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吴炫霓
审校 | Steven
个人简介
吴炫霓
浙江义乌人,复旦大学法学院2023级在读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复旦大学法学专业学士,辅修新闻学。曾赴耶鲁大学短期交流,现于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交换学习。
曾获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三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年利达奖学金、优衣库奖学金、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学术潜力之星奖学金等荣誉。
对刑法理论研究充满兴趣,拟发表论文一篇,曾参与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刑事法学学术大赛并获研究生组三等奖;“第三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线上公益课”优秀学员,曾多次担任刑案课课务;完成复旦本科生学术项目“䇹政项目”,获评“䇹政学者”。曾参与翻译国际投资法领域专著一部,研究国际投资仲裁庭与国内法院的互动关系。
曾于知名国际律师事务所、国内律师事务所实习,涉猎领域包括公司非诉业务、知识产权诉讼、民商事争议解决和刑事辩护等。
交换期间,参与客户意见咨询比赛,获冠军。
热心公益,曾于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机构提供志愿服务。
未来有志于从事争议解决及刑事辩护,希望不断精进专业素养,为他人和自己创造价值,同时保持终身学习,在实务工作中继续理论研究。
01
发现兴趣所在是一项人生课题
而眼前的选择如此之多,出于一贯极端保守的决策倾向,我所作出的决定基本上或是自己已曾有所尝试体验的领域以获得作出评判的话语权,或是他人早已反复验证的道路以省下论证成本。尽管我也常常苦恼于自己这种不敢冒险的性格,但回过头看,这种强迫症式的自我说服反而成为了我不断迎接新挑战的驱动力,因为我总是认为除非亲自尝试,否则都很难有充足的理由选择某条道路。
进入法律学习的道路可能是迄今为止最随机的决定。我的家庭中没有任何人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上大学前也没有人真正向我描述过法学专业和法律职业道路的状况。事实上,在高考前的4月填报高校自主招生的时候,我几乎未与任何人进行过有关专业选择的咨询或讨论,甚至连我的父母在最终录取结果确定前也不知晓我的志愿填报。然后,在高考录取这个黑箱游戏结束后,我的本科以复旦英语系开始了,第二个学期时转专业进入法学院。不管是当时还是今日,我最害怕的问题都是为什么选择转专业进入法学院,因为我只有某些逃避的理由,而没有任何正面确定选择的affirmative reason。
所幸,事后来看,法学是我喜欢的专业,也是适合我的专业。虽然本科的时间大部分都笼罩在疫情阴云之下,但也因此半推半就拥有了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长时间阅读的机会,也因期中期末考核全改论文而得以高强度锻炼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本科四年,无论曾获得多少荣誉,也无论参与了多少活动,我始终觉得最让自己满意的成就是我能够自信地说我在每门专业课程上都完整阅读过至少两本推荐教材,必修类课程则大多在四本以上。每天晚上上完跨校区的二专课程、返回宿舍洗漱后,在台灯下和作者、和自己玩文字逻辑游戏,实则是一天中最有意义的时刻。事后来看,法律职业共同体对阅读、论证的高要求,恰好是我的兴趣和优势所在。
02
用排除法来做选这项课题也未尝不可
能够明确兴趣所在者都是万里挑一的幸运,能够忍受无趣者则更是人生勇士。但大多数人应该都跟我一样,不确定自己喜欢什么,也大概也还能勉强能够忍受一些不太喜欢的,但仿佛又绝对无法接受某些选项。所以,虽然对于“如何确定自己的兴趣领域”没有发言权,但能够肯定的是用排除法来去除一些选项是一种还算可行的方法。
为了避免“人对自己不了解的事物,总是会衍生出过于夸张的印象”,我做过各种各样的尝试。本科期间,得益于导师对我的积极引导,我较早地确定了自己对刑法学的兴趣。并且,为了探索自己在学术上的可能性,我从大二开始作为唯一一名本科生参加刑法学科的读书会,在每周的繁忙时间表里再塞入四五个小时的头脑风暴;大二时便申请最高级别的本科生学术项目,侥幸通过后盲目摸索地试图进行研究;大三开始高强度学习德语,把全部课程阅读和作业论文压缩在工作日,把整个周末全部奉献给德语;不时死皮赖脸地找刑法老师请教怎么阅读、怎么写论文、怎么验证自己的学术资质等幼稚、抽象又私密的问题。
事实证明,我可能具备从事学术工作的潜力,但又在“寻找问题意识”上屡屡受挫,在汪洋文献里大海捞针,在具体论证时绞尽脑汁、搜肠刮肚,以上种种实在痛苦,让我不得不怀疑“能力”是否等同于“热爱”。无论是前人文献里的概念体系之争,还是自己寥寥尝试中的抽象理论,都让我怀疑如此精深微妙的理论对于现实究竟有多大价值。此前为我树立信心的正反馈极有可能错误地源自他人的评价和期待,而非学术工作本身的乐趣。
于是,我尝试性地进入律所实习,我发现自己其实只是享受抽丝剥茧的推理分析和层层递进的逻辑论证,而这类思考过程同样占据律师、法官等实务工作的主体部分。对比来看,相较于写论文时寻找选题的毫无头绪、文献间话语体系错位带来的迷失、潜在结论不确定性造成的焦虑,构思诉讼策略、收集证据材料、撰写答辩意见等工作给予了我更大创造空间和更多实感。
与身边的其他同学相比,我的实习经历并不丰富,但每段经历都是认真权衡后的探索选择。大四结束保研后,我觉得接触了解非诉业务对于职业选择实属必要,所以趁着仍保留有法学本科生这一“通用型号”身份,申请并开始了国际律所公司组业务的实习。在这段实习中,我意外参与了IP组品牌保护的诉前布局、诉讼策略制定等工作,发现自己的兴趣点仍然在于争议解决的论证逻辑,而非公司业务的文书流程。之后我开始积极寻找争议解决相关的下一份实习,诸多的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使我迅速熟悉了争议解决律师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此间出现了交叉刑事情节的特殊案件,我的知识背景在控告、报案、调查的策略布局中得以发挥,我也首次真正见识到再熟悉不过的刑法条文如何在现实中转译。再下一份实习,我不再考虑律所的title,而以“了解刑辩律师和独立律师的工作状态”为目标,选择了跟随一位独立刑辩律师学习。也正因为带教律师是独立执业,我被提供了充分的发挥空间,我可以独立撰写开庭使用的辩护词,可以独自一人在一天内奔波于多个看守所协助处理事务性工作,可以接触被告人删除后又被再次修复的微信语音等原始证据材料,可以和久闻大名的B站法律up主有所交集,更是因此前的诉讼实习经验而被全权授予了处理关联民事诉讼的任务。每天的工作都极具实感,也都是可以列入人生体验的全新挑战。在草稿本上对比分析诉讼策略和预判对家行为、在空白文档里从零开始构建辩护思路、整理拼凑证据材料,这些工作内容从不使我感到无聊。相反,论证逻辑时的条分缕析、撰写文书时的字斟句酌、提交文书时的酣畅淋漓,使我确信这会是我热爱的工作。
03
坚持给自己创造新选项
当然,排除法能够作为有效手段的必要前提是永远迎接新挑战。与志向明确并始终深耕某一领域的同学相比,我稍显混乱的简历或许并不受雇主欢迎,但每段经历都承载了我独立思考和自我觉醒。也正因此,我常常做出看似不符合身上既有“标签”的出人意料之举。比如,作为刑法专业的研究生且在对投资仲裁领域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参与翻译Gabrielle Kaufmann-Kohler和Michele Potestà合著的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and National Courts: Current Framework and Reform Options一书;但这段经历显然给我狠狠恶补了这方面的知识,而能在后续出版时被列入共同译者则纯属意外之喜。再比如,选择在研究生的毕业年级出国交换,尽管代价可能是修不完学分、写不完论文、找不到工作;但在耶鲁接触到各国的优秀法学生、执业律师并了解他们的职业路径,则消除了遥不可及的名校光环,也大大帮助了我明确未来规划;在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选修一门看似毫无用处的《Criminal procedure: investigation》;但这门面向2L、3L学生的课程上不仅有极其聪明风趣又charming的教授,极大改变了我的学习心态和习惯,还使我真正认清自己的兴趣仍然在于刑事诉讼。尽管凡此种种选择在作出决定之时显得不合时宜,且结果和收获总是和预期相差甚远,但一则,“一个人对他不了解的东西,总是会有一些夸张失真的想法”;二来,意外收获带来的喜悦往往远胜已有九成把握取得的成就。最后,仍要感谢所有愿意为毫无经验的菜鸟提供机会和指导的老师、前辈,是他们的信任给予我成长的空间。
以上仅是一些个人的心路历程,或许可供和我一样不确切知道自己兴趣所在,但又对一切都跃跃欲试的好奇宝宝参考。感谢缔璞的认可,D调的宗旨是我们这类法学生的理想,也是我的申请初衷。以Ginsburg法官的两句话作结:
Free to be you and me.
Fight for the things that you care about, but do it in a way that will lead others to join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