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会讲故事的人”毛姆: 治愈内卷时代的焦虑

文化   2024-10-09 10:01   北京  


在现代社会,"人生赢家"这个词早已被赋予了财富、地位、名望等外在的符号。然而,真正的人生赢家究竟是什么样的?
 毛姆的《寻欢作乐》或许能给你想要的答案。
1958年,毛姆早已功成名就,是享誉世界的大作家。在接受采访时,回首自己的众多作品,让他一举成名的《人性的枷锁》,为他赢得广大读者的《月亮与六便士》,但他却声称,他最得意与最喜爱的小说,是《寻欢作乐》。
然而,《寻欢作乐》一出版,就遭到了各方的攻击,因为毛姆刺痛了很多虚伪钻营的人。
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毛姆塑造了一个不能用世俗标准去评判的画家,他抛妻弃子,去追寻自己的梦想,直至今日,依然有许多人觉得,他的做法让人难以接受。
而在《寻欢作乐》里,毛姆却一反常态,塑造了一位不能以世俗标准判断的女人,她美丽可爱,风流成性,到处留情,最后,抛弃丈夫,与其他人跑了。
因此,《寻欢作乐》,又名《家丑》。
但毛姆并没有讽刺这个女人,而是展现了一个虚伪的社会,讽刺了那个虚伪的文化圈子,有些所谓文人,追慕虚荣、玩弄社交手腕,讨伐异己,论资排辈,相互吹彩虹屁。
这世间,有些东西,是不能用世俗标准去评判的,有些人,本身就不在乎这些标准。

01

作家阿申登外出回来后,不慌不忙地坐下来喝茶、抽烟、读报纸。
这当儿,女房东过来告诉他,罗伊打来电话,让阿申登一回来就给他回电话,因为有重要的事情找阿申登。
阿申登觉得:
要是有人打电话来找你,而你恰巧不在,于是他留下口信,请你一回家就打个电话给他,说他有要紧的事,那么这件事多半是对他要紧,而不是对你要紧。
如果是要送你一样礼物,或是帮你什么忙,大多数人都不会急不可耐。
所以,他没有将罗伊的请求放在心上。
可是,女房东对阿申登的做法很不赞同,因为她是罗伊的忠实读者。
阿申登虽然也是作家,但作品没有罗伊那么畅销,名气也没那么大。
回首往事,和罗伊认识已经二十年了,却没有多少交情,都是逢场作戏。
罗伊八面玲珑,社交能力很强,随身携带一个小本子,记录着所有的约会行程。
他对所有人都很热情,只是对那些已然失意或明显失败的人,马上就会表现出明显的冷淡。
他对夸赞他作品的作家,溜须谄媚,对批评的人,总是写长长的信,让人不好意思再继续批评。
因为超强的交际能力,罗伊凭借自己不多的文学才能,在文学界取得了重要的地位。
然而,当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他就将那些捧他上天的人再轻轻抛开。
在这一方面,罗伊堪称天才。
可阿申登没有受到大众的青睐,也算不上一个“当红”作家,因此实在想不通,罗伊这么紧急地找他,究竟所为何事?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阿申登还是决定去见罗伊。
他那略胖的体态其实只增加了他的棋牌,使他的各种言论都有了分量。他的举止比过去更显得从容不迫,使你放心地对他有了一种信任感。他坐在椅子上,安如泰山,看上午好似坐在一座纪念碑上。
跟罗伊在一起,罗伊从未有过找不到话说的尴尬,但他的谈吐,也不会有趣或才华横溢。
他和阿申登东拉西扯,聊了半天,也没聊到正题,我们彼此都说,我们俩谁也没有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成功。
人人都渴望真诚,可人人都知道,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虚伪比真诚更加容易,违心的吹捧比伤人的真话更让人喜欢。
在这一点上,绝对不能对人苛求太多。

02

阿申登心里纳闷,罗伊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谈正题?
他实在无法相信,像罗伊这样的人,会为一个既不是什么评论家又不是什么有影响的大作家的人花上一个钟头,只为谈谈普鲁斯特和芭蕾舞。
在罗伊欢快的外表下,阿申登敏锐地察觉到罗伊内心的不安。
终于,罗伊聊到了已故的知名作家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罗伊对这位作家大加赞赏,想写爱德华的传记。
在爱德华成名之前,就和他相识的人不多,阿申登就是其中之一,罗伊想让阿申登将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
但罗伊并不明确地说出自己的请求,而是对爱德华大加吹捧,说爱德华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作家之一。
他问阿申登,有没有想过写爱德华的回忆录。
阿申登说没有,从未有这种想法。
可是罗伊觉得,像爱德华这样的作家,应该流芳千古,应该去写他的回忆录,让人们更好地认识他。
你的看法和所有说话有分量的评论家的看法都不一致,你不觉得有点儿不安吗?
罗伊说了很多,阿申登总是抬杠似的反问:是吗?
临别的时候,罗伊又问阿申登,是不是认识爱德华的第一任妻子?
阿申登说很熟。
他们就这样分别了,可罗伊始终没有说出那句话。
几天后,阿申登又收到爱德华第二任妻子写来的一封信,邀请阿申登到府上一叙,小住几日。
阿申登不明所以,就给罗伊打了一个电话询问情况。
两人再次见面,阿申登终于明白,罗伊想让他做什么事情了。
罗伊想从阿申登这里,挖掘一些有关爱德华的特别的材料。
有些人想让你帮忙,还要让你觉得帮他是多么应该的一件事情。
倘若你有那么一点不积极,人家就会嘲讽地说,不愿意就算了,没有人逼着你这样做。

03

离开罗伊后,阿申登的回忆,被这一次谈话拉到了几十年前,那时他还是一个半大孩子,跟叔叔婶婶住在黑马厩,一个靠海的小镇。
婶婶出身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从小就告诉阿申登,不要跟穷人家的孩子玩,不要跟身份地位不如自己的孩子玩,叔叔对此,也表示赞同。
十几岁的时候,他在黑马厩第一次见到了爱德华和他的第一任妻子。
爱德华为人和善,观念打破了阶级,性格怪异,喜欢就去吧,和那些流浪汉似的人聊天。
因为他与众不同,所以被人看成是怪人。
那时候,阿申登还是一个学生,初次见到爱德华,只见他穿着花哨,与众不同,留着小胡子,便觉得这是一个缺少教养的下等人。
听说爱德华是一个作家,阿申登对他才有了一点兴趣,因为他从未结识过一位作家。
在黑马厩,许多人当面笑嘻嘻的,背后却对爱德华夫妇议论纷纷。
阿申登让叔叔给自己买了一辆自行车,他在路边学骑车,遇到了爱德华夫妇,此时的爱德华,正在帮助妻子学骑自行车,他也热心地帮了阿申登。
阿申登学会了自行车,便经常和爱德华夫妇一起骑行。
然而,在心里,阿申登依旧觉得,自己的身份更加高贵,对于爱德华的热心,也有些不以为意。
爱德华的妻子,是一位美丽动人的女子,看阿申登的时候,她的嘴唇和眼睛都充满笑意,她叫罗西。
罗西是黑马厩的一个姑娘,在酒店做过女招待,做女招待时,勾搭喝酒的男人,一个又一个,连臭名昭著的乔治勋爵,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由于她言行比较轻浮随意,很多人都觉得,她当过妓女。
当初,爱德华决定要娶罗西,他母亲气得卧床不起。
因此,阿申登的叔叔婶婶,都强烈反对阿申登和这一家子来往。
然而,与爱德华夫妇来往的这个夏天,阿申登过得非常快乐,他们骑着自行车,在灿烂美好的天气里,一个教堂挨着一个教堂地跑,摹拓碑刻。
交往越久,他越喜欢爱德华夫妇,尤其是罗西。
罗西的天真灿烂,热情洋溢,总是容易给人好感,但凡认识她的人,都很难真正讨厌她。
后来,爱德华和罗西一夜之间逃离了黑马厩,去了伦敦,他们在黑马厩还欠了一堆钱。
黑马厩的人对爱德华夫妇议论纷纷,觉得他们就是骗子,阿申登也有些看不起他们这种做法。
所以,当有人说爱德华夫妇是他的朋友,他总是反驳说:
我只是认识他们而已。
这世间,很多东西都是脆弱的,人为了自己,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得出来。
这就是人性,虚弱,强悍,虚伪,也真诚。

04

自从爱德华离开了黑马厩,阿申登有几年都没有见过他们。
四年后,再次见到爱德华,是在伦敦。
那时候,阿申登成了医学院的一名学生,是一家周刊的文学编辑。
每个星期六,爱德华家里都会有许多来客,大多都是作家或者热爱写作的人。
阿申登就是其中之一。
在这样的聚会里,这些作家们,抬高一个人,贬低另一个人。
他们相互吹捧,有些人就在这吹捧之中,积累了自己成功的筹码。
渐渐的,阿申登也发现了,很多人来到爱德华家里,不是因为爱德华是天才,而是因为他的妻子罗西很漂亮。
罗西呢?她从不掩饰自己的漂亮和迷人,只要她不讨厌,她就乐意将自己全部给出去。
爱德华晚上写作,罗西就和她的朋友出去玩。
她身上的活力,让人不知不觉就被吸引着。
她就算什么也不说,你也不会感到乏味,只要看着她,就像看着八月阳光下海边闪烁着金光的平静的海水一样,充满了生气与活力。
后来,她成了阿申登的情人,但同时,她也是很多人的情人。
他们在一起,阿申登诗意地描述:
在烛光映照下,她的全身现出一片银光闪闪的金色,只有两个坚实的乳头是淡红色的。
当阿申登得知罗西同时有很多情人后,他很愤怒,可是罗西说:
为什么你要为别的人而自寻烦恼呢?那对你有什么害处呢?我不是使你过得很愉快吗?你和我在一起难道不高兴吗?
阿申登嫉妒,罗西就说:
干嘛不为你所能得到的高兴呢?有机会就该尽情玩乐。
不出一百年,我们就全都死了。到那时还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呢?我们还是趁着现在尽情玩乐吧。
她还告诉阿申登:
我就是这样的人,你可不要苛求。
在罗西忙着风流的时候,爱德华也在忙着写他的书。
有些人的人生,以世俗来看,离经叛道,让人难以忍受。
有人说罗西是荡妇时,毛姆反驳说:
她天生多情善感。
当她喜欢某个人的时候,跟他一起睡觉,在她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她从不会再去考虑别的什么。
这不是道德败坏,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
然而,人在塑造自己时,应该让自己变得更美好,更高尚。

05

大约过了半年,罗西抛弃丈夫,和臭名昭著的乔治勋爵跑了。
爱德华得知后,失魂落魄,痛苦不堪。
可是很多人觉得,罗西的离开,对爱德华是有好处的,他因祸得福,离开了一个总是给他带绿帽子的不忠的妻子。
罗西离开后,阿申登再也没有得到过她的消息,也没有和爱德华有过联系。
后来,爱德华重新结婚,也在文学界闯出了一片天地。
但阿申登觉得,爱德华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名声,主要是因为他长寿,活到了八十多岁。
晚年的时候,爱德华带着妻子,回到了故乡黑马厩。
爱德华去世后,妻子依旧住在黑马厩。
罗伊想写爱德华的传记,让自己也获得一些好处,这一行为得到了爱德华遗孀的大力支持。
为此,他才找到阿申登,希望阿申登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阿申登如果不积极,罗伊就想唤起他的责任感,让他感到,能为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做一些事情,是多么的重要,是多么的义不容辞。
阿申登如果不以为意,罗伊就责备他懒惰,总之,他应该全力配合,予取予求。
罗伊还告诉阿申登,应该慷慨,不要小气吧啦,将知道的都说出来,应该助人为乐。
是道德绑架。
有些人喜欢站在道德的高处,去审视这世间的众生,可他们自己,却看不见自己的不道德。

06

在罗伊的软磨硬泡之中,阿申登也决定,将一些事情告诉罗伊。
在和罗伊以及爱德华遗孀的聊天中,阿申登也明白了,罗伊要写的爱德华,根本就不是一个真实的爱德华。
他们想要美化爱德华,让他看起来更伟岸。
成名之前,爱德华就喜欢去酒吧,和那些身份卑微的人闲聊。
可是他的妻子觉得,这很丢人。
爱德华曾经吃过苦,珍惜粮食和蔬菜,吃饭的时候,总是用面包片去抹盘子。
他的妻子觉得,这是坏习惯,丢人。
爱德华不爱洗澡,一星期洗一次澡。
他的妻子觉得,这不是好习惯。
总之,这些真实的爱德华,都不能写出来。
在爱德华家里,看见爱德华一生的照片,阿申登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你看到的脸只是一个面具,他做出的各种行为也毫无意义。
阿申登想:
德里菲尔德一直到死都是孤独的,并不被人了解,真实的他犹如一个幽灵,无人察觉地默默地在作为作家的他和实际生活的他之间徘徊,望着被世人当作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这两个木偶,露出了嘲讽的超然的微笑。
在爱德华和罗西的合照里,他们看到了年轻时的爱德华和罗西。
罗伊和爱德华太太开始讨论罗西,贬低她,说她像一个白皮肤的黑人。
阿申登反驳说:
她一点也不像白皮肤的黑人,她如同黎明一样纯洁。她像青春女神,又像一朵白玫瑰。
他们说:
她不是个好女人。
阿申登反驳说:
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我从来没有见她发过脾气。你想要她把什么东西给你,只要开口就行了。我从来没有听她说过一句对别人不友好的话,她的心地非常善良。
他们说:
她是一个色情狂,是个非常淫乱的女人。
阿申登反驳说:
她是个非常单纯的女人。她的天性是健康和坦诚的。她愿意让大家快乐。她愿意去付出爱。
然而,罗伊和爱德华太太理解不了阿申登的话。
可那又有什么要紧呢?
反正他知道,罗西在国外,一直活得很好,她天性乐观,热情洋溢,一辈子只为自己活着。
每个人都有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善恶好坏制定标准,然后,拼命地守护自己的世界不受侵犯,像一个战士一样,与一切来犯之敌,血战到底。
这个世界坚不可摧,除非有一天,他想走出这个世界,否则,他将永远看不到其他的风景。























































































乡村人物风景
在《红瓦》和《草房子》中,林冰与桑桑周围的人不是作为一种背景存在的,他们有自己的个性和命运,曹文轩赋予了他们一定的深度。这一群生活在乡村里的人物,是那样的灵动,是那样的极具人格光彩。走近他们,是一件令人惬意的事情。
在《草房子》里,秃鹤是第一个登场的人物。“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起先,秃鹤并不认为自己是个小秃子而与别人有所不同,甚至以让别人摸他的秃头来换取一些东西。然而到了三年级,他开始在意自己的秃头了。也就是从这时起,他长大了。为此,他不愿去上学了。后来,他又用偏方治疗。失败之后,他只得戴一顶薄帽。他是在自己骗自己。在一次摘帽子风波后,他索性不戴帽子,摆出了一副我就是秃子又怎么样的架势,这非勇气使然,而是无奈之下只得对抗的结果。这种无奈是痛苦的,对抗是满怀仇恨的。在一次五个学校会操时,他在油麻地小学稳操胜券(油麻地小学所有的人对会操拿第一都是充满信心和十分看重的。)时,抛去了帽子,引起了全场哄动,打碎了油麻地小学师生的希望。“就这样,秃鹤以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他是一个秃子,算得上身有残疾,但他与正常人一样有着自己的尊严,一种需竭力维护容不得他人践踏的尊严。从不在意到操守的过程,是他成长的过程,也是他学会对抗的过程。这让人心酸,但又使人由衷的同情和理解。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的灵魂,有时就是这样被迫地接受雕刻。
蒋一轮与白雀(《草房子》)间既热烈又苍白、既忧伤又美丽的爱情,镌刻着他们挣扎和屈服的足迹;秦大奶奶(《草房子》)对土地的依恋和沉迷,对人间的大恨与大爱,都是那样的灿烂;丁玫(《红瓦》)这个典型的乡姑,对爱的追求,既真挚又有些心计;施乔纨(《红瓦》)对性的欲求,惨淡之中有欢乐……在这里有两个人是值得特别关注的。一个是丁韶广,一个是艾雯(均为《红瓦》中的人物)。先说丁韶广。这是一个几乎没有出现却比任何露面者都有形象的人物。这说明,有时藏起来的人物更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正如许多时候无法用文字表述的东西更值得玩味一样。丁韶广是丁黄氏和丁杨氏生命中挥之不去、魅力永驻的爱人。他们之间的一切,是和床分不开的。在这里,床,是他们三人交流的天地。两位女人迷醉于丁韶广讲故事,听他说话,生出了乡野里少有的浪漫。丁韶广死后,两女人视床如命,成天生活在追忆之中。心中有大美,身边的一切苦难都已微不足道了。这种大美,是男人对女人最易做到又最难做到的交流和细腻。相信,每一个感知到丁韶广的此种清新、雅致的爱的人,都会自叹弗如的。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但又是极善极美的。也许,从悲剧中诞生的美更富有冲击力。
在严格意义上说,艾雯不是乡村人物,只是一个外来人,这很容易使人想起卡夫卡《美国》中的卡尔。对于艾雯来说,乡村是不属于她的,尽管她再努力,乡村也是无法真正地接受她的。我以为,这里的乡村是个意象。人与人,人与社会,都在乡村意象的笼罩之下。艾雯和乡人是融不到一块去的,这不是因为她丑,而缘于她从城里来。这种进入的结果,只能是离开。在她与两个和她一样是外来的男人的爱情成为灰烬时,她走了。曹文轩把艾雯定位于“丑必怪”的角色,不知道是不是试图以此表明艾雯与乡人不和的原因。但我们看到,艾雯人丑心美心善。问题出在“怪”上,怪不是丑的产物,而是两种文化相煎使然。也就是说,艾雯的一切遭遇,是因为她身上被乡人视为怪的文化身影。此种情况下,相互守望是美好的,相互靠近是盈满激情的,但相互融合是困难的,是几乎不可能的。想一想,我们不都或多或少地有过艾雯相似的经历。从这一点上来说,是我们共同的理念凝冻成了艾雯。
《草房子》和《红瓦》中,如此有活力的人物还有不少,比如《草房子》中的纸月、杜小康、细马,比如《红瓦》里的乔桉、白麻子、秋、傅绍全、秦启昌、赵一亮、许一龙、汤文甫,等等。这些人物,构成了一幅巨大的层次丰富的乡村人物风景画。曹文轩极睿智地截取了人物最为闪光、生命中最具代表性的片断,道出了他们的性格和因此而来的命运。一连串若断若续的故事,把人物置于矛盾斗争之中,提示其性格特征和命运变化。人物有型,故事玄妙。一个人物是一个故事,一个人物是一首歌。人生的大是大非、大起大落,聚合在小小的空间,产生的效果却不同凡响。曹文轩的智慧在于,他没有就乡村人物写乡村人物,而是力图寻找所有作为人共有的固有的那个精灵。很难说他是否成功了,但他的努力和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是值得称道的。再者,曹文轩对乡村人物进行的不是俯视而是面对面心与心、进入和回望的姿势,都是一个作家不可失去的心性。之于笔下的人物,他倾注了大爱的情感,充分地理解他们的渴求和欲望的合理性,而对人性的关怀,又是那么的执着,那么的深沉,那么的值得品味。这也正是他的小说古典而温暖之处。这些很重要,因为这不是每个作家都愿做或都能做到的。
  2000年10月26日                                 
黄国荣《乡谣》:乡村歌谣

苦难与欢乐同在

作为社会底层人物的农民,他们的生存状态是怎样的呢?黄国荣的长篇小说《乡谣》(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8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蓝本。不是惟一的,却极富特色,并接近本质。
《乡谣》讲述的是汪二祥这个农民大半生的生活,从故事层面来看,并无多少新意,甚至与余华的《活着》有许多相似之处。本来,在生命的过程中,就有许多轮廓上雷同的东西。而故事的背面,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集“痴憨与精明、软弱与坚强、欢乐与痛苦于一身的具有国民性本质”的农民形象。汪二祥和他周围的人,做着人类共有的事:活着。苦难、悲惨、绝望、幸福、企盼、快乐……这一切都有,尤其是活的艰难、苦涩、无奈,黄国荣铺陈得并不少,也很有分量。但我们不能不认同这样一个事实,黄国荣的笔下立起了汪二祥这样一个有别于经典农民形象的人物。
在我的阅读过程中,汪二祥与“阿Q”、福贵(余华《活着》)总同时游荡在我的脑海里,我分明看到了他们各自的人生之路。
阿Q是个倒霉透顶的人物,陷入了人类几乎所有的困境里,基本生存欲不能满足的生的困恼、无家可归的惶惑、面对死亡的恐惧,一切的努力挣扎无济于事。他只能活在“精神胜利法”制造的虚幻中,成为国民劣根性的形象代言人。
福贵是个苦难重重的人物,承受着无尽的重压。他没有理想,有的只是如同小动物一样活下去的念头。生活之于他,是被动的,其抗争也是被动的。在他的身上,我们只能看到人类迎战苦难的韧性。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汪二祥。
汪二祥也是个依仗土地生活的农民,属于人们常说的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命运多舛,黄莲般的生活像一条蛇缠了他一生。父亲的去世,带来家庭的没落;时政的变幻,让他沉沉浮浮;妻儿的失去,似一把把刀刺得他心痛;人情的冷漠,使他的生活空间总少不了冰霜……可以说,阿Q、福贵所遭受的天灾人祸,汪二祥无一幸免。这也是人类生存的一个永恒话题。
然而,汪二祥毕竟不是阿Q或福贵。他的生活中有两条河,一条是苦难,一条是欢乐,它们相互撕咬相互交融,呈时而此强彼弱时而彼强此弱的态势。这得归功于汪二祥不甘被苦难击败、善于在苦难中寻找发现欢乐的人生法则和生活策略。
一扭头,他后悔刚才自己起得太快,刚才他坐着吃饭的地方有一个半截烟那么长的烟屁股。他很想把他捡起来,试了一下,这腰弯不下来,要是硬弯,很可能会挤破肠子。可那个烟屁股太诱人了,饭后一枝烟,快活如神仙,他太需要它了。二祥还是不怕丢脸,双膝跪到地上把烟屁股捡了起来。二祥再站起来时,骂了自己一句,狗日的,太没出息了。骂完以后,他很开心地笑了笑,好像刚才他是痛快地骂了别人。
这是汪二祥在文革期间没饭吃时,听说进城造反可以填饱肚子,在县城招待所吃足白饭后的一个细节。我以为,这充分刻画了汪二祥这一人物的性格,只要一有机会,他就要想尽办法让自己舒心一下。这不单纯是一种低级的物质刺激,它可以对苦难进行有效的消解。汪二祥对待生活如同战士对待战斗一样,该防御则防御,有了战机必定反击。
作品中多次描写了汪二祥的梦境,这当是一种暗示,没有梦的生活,将没有快乐。当然只停留在做梦,也会与真实的快乐无缘。因而,每一次的梦,都是汪二祥突破困境的预兆。梦,对于汪二祥来说,不再是一种虚幻的精神寄托,一种逃避现实的自我欺骗。事实上也是如此,他在最艰难时,心中总有对明天的美好向往以及种种实际性的行动。由此一来,汪二祥的人生不再是苦难一路狂嚎,而是总有欢乐高歌。
显然,汪二祥的命运与阿Q、福贵截然不同的,尽管他们遭遇的苦难不相上下。
我以为,《乡谣》的意义不仅在于为我们传递了一个在新意的人物信息,更重要的是打破了一种神话一种对弱势人群惯有的评介。长期以来,我们中间相当一部分的人认为,弱势群体的生活是不幸的,痛苦是他们一生的惟一色调。其实不然,无论生活在何种境况下的人,都有欢乐的一面。我们切不可以以自己的幸福标准去看待评估他人的生活质量。这当是黄国荣通过《乡谣》对我们的警示和忠告。
黄国荣的《兵谣》不同于所谓的“农家军歌”,最大的特点是充盈着浓郁的兵味。而读《乡谣》,扑面而来的是古朴、清雅、亲切、美感丰腴的乡情风俗,荡漾着浓醇厚实的乡土味。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乡土小说重墨浓绘民俗风情的定式由来已久。鲁迅通过社戏写故乡儿童的欢乐,而《故乡》、《阿Q正传》算得上是集民俗之大成。这以后的沈从文对湘西民俗的精到描写、“山药蛋派”着墨于新旧民俗的变化、《荷花淀派》的田园牧歌、汪曾祺坚守民间立场从民俗中揭示美……可以说,民俗风情是乡土文学赖以生存的土壤。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同为乡土文学,民俗风情在不同作者笔下的含量和审美作用差别是巨大的。
固然,《乡谣》中的民俗风情占有很大成份,不失对乡间文化的显现、艺术品位的渲染和生活美的倾诉,但引起我们兴趣和关注的是——对乡人来说,民俗风情不是(或不仅仅是)风花雪月,而是过日子的程式,并没有过多形而上的东西。我以为,这回到了民俗风情的现实面目,回到了民间生活的本源。
习俗习俗,就是约定成俗的生活模式,这如同“二祥”第一次吃“鸡子汤”一样。“按这里的风俗,媒人和新女婿上门下聘送帖子,女家招待客人的头一道礼仪是吃‘鸡子汤’。‘鸡子汤’就是吃荷包蛋,有甜咸两种,甜的就是红枣白糖荷包蛋汤,咸的是粉丝肉丸荷包蛋汤。不同的客人打不同数量的荷包蛋。新女婿上门,一般要打六只,一般的客人打三只。”是的,小小的“鸡子汤”是有讲究的,追溯其来历,必然与一种神秘文化相联系。但到了现实生活中,就平淡了许多。有新女婿上门,就得生火烧汤;新女婿进门,就得吃“鸡子汤”,这是生活的组成部分,就如同早上要起床走路要迈脚一样。一切的文化已退至幕后,一切的审美已无关紧要,过日子就是这样,日子就得这样过。
诚然,所有的民情风俗的产生,都与一种文化的象征有关联,其中蕴藏着丰富的民族化的与人类生命息息相关的信息。随着人类生命的进程,原先的神话成份已大大减弱和消解,更多的是与生命融为一体的原始心理。是的,迄今,人们对许多的习俗的成因和遵循的目的依然有根有据,也即民间所谓的“说法”。然而,人们许多时候并不问为什么,只是顺其自然地在习俗的庇护和笼罩下生活。在人们的理念中,这就是生活,如果没有这些习俗,如果不按此程式,这日子就不算过过。
显然,黄国荣这位乡村之子,体察到了民俗风情对于人们生活意义的另一面,并极敏锐地把握住了这一点。因而,他之于民俗风情的描述,话语是平实朴素的,甚至有些平淡。他以乡人的目光和心理去面对,用现实的笔法应和了乡人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世世代代承袭不变的生活状态,并与他们看待围绕在身边的种种习俗的态度保持尽可能的一致。在我们耳熟能详的乡土小说中,扑面而来的民俗风情,或探寻民间文化之根,或倾洒乡土文化之大美,或营造人物之性……黄国荣则不然,他以一种崭新的姿态走进乡村走近生活在那里的父老乡亲。
《乡谣》,对江南的民俗风情进行了全方位的详尽展示,页面上流动着浓郁的吴越文化,种种“礼”跃然纸上。比如吃“鸡子汤”、迎娶中的“铺床”“媳妇进门”、小孩的游戏“打铜盘”、“放风筝”、丧事中的“五七”“举重”……在一曲浑然天成的乡谣中,我们看到了那里的人们是如何过日子的。汪涵虚的殡葬仪式,在《乡谣》中泼墨较多,从中我们可以不难体味黄国荣的创作理想。这一天,汪涵虚的亲人披麻戴孝,“寿器”、“子孙凳”、“哭丧棒”……代替了他们的锄头铁锹,放鞭炮、放声大哭、磕头、“暖坑”、“吃利酒”……成了他们一天生活的内容。不为别的,这一天就该这么过,就像庄稼熟了该收割、肚子饿了该吃饭一个样。作者的叙述是外化的平面的,着力于场景再现,不求情绪的氛围和人物的心理,只是把它吟成了一首乡土味、百姓味浓的歌谣。
半个世纪前,一群正值花样年华的女兵踏上了进藏之路……再现的历史,鲜为人知的队伍,神秘的雪域,这样的故事总是裹挟着无法抗拒的诱惑力。当然,还有这蛊惑人心的书名──《我在天堂等你》(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9年12月)。起初吸引我的就是这书名。裘山山说:“一个人写一本书或许会有多种原因,对我来说,被诱惑是原因之一。”我同样要说,一个人读一本书或许会有多种原因,就我而言,读《我在天堂等你》,是因为我经不住这书名的诱惑。我─在天堂─等─你,多么富有意味,多么让人心动,多么令人渴望。
裘山山的叙述是平和的亲切的,但这并未影响故事的撼人动魄。叙述的单纯如同泉水一样清冽,似乎没有技巧可言。相信她找到了契合点,作家与笔下人物、当代女军人与过去女兵之间情感的绿色通道。因而,这部小说中有许多东西是无法诉说的,你只有全身心地融入到这群女兵西征的队伍里,走进她们的内心,才能感知这群女兵行走在天堂之路的美丽,才能触及她们与众不同的心路。
我起程了,带着我的情感和灵魂跟随当代女军人裘山山的叙述,去寻找那在天堂等我的神灵。
这群女兵以她们那个年代最为激昂的形式──宣誓、唱歌道出了心中的热情和向往。她们在高亢激越的歌声中,“一步步走进西藏,走进那神秘与苦难交织的高原,走进了生命的炼狱和灵魂的天堂,走出了一段永恒的英雄传说”。想想啊,纯洁的心灵、花般的容貌、柔弱的身躯和那鲜嫩的脚板,全交给了那个让人无法自制的信仰,这该是怎样的一种神圣。今天的我们可以不去想象,但绝不可麻木,更不能亵渎。
向心中的圣地进发,她们没有像红军长征那样后有追兵上有飞机前有堵截,但却遭遇了与红军相同的艰辛。恶劣的地形路途,是她们最大的敌人。
在这个世上真正可怕的不是人,而是老天。毛泽东说:“人和天斗,其乐无穷。”我以为,这种快感,可以从胜利的狂欢中获得,在磨难、痛苦的煎熬中,同样可以拥有。许多时候,后者似乎远比前者更能体现生命的价值更能勃发人性的魅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没有苦难的人生,总是有些缺憾的。然而,我们年轻的女兵所承受的一切,已远远超过了她们作为人作为女人的极限。对现今的人来说,她们身负重物,吃不饱穿不暧,却跨越万水千山,涉过冰峰雪岭,真是一个难以揣摸的神话。
她们在天堂之路上奏响一曲人类永恒的壮歌。
白雪梅作为其中的一员,是亲历者和见证人。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病故了,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是个虔诚的教徒,她却投身了革命。在报名去西藏体检时,她的体重不够,与女友作弊设骗局,终于成了运输队的一员,她真是高兴得要命;后来在又一次检查中,心脏不好的毛病露馅时,她百般地狡辩求情。她的想法十分干净,想尽一切法子要实现去西藏的梦想。
为了实现这梦想,她付出的太多太多。大悲苦、大磨难……从一开始就与她结为一体。因为高原反应,睡觉都能睡过去。那么睡觉也得保持警觉,“必须两个人睡一起,一头一脚,半夜互相踢一踢喊一喊”。
这以后,她遇见的每个人都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终于一生无法忘却。一颗年轻的心灵,不得不终日与死神擦肩而过,不得不常常看着一个个同样年轻的生命随风而去。看看她和她的战友一周的口粮吧,2斤8两代食粉,14根蛋蜡黄,“这两样东西的成分差不多,都是由玉米、黄豆以及鸡蛋粉加上盐合成的。代食粉成粉状,蛋黄蜡则是压缩成了蜡烛的样子”。就是这样的口粮,也不是想吃就能吃的,背在自己肩上,要吃得听从统一的命令。在那个月圆的中秋,每四个女兵领到了一个黑面饼里包着一点白糖的所谓月饼,等待“预备……吃”的口令响起 。
她们是军人,她们是女性,战争可以不让女人走开,但走进军人行列的女性,牺牲会更大更凄美。23的岁苏玉英是运输队的队长,以母性的博大胸怀和柔美的爱心关爱着每一个女兵,至纯至真至美,如天堂一般温馨洁醇。可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她倒失去了作为母亲该有的责任和母爱,她在向心中的天堂走去,却把儿子留在了藏民家中,这不是人性的泯灭,而是信仰的自然升华。她奉献了爱心、美丽、健康直至大善的生命,躯体被皑皑白雪覆盖,灵魂飞向了一生追寻的天堂。
读了这小说,我仍然在想,到底什么是让活下来的女兵在日后的岁月里无从割舍对西征、对西藏的那份化做血液的恋情?我知道我终究不能体味。这种从生命出发,最终游离生命而独立存在的情感,我再沉湎于字里行间再迷恋这种超然的叙述,也只有咀嚼感动,而不会有消化顿悟。毕竟,我没有那种经历,那种对生命和灵魂的洗涤方式。但我还是把小说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是因为,除了情感,我真正读懂了什么叫信仰,什么叫人生的原动力。
真想说,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读一读裘山山的长篇小说《我在天堂等你》。这并不仅仅是因为我们需要信仰。天堂啊,物质的、精神的天堂,我们谁不渴望拥有?
文说,不和70年代的人交朋友。我只是听说,并没有看这篇文章,更没有参与这场原本十分无聊的争论。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一个时代的人有属于那个时代的特质,但作为整个人类来说,还是有许多相通承继之处的。这方面,《我在天堂等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佐证的文本。
裘山山在内容提要中说:“半个世纪的时空交错,三代人生存环境和观念的巨大落差……”的确,作为军旅长篇小说,裘山山的叙述姿势有其新颖独特的一面,她将今天和50年前拧成了一股叙述的力量,随着一种情绪恣意的跨越,铺展的是一幅三代人的生活画卷。这画卷虽然只是一个横剖面,可给我们的感觉是立体的、全视角的,而又充分人性化的。
然而,我对“落差”一词的出现不以为然。我以为,所谓的落差只是外化的浅层次的。
小说中,欧战军的6个子女和1个孙子的职业,极具时代和社会的代表性──军人、企业管理者、下岗职工、个体户、医生和编辑。走近他们,我们能够发现许多熟悉而陌生的东西。
那就走近他们吧。
木兰是医生,情感细腻,不善外露,淡淡的忧郁成天缠着她。她有医生的冷静和冷漠,也有一颗火热的心和浓稠的情感,这似乎是冷面孔热心肠一类人的摹本。这是一个坚强的女性,被欧战军看成“最省心的女儿”。从她的身上,我们不难发现一种行动竭力与周围的一切抗拒抵触,精神上却努力寻求沟通相融的渴望。这种渴望是隐而不显的,又是那样的强烈和迫切。她是多么盼望栖息于她那个大家庭的精神家园里。
身为编辑的木槿就不同了,敢于追求时代性的生命质量,当她发现丈夫在性上不能给她带来幸福时,毅然选择了离婚。这在大家庭里无疑掀起了轩然大波,与欧战军要对得起老战友的做人宗旨不同的是,她得先对得起自己。我以为,这二者在本质上并无区别。我们常常会被某些光芒所迷惑,因为我们太相信自己的眼睛,而将心灵的触角弃之一旁。木槿所做的一切,究其原动力而言,是觅探激发人生价值的切入点。
这是一部亲切感极强的作品,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从中寻找到自己的影子。这当然是成长叙事作品最为基础的品质。离开熟悉的环境,进入陌生的新世界,一切从头再来,在矛盾中融合,在泪水中成长,是人生的必经之路。过程也许有区别,遭遇不尽相同,但个中的滋味是相近的。我们的目光循着田轫的足迹,心灵在回味自己的成长之路,在许多时候,田轫就是我们自己。这得益于谭仲池真诚的叙述态度与平和的姿势。新世纪以来,底层叙事成为一个热点,批评家和作家出现了难得的共谋,一些作家以前所未有的热情主动应合批评家的品味。然而,我以为,底层叙事十分的伪性。底层是一个相对概念,因有了上层才有底层,有了如此的视角,我们高高在上地俯瞰所谓的底层,只能是隔岸观火。当底层从我们的心间口中出现时,本身就是对底层的蔑视。所以,我不得不怀疑底层叙事的真诚与真实。幸好,谭仲池是清醒的,至少有着自觉的文化意识和诚挚的人文关怀。他没有否认自己现在身处的地理位置和文化氛围,但他认真潜入到内心,修复记忆,唤醒似乎已经沉睡的情感,以一种自然之心尽可能地走近田轫,走进他的心灵世界,以交流的心态了解和感知这位农村青年。我们能明显地感觉到,谭仲池把田轫这一人物化作了自己的精神镜像,在为田轫也是在为自己倾诉。这与其说是一种创作理想,还不如说是作家真诚的表达。这对当下的创作,是有积极意义的,毕竟如今作家的创作时常总是自觉不自觉地让真诚不在场。当言说失去了真诚的内核,那么再神采飞扬,也是处于失重状态的。没有负重,没有承载的文学,根本就不会有生命力,最多只有一时冲动性的张扬。

用途。
可以这样说,曹文轩将少年成长的那种痛演绎到了极致,但又没有夸张痛苦,因而《红瓦》呈现给我们的无尽的悲悯情怀,我们完全将此可以推及至人的整个成长历程。虽然,不同的生命阶段,成长的形式不同,痛的外化各有其表,可去尽表层之后裸露的核是同一个。                        人是在痛的伴随下成长的,没有痛,就没有成长,因此,我们并不会因为怕痛而拒绝成长。回忆是对生命的过滤,是重新上路的准备,所以《红瓦》有了这样的结尾:“黄昏时,我已背起铺盖卷,走上了静寂的白杨夹道。在我的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                                    
                            

07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是没法用世俗的标准去判断的。
他们的行为,遵循的是他们自己的准则,他们并不作恶,但他们的行为,在世俗的框架里,可能是离经叛道,让人难以接受。
然而,这世界假如缺少了这样的人,总归是寂寞的。
竹林七贤里,阮籍就很不在意这些世俗的礼节。
每次嫂子回家,阮籍就拿着油纸伞,送嫂子出门,然后依依不舍,很有礼貌地告别,可是很多人开始说闲话,说阮籍不守礼节,不合规矩。
阮籍说:
“礼岂为我辈设耶?”
阮籍的母亲去世,按照当时的礼节,得哭,得流眼泪,可是阮籍不哭,不吃素,他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看起来无法无天。
很多人说,阮籍疯了,离经叛道。
母亲下葬那天,阮籍悲伤得吐血。
他不是不孝,不是不爱母亲,只是他不必做给别人看。
任何规矩,任何标准,都是人制造的,我常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假设当初造字的时候,把我们这种两脚五毛直立行走的东西,写成“猪”字,而把猪写成“人”,今天,我们大概也会很习惯这种说法。
可到了后来,有些规矩就变成了一个笼子,试图将所有人都放进去关着。

08

人生而不同。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一直在很努力地把自己变成自己,他有他自己的生活,有他自己的追求,他的内心,装着他自己的世界。
他是什么样,他首先是活给自己的。
规矩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让生活更有秩序,让人活得更好,规矩是为人而设的,但人不应该为规矩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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