行效能和品质双提升。杭州将以《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发布为契机,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来源:中国交通报 杭州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