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湖南省医保局官微推送了《2024年12月15日起执行 | 关于开展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文件明确,下调“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等10个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不同于《关于开展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这次调整的10个项目价格,不是按照一类、二类、三类收费定价,而是明确一个基准价。比如“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的基准价为45元。
同时明确,各地制定政府指导价按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10%。其中,在长部省属医院(一类价格)可按基准价上浮10%;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通用型项目按基准价下浮10%价格标准执行。
以前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都是按照一至三类收费定价,现在多了一个基准价管理的新模式。这一重大变化由何而起?
首先,业界有呼声,也就是经常听到的“同城同病同价”。在同一个城市的医院,治疗项目收费按一至三类拉开差距,二、三类收费医院有很大意见,在收费上认为应该向一类收费医院看齐。
其次,国家有文件。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将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分为通用型和复杂型。明确:通用型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围绕统一基准浮动,复杂型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引入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形成。
笔者认为这样分类确实更加符合实际,是能够得到多方支持的共赢结果。
通用型项目是医疗机构普遍开展、服务均质化程度高的项目。比如静脉输液,大医院和小医院没有太大区别;再比如血常规检查,都是通过标本、试剂和机器读数完成,也没有太大区别。这样的项目实行“同城同价”是有基础和道理的。
复杂型项目就是未列入通用型清单的医疗服务。比如最典型的复杂型项目就是手术,大型三甲医院的手术水平一般都比县医院的高。这样的项目更能体现医护人员的技术价值,按照收费类别拉开差距,大家都能认同和接受。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很重要,因为关乎医疗机构的收入,影响着医疗事业发展;也很敏感,因为关乎老百姓口袋里的真金白银,影响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唯有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引导,才能顺应时代和技术的发展,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