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袍”之身,尽“有为”之责——精河县人民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班

文摘   2024-08-22 20:47   新疆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8月22日,精河县人民法院举办2024年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人大法工委主任高峰法院党组成员院长李寿江,县司法局副局长马震,出席开班仪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文斌主持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全体参会人员注目致礼,感受着肃穆与荣光。

会上,县人大法工委主任高峰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命文件,正式确认了新任人民陪审员的身份与职责。

与会领导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们颁发任命书

司法局副局长马震向各位人民陪审员介绍人民陪审员选任过程及相关情况。

随后精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寿江带领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对国旗进行宣誓,誓言声声回荡在会议室内,彰显出人民陪审员们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

人民陪审员代表作表态发言,她表示: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感到十分荣幸,在今后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审判工作的基本规则,提高司法素养和陪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正确行使权利二是履职尽责,每一次参与案件审判,都要设身处地、感同身受,以同理心对待当事人;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不能逾越法律底线。三是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用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身负人民重托,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努力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人民陪审员。

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寿江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对于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督促法官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和审判能力。法院的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法院的专业审判人员都需要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作为参与审判实践活动的人民陪审员,更应该注重对法律理论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业务素质,以胜任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

三要充分发挥作用,妥善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代表人民参与审判活动,其工作的显著特点就是兼职性,这就有一个如何妥善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做好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问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法院的审判工作,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

四要严格工作标准,努力维护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要正确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院有关规章制度,注重司法礼仪,保守审判秘密,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清廉正派,做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

宣誓仪式结束后,为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审判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旨在帮助新任人民陪审员尽快熟悉审判工作,提高履职能力。

此次宣誓暨培训会议的圆满举行,不仅为新任人民陪审员正式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也进一步推动了精河县人民法院司法民主建设的进程。下一步精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编辑:马尔旦
复审:董泽慧
终审:王文斌

精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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