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是什么?

文摘   2024-12-15 17:56   浙江  

竞业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是一种合同约定,在劳动领域较为常见。

从法律依据角度讲,在我国主要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它的目的是平衡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需求和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

协议主体

• 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比如一家科技公司担心核心技术被离职员工泄露,就会与员工签订。

• 劳动者:一般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像企业的研发部门主管、掌握关键技术的工程师等。

协议内容

• 限制范围:

竞业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界定:

行业领域

• 首先会明确规定所属行业,例如在半导体行业,协议可能会禁止员工从一家芯片制造公司离职后,进入另一家芯片制造公司或者相关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工作。因为这些公司在业务上存在竞争关系,涉及相同的技术、市场和客户群体。

• 还会考虑到相关的上下游产业,以化妆品行业为例,除了禁止员工进入其他化妆品生产企业外,也可能限制其进入原料供应商或者化妆品销售渠道企业,因为这些环节紧密相连,员工可能会将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源等信息传递给新公司,从而损害原用人单位的利益。

地域范围

• 地域范围的界定通常和用人单位的业务覆盖区域以及市场竞争范围有关。如果是一家区域性的连锁超市,其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可能是该超市所在的城市或者周边几个城市。因为在这个范围内,员工的跳槽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原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客户资源。

• 对于跨国企业或者大型全国性企业来说,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可能是全国甚至全球。例如,一家全球知名的科技公司,其研发的软件产品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那么对于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竞业限制地域范围可能是全球范围,防止技术在其他国家的竞争对手那里被利用。

业务活动

• 这包括禁止员工参与的具体业务环节。在软件开发领域,离职员工可能被禁止从事与原公司相同类型软件的开发工作,包括从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到上线维护的各个环节。

• 还可能涉及禁止员工接触原公司特定的客户群体。比如,在广告公司,员工离职后不能利用在原公司获取的客户名单和客户需求等信息,去为新公司招揽相同的客户或者为其提供相同类型的广告服务。
• 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这个期限是综合考虑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时效性和劳动者就业权益确定的。

• 经济补偿:

• 支付标准: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双方可以约定补偿金额,若未约定,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这个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这样能保障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的基本经济权益。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 生效时间:通常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开始生效。但也有些特殊约定情况,比如约定在劳动者收到经济补偿后生效。

• 解除情况:

• 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 用人单位解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劳动者解除:当用人单位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时,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违反竞业协议的后果

• 劳动者方面: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可以由双方约定,通常会比较高,以起到约束作用。而且劳动者还需要将已经领取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返还给用人单位。此外,可能还会面临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商业秘密泄露导致的市场份额下降、利润减少等损失。

• 用人单位方面: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或者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如下:

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 权利:有权要求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若劳动者违反协议,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可依法追究其因违约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赔偿责任.

• 义务: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未约定补偿金额,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需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需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且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 权利:有权按协议约定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在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达三个月时,可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 义务: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需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举例

1. 芯片制造工艺泄露


• 案例:在芯片制造行业,一位在A芯片制造公司掌握先进光刻工艺的工程师,与公司签订了竞业协议。离职后,他加入了B公司。在B公司,他将A公司严格保密的高精度光刻技术细节,如光刻的分辨率提升技术、光刻胶的特殊配方等信息透露给B公司的技术团队。B公司利用这些信息改进自己的芯片制造工艺,使得其生产的芯片在精度和性能上快速提升,与A公司在高端芯片市场展开激烈竞争。

• 影响:A公司失去了在光刻工艺这一关键技术环节的竞争优势,其投入大量资源研发的工艺技术被对手利用,可能导致其市场份额被蚕食,并且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受到挑战。

2. 设备技术参数共享

• 案例:某半导体设备制造商A的高级技术人员,熟悉公司一款新型刻蚀设备的核心技术参数和设计缺陷。离职后,他违反竞业协议加入了竞争企业B。在B企业,他将A公司设备的技术参数,包括射频功率、气体流量控制等关键参数,以及设备在高负载运行时可能出现的问题等信息告知B公司。B公司借此优化自己的刻蚀设备设计,生产出性能更优、稳定性更好的设备,抢走了A公司的大量客户订单。

• 影响:A公司不仅失去了客户订单,还因为设备技术细节的泄露,可能导致其在后续设备研发过程中失去技术保密性,在行业内的声誉也可能受到损害。

3. 带走未完成的项目信息

• 案例:在半导体设备研发领域,工程师甲在A公司负责一项新型芯片封装设备的研发项目,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如独特的封装头设计和运动控制系统。甲与A公司签有竞业协议,离职后加入B公司。甲将A公司未完成的封装设备项目信息,包括设计思路、测试数据等带到B公司,B公司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加速自己的封装设备研发,抢先推出类似设备,占领市场先机。

• 影响:A公司在该封装设备的研发上本来具有先发优势,但由于员工违反竞业协议,导致其研发进度被对手赶超,前期的研发投入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市场回报,还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

4. 利用客户渠道资源

• 案例:半导体设备销售主管乙在A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渠道资源,熟悉各大芯片制造商的采购决策链和设备需求。乙与A公司签订竞业协议后离职,进入B公司。乙利用在A公司获取的客户渠道,向A公司的现有客户推销B公司的设备,并且通过透露A公司设备售后服务的一些潜在问题等不正当手段,引导客户更换设备供应商。

• 影响:A公司的客户订单大量流失,其在市场中的客户关系受到破坏,销售业绩下降。同时,A公司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资源来修复客户关系,重新建立市场信任。


Semi Dance
一个爱跳舞的半导体民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