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针对郑州赋红码事件,写了微头条,引起不小的网络讨论,这本身也是最近很热的社政事件。据报道,郑州当地组织部门已经注意到网络舆情,反馈说在做进一步的研判。
于是,借此也简单聊聊,俺也是党员一位。
聊的重点在相关建议。
首先,郑州“赋红码”事件启示:提拔干部不能只满足底线要求。只谈合规,违背党的宗旨。
郑州赋红码事件的当事人,之所以会引发社会热议,其关键点在于当地组织部门的一个简单回应:符合程序。
这个回应,不会出错,但是很冷。冷冰冰。
符合程序是不是最大的政治正确!?
但是,老百姓关心的是,这样的犯过错误的干部,真的改了嘛?如何证明她确实改了!
证明的问题,似乎又走进了死胡同!说你行,你怎么会不行?
那么,老百姓的关心,要不要去关切?
显然,是需要的。
所以,如果只满足符合程序这样的底线要求,却无法给出提拔对象或者重新启用对象的充分事迹,显然,是糊弄,是不负责任,违背实事求是原则,违背党的人才发展的根本宗旨,与人民的期待可能会形成对立。
这应该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那么,究竟怎样完善相关机制,才能更好的锻炼和培养党员干部?
以下是针对本次事件的相关人才重新启用/提拔的有关建议:
除了程序合法以外,如果相关部门能够主动的、针对性的回应老百姓对重要事件/人物的关切,公开向社会反馈:某某同志尽管当年犯过一些错误,但,在被组织严厉教育并接受相应处分后,能够积极悔改,主动作为,在**岗位上踏实工作、创新工作,这几年来取得了ABC的明显成果,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组织两年多来的持续的考察教育,从其两年多的**行为表现来看,认为该同志在**方面(原先犯错的方面)有明显改变,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得到了加强,仍然是我党可以重点培养的好同志。本次结合组织用人的实际需求,决定将该同志提拔到**岗位担任某某职务,特此公示,欢迎监督反馈。
如果这样操作,是不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应对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担忧?
当然,不排除也有可能在内部重启工作评议过程中,已经有类似的措施安排。如果确实有,是不是可以考虑将之适当公开?
很多人都在陈述那句话: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既然,权力的终极来源是人民,那确实需要考虑如何才能向人民群众更有成效的负责和交待。
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里,进一步强调了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知道我的理解是不是对:以上的关于重新启用曾经犯错干部的工作机制,是不是属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的一部分?
如果不是,我会向党组织检讨。学习不深、不实、不透。
然后,正确的学,持续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