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开始治理路边摊了
文摘
情感
2024-12-11 20:30
广东
从被需要到被治理,深圳路边摊总处于这样的摇摆之间。
之前经常去深圳某大厂楼下的摆摊街,楼上是大厂灯火通明,楼下是摊档烟火袅袅。但是最近,摊档们都消失了,据说被集中在偏远的一个街角。想到不久前在沙井发生的“极端治理”摊贩车事件,深圳的“烟火气”,从被需要到被治理,悄悄“变味”了。从被需要到被治理
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京基百纳广场旁,数十名执法人员推动着摊贩车辆离开摆摊地点,摊贩坐在车顶,不愿自己的摊车被推走,场面一度炸裂。但是这一次,更多深圳人站在城管执法一边,谴责摊贩占道经营、堵塞交通、污染环境。在罗湖,有人投诉水贝村周边许多商贩摆摊至凌晨,周边道路被占用,油烟和噪音扰民。罗湖区翠竹街道办回应,相关流动摊贩均为无照经营,针对流动商贩占道摆摊及相关扰民问题,街道多举措开展专项治理。有住在龙华区的白石龙音乐公园附近网友吐槽,这里曾是夜跑和散步的理想场所。自去年起,公园两侧摆满了摊贩,有烧烤有火锅,交通堵塞环境脏乱。“最初,他们还在马路外围摆摊,后来却逐渐占据了一侧的马路。不仅小车难以通行,就连电动自行车也难以穿行。有些地方甚至从三车道缩减为一车道,摊位摆到了第二车道。在路边,烧烤等摊位推着小车。”同样,2024年11月1日,南湖街道执法队对辖区人民南路、罗湖口岸片区和深南东路等群众投诉占道乱摆卖、交通堵塞问题突出及噪音油烟扰民等较多的路段开展巡查劝导。“今年以来,累计清理乱摆卖、超线经营行为21000余处”,罗湖区翠竹街道办回应。擦边与拉扯
其实,“放开摆摊”全民乐见烟火气,还是不久前的事。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曾引发关注,许多人以为“深圳放开路边摆摊了”。但是,该条例对商户沿街外摆及摊贩经营的规定是:要求“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兼顾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体市容美观有序。城市的烟火气,也在挤压着深圳人原本的公共秩序,不断擦边与拉扯。秉承“能往前一步就往前一步”、“只要留有一丝缝隙,就不算我占道”的公共理念,深圳的一些摊位推车理直气壮占据着人行道,红绿灯,甚至斑马线,学校门口。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学校门口放学接娃,已经大小车满为患,但一些核心位置总有几辆摆摊的推车早早霸位,从容兜售着零食小吃。红绿灯路口,绿灯时间快结束了,行人过不不完斑马线,往前一看,原来是路口停了水果推车,10元三斤。这些拉扯,发生在人群密集的必经之道。“见缝插摊式“的摆摊,变成深圳打工人回家路上的“每日小劫”。
向下兼容的边界
有人把深圳摆摊和深圳电单车比较,擦边的都是人行道,影响的都是深圳人的公共秩序。深圳电单车横冲直撞,和汽车、行人争夺路权,而深圳对于摊点摊车的管理边界,也是模糊与弹性的。记得之前呼吁的是,城市需要烟火气,是夜间经济的引擎,那些接地气的摊点,也可以是灵活就业的蓄水池。和那些摊主们聊天,会发现他们很多人白天是有工作的,而晚上出来摆摊的收益,可能超出了他们上班的工资。但是现在,因为对公共秩序的伤害,对市容环境的影响,曾经被需要的摆摊,又再次可能成为被治理的对象。问题是,在深圳究竟如何合法、合理、合情的摆摊?如何完成《条例》的种种兼顾,目前并没有清晰的行动指南。《条例》也留下了许多主观管理的空间,它初衷是善意的,但也是缺少具象标准的。烟火气是接地气的,是松弛自然的,它不可能做到完全的秩序井然。但是深圳和许多城市不一样,它没有传统老城区,原本的城中村也在逐渐消失或者面临整改,这个城市追求的是现代化的、整齐划一的界面,它并没有为烟火气留下太多的间隙。所以从被需要到被治理,深圳摆摊总处于这样的摇摆之间。但是这样的需求不会消亡,它一直都存在。尤其在下沉年代,它是是灵活就业的蓄水池,为很多人提供着家庭收入的支撑,也是很多人生活与精神的慰藉。路边摊是不是越界,不能寄望于摊主的个人素质,不能要求一个炒米粉的摊主为这个城市做更多。城市呼吁烟火气,需要烟火气,其实这也意味着,今天的深圳需要更多向下管理的能力。
在城市的间隙中,关照不同人真实的需求,提供柔性的指导与管理,建立一种城市向下兼容的边界。
这在未来,将会变得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