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遇上「高血压」怎么办?产科专家丁新教授详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防与治

健康   健康   2024-10-15 17:5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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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DP)是女性高血压的特殊类型,是指妊娠与高血压并存的一组疾病,有数据显示,我国HDP患病率为5.22%~5.57%。与HDP相关的近期并发症有子痫前期(PE)、胎盘早剥、早产、小于孕龄儿、死胎、母体肾脏和视网膜损伤等,远期并发症有母子代谢综合征、心血管疾病、血栓性疾病等。因此,HDP对母儿健康危害极大,是全世界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进一步了解HDP的常见类型、高危因素早期排查和筛选、早期预测和预防、降压治疗重点,妇产医典在2024年10月8日的“全国高血压日”,采访了我国著名产科专家、北京妇产医院丁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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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妊娠后,血压会随着妊娠发生一些变化,目前临床常见的HDP类型有哪些?

丁新教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在女性怀孕期间,血压会发生一系列变化,正常情况下,由于妊娠早期的全身血管阻力降低,血压会出现偏低的情况,到妊娠中晚期之后,血压逐渐恢复到妊娠前水平。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DP)是一类疾病,根据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临床常见类型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尿蛋白检测阴性。

子痫前期-子痫:妊娠期各类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之间存在转换性和进展性,当高血压伴有子痫前期的临床表现时则诊断为子痫前期,如头晕、头痛、尿蛋白、肝肾功能异常、胎儿生长受限等。血压和(或)尿蛋白水平持续升高,或孕妇器官功能受累或出现胎盘-胎儿并发症,是子痫前期病情进展的表现,严重者为重度子痫前期。如果病情继续进展,孕产妇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强直性抽搐,这就是“子痫”,可以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是指孕妇在妊娠20周前或在妊娠前出现的血压升高。此时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同成人高血压。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美国心脏病学会(ACC)和美国心脏协会(AHA)下调了成人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但是我国尚未对成人高血压诊断标准进行下调。按照指南,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h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诊断为高血压。

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是指患有慢性高血压的孕妇,在妊娠之后,尤其是妊娠20周之后,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重度子痫前期的表现;或在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但在妊娠20周后出现尿蛋白;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妊娠20周后尿蛋白量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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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早期排查和筛选HDP的高风险因素?

丁新教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要从孕早期开始监测血压,及早发现孕妇血压异常,同时,注重尿常规检查,若尿蛋白异常,注意排查有无肾脏疾病等。

有关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DP)高风险因素,如下:
· 年龄过大(>40岁)或过小(<18岁)
· 多胎妊娠
· 肥胖,BMI≥28kg/m2
· 高血压或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家族史
· 患有慢性高血压、肾病、糖尿病、免疫性疾病等内科疾病
· 初次妊娠
· 血栓疾病史
· 试管婴儿受孕
· 营养不良
· 社会经济状况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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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您丰富的经验,目前临床上对HDP的预测和预防有哪些建议?

丁新教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目前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因病机尚不完全清楚,因此该病尚不能治愈,对于疾病的预测也存在很大难点。但目前有一些推荐用于子痫前期预测的方法,主要为基于孕妇的相关风险因素,结合影像学及实验室检查指标。影像学检查如双侧子宫动脉切迹、平均动脉压(MAP)、子宫动脉搏动指数(UTPI),实验室检查如胎盘生长因子(PlGF)、血清妊娠相关蛋白A等,PlGF与可溶性fms样酪氨酸激酶1(sFlt-1)联合(sFlt1/PlGF比值)对短期预测子痫前期具有临床价值


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预防方法,如健康饮食、控制体重,以及针对高危因素的相关处理,如控制好相关慢性病等。目前诸多指南和高质量的临床研究唯一公认有效的子痫前期预防措施是口服小剂量阿司匹林,用于具有一项或多项子痫前期中高风险因素的孕妇,如既往有子痫前期病史、慢性高血压、多胎妊娠、孕前糖尿病、肾脏疾病、自身免疫疾病等,且无阿司匹林禁忌症或不良反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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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HDP,什么时候开启降压治疗?可以选择哪些药物来控制血压?应该降血压控制在什么范围内合适?

丁新教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根据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高血压孕妇建议降压治疗。


孕期可以应用的降压药物如拉贝洛尔、硝苯地平、尼莫地平、尼卡地平、酚妥拉明、硝酸甘油、硝普钠等。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药物不可在孕期服用:ARB(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CEI(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


当孕妇未并发器官功能损伤,酌情将收缩压控制在130~155mmHg,舒张压控制在80~105mmHg;孕妇并发器官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 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血压不可低于130/80mmHg。


专家简介





丁新 教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围产医学部 一病房 主任,主任医师,围产联合三支部书记。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北京市及朝阳区的产科质量及爱婴医院督导专家,首批临床药师指导老师。


从事妇产科工作34年,擅长产科各种疑难病症的诊治,及产科危急重症的抢救。


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围产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北京健康文化促进会围产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妇女儿童健康素养促进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北京妇产学会首都妇幼分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人体健康科技促进会心脑血管危重症产科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论著多篇,出版专著四部。


荣获“第七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2023年8月19号北京卫视医师节“圆梦医生”等称号。


参考文献: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妊娠高血压期疾病诊治指南(2020).中华妇产科杂志,2020,55(4):227–238.


编辑 | 双玖

排版 | 双玖

审核 | J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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