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爷和妻子都已年过六旬,退休在家。不久前,王爷爷接到电话,说他们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已到期,需要重新补换社保卡。
但王爷爷与妻子是在外地退休后,才来到成都定居生活的,如果要去外地办理肯定不方便。于是,王爷爷来到公证处窗口咨询,想办理委托公证。
但王爷爷的妻子行动不便,不能来公证处亲自办理,公证员了解情况后,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办理线上委托公证。在得到王爷爷的同意后,公证员向王爷爷详细介绍了办理线上委托公证的流程。
鉴于王爷爷夫妻俩年龄较大,公证员担心他们操作手机有困难,在受理后,耐心指导王爷爷按线上流程操作手机,同时,与王爷爷妻子电话沟通相关事宜。
最终,公证员顺利为王爷爷夫妻俩办理好线上委托公证,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公证员在业务办理期间,耐心细致地与王爷爷夫妻俩沟通,确保他们充分了解整个流程。在签署完成后,又通过视频再次与他们确认,确保公证顺利完成。王爷爷在拿到公证书时感叹,虽然他们老年人平时也会使用微信,但这次用手机就能办理公证还是挺新颖的,特别是对于行动不便的人来说,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确实挺方便,为他们解决了诸多困扰。
关于委托公证
委托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由此可知,委托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如委托人不便到公证处办理,可以由公证员上门办理或是为其办理线上委托公证。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成都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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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Add: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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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公证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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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供稿:李蕾
编辑:黄吴娜
审核:曾显东、侯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