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注协)联合财政部会计司、监督评价局以及中国证监会会计司举行了一场监管约谈会。会议的焦点是对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体监管约谈。这些事务所包括北京国府嘉盈、北京大地泰华、北京中名国成、北京中天恒、祥浩(广西)等,他们在会上汇报了关于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的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项目团队的配备、质量复核的安排、审计费用的设置以及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评价局、中国证监会会计司、中注协分别对这些事务所进行了风险提示,并明确提出了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具体要求。
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事务所共有113家,其中58家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了审计报告。2024年,部分事务所面临行政处罚,有的被暂停业务资格,导致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增多,这既为事务所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约谈中强调,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需要树立风险意识,审慎评估自身的胜任能力,并充分考虑上市公司业务的复杂程度和相关风险,审慎承接相关业务。同时,这些事务所是监管关注的重点,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对新备案的事务所,自其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起,原则上前三年内每年检查一次。约谈还强调,这些事务所必须严格按照执业准则规则执行业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求,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审计资源投入,保持职业怀疑,做实审计程序,做好项目质量复核,如实出具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事务所执业监督职责。
2025 年 1 月 22 日,中注协会同相关监管机构对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 5 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体监管约谈,这一举措具有重要意义,以下结合实例进行深度解读:
一、约谈背景与行业现状
近年来,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现象增多,部分事务所因违规被行政处罚甚至暂停业务资格。例如,某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曾因在对一家上市公司审计中未勤勉尽责,未发现财务造假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这不仅损害了事务所声誉,也引发了市场对审计质量的担忧。在此背景下,新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面临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局面。一方面,业务承接机会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业务复杂、监管严格,对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约谈主要内容及意义
风险评估与应对:要求事务所充分考虑上市公司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自身胜任能力。如一家首次承接制造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该行业涉及复杂的成本核算、存货管理等问题,事务所需评估自身是否具备相关行业审计经验和专业知识,以有效识别和应对潜在风险。
团队与复核安排:强调合理配备项目组团队,完善项目质量复核安排。例如,对于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审计项目,需要具备不同专业背景(如财务、税务、法律等)的注册会计师协同工作,同时设置多层级的质量复核机制,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收费与质量管理:关注审计收费安排,要求事务所保障审计资源投入,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部分事务所可能为获取业务采取低价策略,这可能导致审计资源不足,影响审计质量。约谈促使事务所合理定价,保证有足够资源用于审计工作,同时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加强风险防控。
职业道德与执业要求:要求事务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怀疑,做实审计程序。如在对一家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审计中,事务所应保持高度警惕,对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深入核查,避免因疏忽或利益关系而未能发现问题。
三、监管后续措施及影响
加强检查:根据财政部规定,新备案事务所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前三年每年检查一次,这对事务所形成有力约束,促使其规范执业。
持续监管:中注协在年报审计期间密切关注舆情和媒体质疑,适时约谈提示风险;年报审计结束后进行分析,确定检查重点。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问题,提升整体审计质量。
行业影响:此次约谈及后续监管措施将促使事务所提升风险意识和执业水平,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信任,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中注协会同监管机构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风险
2025-01-26 15:03
2025年1月2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会同财政部会计司、监督评价局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司召开监管约谈会,对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集体监管约谈。证监会北京、广西监管局,北京、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北京国府嘉盈、北京大地泰华、北京中名国成、北京中天恒、祥浩(广西)等5家事务所汇报了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承接的风险评估与应对、项目组团队配备、项目质量复核安排、审计收费安排以及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评价局、中国证监会会计司、中注协分别对事务所进行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明确要求。
截至目前,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113家,58家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了审计报告。2024年部分事务所被行政处罚,严重的被暂停业务资格,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增多,为事务所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约谈要求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要树立风险意识,充分考虑上市公司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等因素,评估自身胜任能力是否匹配,审慎承接。
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是监管关注的重点。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财会〔2022〕23号)规定,对新备案事务所,自其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起,原则上前三年内每年检查一次。约谈强调,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要严格按照执业准则规则要求执行业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求,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审计资源投入,保持职业怀疑,做实审计程序,做好项目质量复核,如实出具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事务所执业监督职责。
近期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要抓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坚持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与事后评价相结合,强化风险预警和提示。2025年,中注协将持续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年报审计期间,密切关注事务所、上市公司的舆情资讯和媒体质疑重大事件等,适时启动年报审计监管约谈工作,提示审计风险。年报审计结束后,中注协将对年报审计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执业质量检查重点,督促引导事务所强化质量风险管控,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