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少祥与被执行人马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马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马明,男,1983年6月27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三委23-14,公民身份证号码:152301198306276012。
凡向人民法院举报提供法院尚未掌握被执行人马明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到位款项的10%(执行标的:153700.0元),给予举报人悬赏奖励。法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为案件执行完毕前。
联系人:毛法官
举报电话:17547560012