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杨某某等9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案情回顾
余华英是云南大理人,生于1963年,她与丈夫等人长期从事拐卖人口,罪行累累。
1993年起,余华英陆续伙同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龚显良拐卖17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这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刑拘两个月后释放。
2004年,余华英重操旧业,她的同伙换成了丈夫王加文。两人在云南拐走了两名儿童。其中一名被拐儿童的家长前往大姚县公安局报案。
经过云南、河北两地警方配合,2004年5月,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
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恶不断被揭开。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新华社
编辑:静文
审校:卓玲
监制:Ori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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